韓德力 Jeroom Hendrickx, CICM.
2015年聖母聖心會將慶祝會祖南懷義、與他的第一批團隊抵達中國傳福音150週年紀念。和今日的傳教士一樣,他們接受主耶穌的召喚: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瑪二八19~20)。但有一最大的不同點就是:當時南懷義和他的團隊是直接受羅馬教廷指派到中國內蒙去,以接管法國遣使會神父的工作,因為他們人手不足以應付福傳工作。今日情況已改觀,為什麼?是誰造成的?
1919年教宗本篤十五的:《夫至大》通諭載明每個國家的教會應有自己本地的主教和神職。因此,教宗開始祝聖中國、韓國、日本、越南、斯里蘭卡、盧安達、和馬達加斯加本地的主教。
1946年教宗比約十二在中國和其他地區建立了聖統制。1963年,梵二大公會議介紹了全新的教會論。從此各地教會開始在自己的區域主動負責宣講福音,再也不是由羅馬來決定傳教士該去哪裡傳教,傳教士們也分別由當地的主教邀請、並授與特別的使命。至今中國政府也確認了這個原則,只不過他是以自己不同的理由來行事。
我們認為梵二的新教會觀在各國都有歷史性的成長,當然也對傳教士和不同的地方教會造成不可小覷的成果。
梵二的教會觀提高地方教會主教及教區神職的立場。主教是引導教會的牧者,他的聖職人員也參與這份職務。當傳教士受邀、並接受當地主教(牧者)和神職在充分尊重下所委託的任務時,傳教士便需要有不同的態度,甚至是不同的靈修來接受這任務。
另一方面,在地的教會經由其主教(牧者),參與了世界主教團,地方教會也透過主教表達了與普世教會的合一與尊重。因此主教需要學習一特別的靈修態度。地方教會的主教也必須從當地政府獲得充分的自由、去發展這種在信仰中互相尊重和團結的關係。
總之,這一切意味著時代在改變,我們必須與時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