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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透視】風火山林〈道德的人vs.不道德的核四+公投〉 蘇南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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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南洲
 
  日本311福島核災已屆二周年,然而,台灣執政的馬政府不但要立法院通過續建核四的預算(從原計畫的1697億,已四度追加至2838億),還要追加編列462億預算(總計達3300億),使得原本尚在日本福島核災驚魂未定的人士,十分受不了,連在家相夫教子的媽媽們都跑出來組織聯盟共同「監督」。
 
  誰知馬政府竟橫了心要硬闖,還祭出公投來想一舉擺平,甚至要擴大為「不在籍投票」,弄得整個社會都快被撕裂了。
 
道德的人與不道德的社會
 
  美國神學家尼布爾(Karl Paul Reinhold Niebuhr,1892-1971)有本名著《道德的人與不道德的社會》,書中特別提及人往往不知道自己有限,而妄以自己為生命的主宰、命運的支配者和價值的裁判者;或者想藉竊取來的位權(positional power)所虛張的傲慢以掩飾自己的軟弱與無能,甚而圖謀更大的位權以作為自己不安全感的防禦工事;更妄以為自己有限而偏狹的知識即是終極知識。
 
  既得位權者往往為了鞏固其權力地位,便將其個人思維道德化為絕對真理,更擺出一種知識與階級的傲慢,以掩飾其自身心智的不足,甚而將其有限的道德推高為終極的「善」,卻將所有不順服他的人都歸之於「惡」。
 
  尼布爾的政治思想就是建構在這樣的人性論點上。他的思想不但影響了美國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恩,也被當今美國歐巴馬總統稱之為「最喜歡的哲學家與神學家」。
 
  我們了解位權者的傲慢後,再來看台灣的核能政策始末。台灣發展核電源於1987年之前的戒嚴時期(核一始建於1971年,1979年商轉,2019年將除役;核二始建於1975年,1981年商轉,2023年將除役;核三始建於1975年,1984年商轉,2025年將除役;核四規劃始於1980年,始建於1982年,1986年緩建,1999年正式動工,2000年10月再停建,2001年2月再復工,預定2016年商轉,2055年除役)。
 
  戒嚴時期所有政府的作為都是「大有為政府」的「英明領導」,凡有異議的人都會被「警備總部」悉心照顧,或送「綠島」唱小夜曲,或送「台東岩灣」攀岩,那時期所有的人歌功頌德都來不及,哪有表達不同意見的空間?
 
  再說,當時民間核電知識及經驗都不足,在1979年美國三哩島核災事故及1986年蘇聯車諾比核災事故發生之前,人們普遍以為科技進步、人定勝天,政府一定會好好發展經濟,穩定供應能源需求,而核廢料正可以拿去中山科學院研製核武(核武與核電,孰為目的?孰為手段?難說。)與對岸中共形成「恐怖平衡」,真是一舉數得的德政,更何況興建核電廠的計畫位列蔣經國十大建設之內,豈能有不英明的可能?
 
核災發生只是機率問題
 
  猶記得1985年強人式微,我還在半工半讀地念研究所,受孟祥森(筆名孟東籬,人稱老孟,1937-2009)之邀,開著陽春的1300cc全壘打跑到貢寮去聲援反核四運動,也曾與王敬弘神父(前耕莘文教院院長,1934~1999)一起到台電大樓拉白布條抗議。
 
  那時,我們對核電廠所知不多,只是意識到核四是另一個獨裁的核能標記,是一個恐怖的龐然巨獸,是會吞噬及斷送我們後代子孫幸福的惡魔,作為一個兩歲女兒的父親,直覺反核四是我責無旁貸的責任。
 
  然而,後來許多低放射性的核廢料儲存於蘭嶼,造成蘭嶼達悟族人及環保師友抗議不斷外,前年(2011)3月11日以科技傲人的日本發生福島核災,至今方圓數十公里的資產歸零,因為遭核災後的家園房舍皆無行亦無市,甚至正常婚嫁都發生困難,因為與遭核災輻射的男子或女子結婚,都會擔憂生出畸形兒來,種種情形,能不讓人心生恐懼?
 
  而今人們普遍認同核災是可能發生的,差別只是機率問題。根據《天下雜誌》及《自然》雜誌(Nature)報導,全球最危險、核災機率最大的前三名,台灣現有三座核電廠就占了二名,而核一加核二的上萬組燃料棒的裝置容量,已是第一危險的巴基斯坦Kanupp核電量的23倍,若是核四再運轉,那豈不就更嚴重了?以現在馬政府之不被民眾信任的程度(支持度只有13%),相信絕大多數人對核四的興建都抱持反對態度。
 
遺禍子孫千萬代
 
  目前全世界31個擁有435座核電反應爐的國家中,尚沒有一個國家有能力完全處理核廢料所產生的核輻射對人體嚴重傷害的問題;台灣政府將低放射性核廢料一半運儲在蘭嶼,一半存放在位於石門、萬里及恆春的三座核電廠內的廢料倉庫中,而高放射性核廢料(即用過的燃料棒)則留放在核電廠內的專用水池(用過燃料池)中,已塞滿為患,等再幾年核一、二、三廠除役後,這些高放射性核廢料將留給後代子孫數十萬年、甚至百萬年(有些用過核燃料中的放射性核種,需經過百萬年的衰變,輻射劑量才能達到安全區帶)。
 
  也許歐美有些國家的科技及條件較佳(如地廣人稀)可以進行較好的處置,但台灣實在沒有這樣的條件,台電也根本沒有這樣的能力,即便台灣科技再強,能強得過出過核災事故的美國、蘇俄和日本嗎?一旦出事,翡翠水庫的水都不能喝,國際能源總署也未必能幫得上忙(以八八水災之例來看,國際救援能否到位,還要中國北京政府同意才行),到那時,台灣恐怕不只是國際孤兒,而是棄兒。
 
  將一堆自己這一代無法解決的輻射劇毒留給下一代及下萬代去消化(如果三十年算一代,一百萬年有三萬代),只圖自己享受四十年的核電(還另要花一、二十年去做除役後的拆除工程),卻寧讓萬代子孫驚恐不安,這實在是件既無智慧也欠缺辨別力又不道德的事,凡有一點點道德感的人都不當為之,更何況核一、核二、核三、核四每座都蓋在地震斷層帶上(核電廠除役後核廢料應該不會留在廠內,但政府又說不出要搬到何處去),一百萬年間難道都不會發生人為操作疏失及地震、海嘯等天災嗎?而政府還要拿人民更多的納稅錢去冒險做這種遺禍子孫的事,真教人如何接受?
 
核四公投之謬誤
 
  馬政府為了讓搶建核四強行過關,最近竟打算以鳥籠「公投」來將責任硬推給民眾,甚至祭出「不在籍投票」製造核四「公投」的複雜度,而企圖以「合法」掩護其「不道德」,讓核四公投投票數未達公民數的一半,或反核四續建的票數未達總投票數的一半,以致反核四續建未能過關而得以「合法」續建核四,如此作法反更加推高其不道德性。
 
  當年魁北克人想獨立於加拿大之外的獨立「公投」(1980年第一次,1995年第二次),都是由魁北克人本身來投票,而並非全加拿大人來投票,這是多數尊重少數的基本民主素養。
 
  難道海外僑民只要在台灣恢復戶籍(原本他們恢復台灣戶籍的目的可能只為了享受台灣物美價廉的健保及國民年金)的人,就可以來投票要不要續建核四?那台灣本島的人可不可以投票來決定是否要將核廢料丟到澎湖、金門、馬祖等外島(台電已廣告要將核廢料運到金門)?或埋到中彰投、雲嘉南或宜花東等尚未建核電廠的縣市去?這種公投豈不是在撕裂社會嗎?
 
  馬政府如果要核四公投,應該是最受影響的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的在籍人民(包括未成年的小孩,因為他們是未來的主人翁)來投票。若是擴及其他地區、甚或海外僑民及大陸台商進來投票,豈不是意圖要讓參與公投投票人數達不到「合法」的過半門檻?甚或是要反對核四續建的票數達不到投票人數的一半而過不了關嗎?
 
  政府要續建核四,政府又辦公投,遊戲規則又是政府另外新訂(如不在籍投票),這不是明擺著球員兼裁判?當家執政的人豈可如此製造社會動亂,要人民去彼此仇視呢?真是不道德的公投加覆在不道德的核電政策的惡質政客操弄社群的奧步,這樣的政府真是全然沒有一絲絲顧念後代子孫的責任感。
 
豈能不反核四續建?
 
  實在很不了解,在今天民智大開而政府又拿不出一套夠說服力的論述,還要硬蓋核四,到底蓋核四是為了維護誰的利益?基本上,蓋核四的前提是台灣每年經濟成長超過3%,所以不斷需要大量而穩定的電能,可是這十多年來台灣平均每年5%的經濟成長下,廣大的庶民們實質收入卻不增反減,生活越來越困難,所有經濟成長的果實盡被企業、財團、權貴等少數人取走,只留下貧富差距的苦果,讓年輕人對前途看不到一絲希望,這樣的經濟成長是我們要的嗎?如此續建核四的龐大經費,庶民們會甘心納稅來買單嗎?
 
  在如此全盤不道德的結構中,在台灣人民對政府作為高度缺乏信任及在福島核災未得妥為善後的情況下,所有稍具常識及道德意識的人都應該出來表達:寧可自己這一代縮衣節食、少用電能、生活簡樸、認賠殺出(核四雖已投入兩千多億,但一旦發生核災,那將是數百萬人性命、健康及無限倍以上財產的損失),也不能禍遺子孫的最底線立場。再不如此,我們就成了天下最不是的父母了。
 
  願天佑吾土吾民,憐憫台灣,拯救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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