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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廣場】論壇〈從MOU看兩岸和平發展的挑戰〉 范姜群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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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姜群暐
 
  台灣從明朝荷西殖民時期、鄭成功時期、清治時期、日據時期到中央政府來台,海峽兩岸錯綜複雜的關係,不僅牽涉周邊東亞區域情勢,甚至牽引世界強權的策略布局。
 
  1949至1970年間,海峽兩岸處於政治分裂、軍事對立狀態,兩岸關係呈現高度緊張與不穩定的局面。1971年台灣退出聯合國,1979年美國與大陸建交,開始有一些台商赴大陸試探性投資,惟大規模投資熱潮出現在1987年我國政府開放一般民眾赴大陸探親之後。1991年台北成立了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北京則成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協會),雖然兩會在三通(通商、通郵、通航)問題中來回盤旋,但兩岸民間交流則一直不斷發展。許多台商使用第三地投資方式、或是經由政府同意,在大陸投資金額急速增加,台商低調進入了大陸市場。
 
  不過受到1995年大陸對我文攻武嚇,台灣1996年「戒急用忍」政策,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以及2000年「積極開放、有效管理」,2006年又改為「積極管理、有效開放」政策等影響下,台灣終究錯失了十年的機會。
 
  2008年馬英九總統推動新兩岸政策,兩會復談、包機直航、陸客來台、承認學歷等,2009年11月16日,台海兩岸終於同步在北京和台北簽署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台海表面看似一團和氣、風平浪靜,但私下波濤依然洶湧,尤其台灣常常陷入只有藍綠、沒有是非的政治環境中,兩岸關係雖進入了新的局面,但始終仍在複雜變動中發展。輕舟想過萬重山,還有漫長且艱辛的道路要走。
 
  無論依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月報,或依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兩岸經濟統計月報,台商對大陸投資核准金額幾乎逐年攀升,近二十年來台海兩岸貿易總額成長快速;再依據金管會統計,近年兩岸匯出或匯入金額,均較往年大幅成長。事實上習於高財務槓桿運作的台商,實際資金來源不只從總公司以核准方式匯出,加上涉及企業游走兩岸敏感之稅務,或以赴大陸旅遊的方式匯出,或從地下管道,或透過第三地至海外設控股公司或子公司,再赴大陸投資。以近年來大量資金湧進大陸的現象,若再加上龐大的第三地投資,台資應該是大陸「外資」的主力之一。
 
  目前兩岸尚未建立清算機制,無法直接通匯,須透過外商銀行進行後端的匯款和清算,因此匯款作業時效不佳;兩岸貿易交流雖十分活絡,但企業因稅務考量,導致資金流向異常,大多存放在第三地;且人民幣仍舊是不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加上兩岸貨幣無正常管道兌換,兩岸貨幣清算機制仍需以美元為主,而地下匯兌風險大,因而導致台商及往來兩岸的民眾兌換被剝兩層皮,造成匯兌損失,成本偏高。
 
  兩岸金融交流是時勢所趨,本國銀行赴大陸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或開放大陸銀行來台設立辦事處,均涉及兩岸之合作監理。MOU(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就是金融機構從事跨境經營業務時,國際普遍的金融監管協議慣例。各國金融監理機關,普遍透過簽訂MOU,確立雙方金融機構的合作監理模式,以備忘錄的方式記載,包括共同監理、資訊交換、資訊保密及持續合作等四項內容,是國際間建立監理合作關係最常見的方式。而我國也已經與英、美、法等三十多國的金融監理主管機關簽定39項MOU,瞭解備忘錄只是提供雙方相互合作的基礎,不具備法律約束力。
 
  然兩岸簽金融MOU是為了建立兩岸金融監理合作,不涉及市場開放項目。而兩岸綜合性經貿合作協定(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則是有關兩岸在貨品與服務貿易的市場開放項目、投資保障,以及其他與經濟合作相關的事項。
 
  在WTO架構下,兩岸均必須與其他會員國簽訂自由貿易協FTA (Free Trade Agreement),以進行貿易及遵守WTO有關市場進入原則、逐步自由化原則等基本規範;2003年大陸與香港、澳門簽訂CEPA(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以建立更緊密夥伴關係的安排。然而CEPA 的A是「Arrangement」,而非一般國際條約用語「Agreement」,似乎強調香港、澳門不是主權獨立的特殊從屬關係,因此馬總統提議和大陸簽署ECFA,涵蓋金融業登陸、避免雙重課稅等議題,嘗試在FTA和CEPA中,找到第三模式。
 
  大陸正全面積極發展經濟,已成為一區域軸心強權,台灣則是以貿易立足國際社會。貿易就是搶時間、比優勢,應避免被孤立在貿易夥伴之外,因此目前兩岸和諧才符合台灣的最大利益。其實CEPA、ECFA都是WTO 架構下區域經濟整合的一種,此類協議正式統稱為RTA(Regional Trading Arrangements,區域貿易),只要符合WTO 規範,雙方實質對等,都是自由貿易協定FTA的一種。
 
  其中的差異在於FTA已經過各國長期大量的談判磋商經驗,一旦簽定,大部分商品即可進行自由貿易。ECFA則只談出架構,除早期收穫清單外,沒有自由貿易的實體,實質互惠的方式也許需要好幾年的談判過程。台灣已錯失了過去的十年,我們必須承認、也擔心因為過多的政治算計帶來冗長的談判,而雙方合作的互信與兩岸雙贏的機會亦將逐漸留失。
 
  本文構思的同時,在寧靜的誠品書店目睹三位陸客的暴發戶行為,深感和平互信是如此脆弱與珍貴。身為基督徒,耶穌的教導應是最好的榜樣,耶穌宣揚天國不在祂熟悉的故鄉,卻特地選擇葛法翁,葛法翁位於加里肋亞海西北岸,是各城通海的必經之地,也是人來人往、貿易暢通、種族羣居的繁華大城,類似擁有豐富族羣與藍綠喧擾的台灣,我們唯有愛好慈善,履行正義,放下自我,虛心與天主和人往來,才有和平的契機。

(作者天主教志工,服務金融業二十八年,前任全國傳協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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