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慧瑛
(輔仁大學神學院生命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輔仁大學神學院生命倫理研究中心研究員)
信仰似乎越來越成為個人「私領域」的行為,基督信徒在「公領域」中的公義行動逐漸式微了嗎?時值農曆新年,何「新」之有?「新春平安」何在?對於「新」、「舊」的關連性與互依性,基督徒的信仰日益更新的活力何在?或是基督徒本身已不知不覺地成為「舊約」中的古老人物凋零老朽?但若沒有公義與合乎倫理的行為,何來平安之有?
「因為天主不是混亂的天主,而是平安的天主。」(格前十四33)。在這個數位化的時代,人每天要處理無數的訊息,包括重要的決定,可能幾近千百。若其決定出現重要的倫理錯誤時,人將面臨更多的混亂。基本上,人的基本生活抉擇,只有在符合倫理的基本價值判斷時,才能帶來真正的「平安」,即使在數位化時代亦復如此。嚴格來說,基督信徒的平安應該與人一般所渴望的平安順遂不同。基督徒的倫理觀點更應適宜領導輿論,導正混亂,帶來真正的平安與公義。
對於去年(2009)被台灣關懷青少年福利團體視為「聖誕節」的大禮物,也就是行政院在12月24日院會中通過「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法修正案」,不但一般民眾可能不清楚,基督徒也可能未曾知曉。
其實這則新聞早被媒體炒作為對「動新聞」的強橫禁止;同時,對支持這項修法的人,也被媒體引用國外媒體大加嘲諷,使得修正案的能見度趨近為「零」,甚至讓其中第37條與第38條最具美意的條文,成為最具爭議的條文。外界可能至今,完全不清楚有這個所謂的「聖誕節大禮物」或「兒少法修正案」等相關條文的具體內容。
基本上,這個法案是為阻止或限制「媒體」對青少年在資訊上避免「混亂」的「良法」。新增修第37條的條文內容為:「新聞紙不得刊載下列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內容:一、描述(繪)犯罪、施用毒品、自殺行為之工具、方法及細節之文字或圖片。二、描述(繪)暴力、血腥、色情、猥褻、強制性交細節之文字或圖片。」
該增修的條文目的是為高度限制媒體充滿腥羶色、幾近混亂的亂象。為明察其中權力結構的社會大眾而言,誰是這項報導上身處龍頭地位的人,已不言而喻。但是在複雜的權力運作中,又不適宜點名祭殺,否則重返1987年解嚴、戒嚴的困境,被扣上違反民主、違反自由言論的罪名。
新增修第38條的條文內容則是針對網際網路進行規範,具體要求業者要採取網際網路的相關防護措施,限制業者提供兒童及青少年接取、瀏覽妨礙其身心健康等之資訊服務功能。
不意外的是這項法案的爭論,為時甚短,以致於在公領域中辯論「色情」所涉及保護兒童與青少年等重要爭議,完全被稀釋,甚至根本未被提起。可以說是已經被扭曲成對媒體或言論自由打壓的「惡法」,完全沒有「公共政策」論述的空間。甚至對於已經習慣被媒體餵養的民眾,也可能停留在某個「資訊」上,過了一、二天,一、二個月,就把它遺忘了。
現在似乎提出任何有關「倫理」或「保護」的議題,大概只有「環境保護」或「經濟發展」才會受到些許重視。去年(2009)也只有「博弈公投」案振奮人心。勇哉澎湖縣民以17,359票的「不同意票」,過半數(56.44%)地封殺「博弈法案」。值得慶幸地是基督信徒、佛教徒與一般反對賭博的民間團體通力合作。但是,知情人士明白,「博弈法案」終將會再以「振興經濟」為由,使得支持離島設置賭場的法案悄悄復活,捲土重來。
至於2008年在國際中由「天主教家庭與人權協會」(Catholic Family & Human Rights Institute)所主導的詮釋「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中第3條等法案,定義人為「生命是從受精到自然死亡」的請願運動,每一年都面對與支持墮胎法案的陣營角力戰。無辜嬰兒的血無聲汨流,使得看守這項國際性倫理爭戰的勇士們心靈一再淌血。
基督信徒的平安請不要顯得「欲言又止」,或索性「到此為止」,不再聞問。我們當在這個磨難與困難中繼續努力,不要被困住或絕望,帶著基督的苦難與復活的希望,與平安的天主聖三合作與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