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抱朴
大約一個月前,有一次主日彌撒,神父講道時拿出了一張海報紙,上頭寫著幾個拉丁文大字:「Rerum Novarum,Pacem In Terris,Gaudium Et Spes」然後問我們:這幾個字是甚麼意思?前兩個詞我是知道的,但是最後一個很面善,但想不起來那是甚麼。
答案揭曉了,是梵二文獻中的〈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據說這是教會數百年來一個最關鍵性文件之一。從這個文件開始,教會重新調整她和世界的關係。
這文獻我是讀過的,只是內容是甚麼?模模糊糊、隱隱約約地,不甚具體。當年主教團出版合集的時候,我剛當教友,熱火十足地,還沒出版就預約了。拿到手後,可是一篇篇讀的。怎麼現在只有模模糊糊、隱隱約約的印象?年紀大了,記憶力衰退了?!
懊喪地參加完彌撒回到家,取出梵二文獻,翻到〈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放眼一看,當下就放了心:絕不是年紀大、記憶衰退的原因,委實因為它的內容從來沒有真正進入我的內心,因為這部憲章的第一部分「教會與人類使命」的第一章是「人的尊嚴」。
教會福傳的諸多問題中,有一個極其艱難卻又根本的困境來自於,我們的核心用語對外人來說經常是莫名其妙的;但語言卻是人與人溝通的主要工具,因此教會用語與國人的經驗間經常不具溝通的作用。
另外一個相關而更麻煩的問題則是語言學家說的:任何用語的意義在一個語言中,是與其他用語的意義相互關連的,一旦離開相互關連的意義網絡,意義就被改變了。
比方說,要理解「救贖」的意義,先得理解「原罪」,先得理解「創造」,先得理解「天主」,先得理解「聖子」,先得理解「降生」,先得理解「聖死」,先得理解「羔羊」……。當然,要讓人真正理解這些「詞」,先得自己都被這些詞深刻地感動過!
許多與教外人談教會信仰的同道一定有不少挫折的經驗:天主、原罪、救贖……,要解釋任一個教會信仰的詞彙都牽涉到其他的詞彙,因此詞不達意、步步維艱必會是許多人的經驗。
這種語言上的困難其實不只見諸於福傳而已,它也具體地成為我們自己信仰上的困難。我就經常懷疑我自己的信仰是一個變質的信仰,因為在不覺中,我把一些信仰的概念從原本的脈絡中提出,而將它放置於我自己熟悉的語境當中,而這必然會改變它們原有的意義;另外有一些用語,如果我們找不到可以放置的脈絡時,這些用語就可能會自然地被遺忘掉。
我特別認為,對於在我們傳統文化當中成長的人,「人的尊嚴」簡直是一個不知如何理解的詞彙。對我們來說,「人」最重要的意義無非是人倫中的人,人在社會中的名實問題。人的尊嚴,勉強要理解的話,可能是環繞在「面子」的問題上被理解的。如此,人的尊嚴成了有面子、很體面了。
我在字典裏找「尊嚴」在古書中的意義,只找到荀子說:「尊嚴而憚,可以為師。」意思是說,一個人如果尊貴嚴肅而讓人敬畏,就可以當老師了。看來,這個意義和「體面」的意思相當接近了。
如此,〈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當然是難以理解的東西了。難不成基督為人的面子而降生、而死亡、而復活?
在教會的一些場合,總有少數的人談社會正義,有時還會責怪台灣教會在社會正義上作的太少。這些人可能與教會信仰很近,但離我們傳統文化很遠。
按我的理解,教會對社會正義的主張是環繞在「人的尊嚴」的。社會不正義在於天主的肖像—人的尊嚴受到社會不恰當的對待,因此而激發人的義憤;但在我有限的經驗當中,我常看到同道因「社會次序」受到撼動而指手劃腳的,但鮮少看到人受到「不正義」的對待而義憤填膺的。
我們對人倫背後的那個社會次序有「天生」的敏感度,但對於作為天主肖像的那位極為抽象的人,其實沒有太多真正的感覺。
九月廿六日澎湖博奕公投的結果,老實說,我是十二萬分意外的。我壓根兒就不敢奢望,澎湖人可以有這樣的骨氣,竟然在「大發特發」與「人的尊嚴」間,作了一個選擇寧不發也要作人的決定。這是一個十足的「人的尊嚴」的決定!
更令人鼓舞的是,在這一次「小蝦米對大鯨魚」的搏鬥當中,教會沒有缺席。洪總主教不惜拋頭露面、親自出馬;同時這個舉動也具有十足的「大公」意味,因為這是聯合佛教團體而發聲的舉動;此外,我在公視的節目當中,聽到反博奕的一位年輕人訴說如何「小本經營」時,說道:我們澎湖天主堂的神父,把天主堂的一個房間讓我們使用。
記得長期為社會正義而奮鬥的韋薇修女嘗說:在教會中,作社會服務容易,但談社會正義好難!
也許,在這一次以後,我可以開始讀懂〈Gaudium Et Spes〉,而對台灣教會的划向深處、充滿更多的喜樂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