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永達
梵二大公會議已經過了五十年,為重溫它對教會的影響,在今年(2013)的禮儀年度中,教會特定之為「信德年」,呼籲整個教會團體藉此共同研討《梵二大公會議文獻》及《天主教新教理》,作為整年信仰與福傳生活的主題。
回想五十年前的教會內外環境,都讓人感受到當時的教會確有必要喚起自我生命的反省與革新,並與世界能有更深的接觸與理解,好為基督的福音作證。而梵二在教會歷史上,確實奠立了新的典範,使教會既重新回到聖經及初期教會傳統,找回了教會原始面貌,並也在此基礎上,使自己在現代世界中,更完整地實現福傳使命。
在此「教會風貌」系列文章中,讓我們先回顧聖經中教會的各種面貌,進而看初期教會如何在福傳中逐漸彰顯教會的特質,以及中世紀如何呈現制度性的教會面貌,最後看梵二如何找回教會的原初風貌。
聖經中不同的教會觀面貌
新約中沒有統一而標準的教會面貌,反而呈現出多種不同的教會型態。宗徒大事錄描繪了初期教會生命發展的漸進原形,並逐漸向外拓展及延伸:先有耶路撒冷的本地猶太基督徒團體,進而有希臘化猶太基督徒(斯德望團體),接著有半個猶太基督徒(撒瑪黎雅教會),之後開始第一次完全接納外邦人,先有柯爾乃略家庭,後有完整的外邦人基督徒團體(安提約基亞教會),最後才有保祿或一些基督徒在希臘羅馬地區所成立的各地教會。
早期教會除了強調中心信仰上的一致性外,她們所彰顯的信仰型態與團體面貌是具多元性的,這可以從這些團體的衝突與張力中讀出。
多元性與彼此間的張力,是由於文化上的隔離、與對信仰上認知之差異所造成,例如:耶路撒冷教會中的猶太基督徒與希臘化猶太基督徒之間的衝突(宗六1),不純然是飲食分配問題,更是心態的問題。
一般說來,耶路撒冷本地的猶太基督徒比較保守(嚴格遵守梅瑟法律),希臘化的猶太基督徒則比較開放,所以在信仰生活上,無形中就會產生摩擦,造成彼此之間的緊張,因此飲食問題只是導火線而已。
同樣地,這類情況也發生在外邦基督徒是否該接受割損禮的爭論上。保祿及巴爾納伯曾在安提約基亞地方,與從猶太來的弟兄起了爭論(宗十五1~2),後者認為「若是你們(外邦基督徒)不按梅瑟的慣例行割損,不能得救」,但保祿的觀念是,基督徒受洗後是藉耶穌而得救,不再是藉梅瑟法律。因而有了宗徒大事錄十五章,所描述的耶路撒冷會議。
當宗徒們經過一番激烈的爭論後,教會第一次做了自我的突破:外邦人加入基督徒團體,不必受割損禮,只需遵守「戒避偶像的玷污和奸淫,戒食窒死之物和血」(宗十五20)。
然而,這個爭論與衝突事件,事實上也隱含著信仰上對耶穌救恩本質的不同詮釋。正如格林多教會出現了分黨分派問題-屬阿頗羅的、保祿的、或刻法的(格前一12),他們之間的分裂,不能排除各自對耶穌救恩性質的不同信仰詮釋。
這種理念上的衝突,甚至發生在宗徒之間,保祿也是以同樣的觀點,批判伯多祿在安提約基亞教會所表現的「虛偽」行為(迦二11~21)。
總之,我們無法在新約中,嘗試為教會找出一個標準的型態。事實上,初期宗徒團體或新約教會團體,尚未進入神學思考階段,並藉此建立自己的團體自我意識與身分。他們尚只是生活在耶穌復活與聖神降臨的喜樂經驗中,也即是由此而體會到福傳的使命。
多元中的合一
即使初期教會團體活出了不同的多元性,甚至出現了張力與衝突,但是無論如何,在多元之中,卻有另一些基本因素,使這些不同形式的教會團體結合為一,即大家同屬於一個共融生命的整體,此即是後來教會所說的「大公性」(Catholic / Universal)。而促成當時所有教會團體共成一個生命整體的因素,大約有下列幾個:
首先是一個洗禮:其實耶穌未曾給人洗禮(若四2),而門徒們在福傳時,最初是以耶穌之名給人授洗(宗二38;十九1~6),然後才有因聖三之名給人授洗(瑪廿八19)。
其次是舉行最後晚餐(感恩禮):新約基督徒團體從一開始即經常聚在一起祈禱、聽取宗徒的訓誨、及擘餅(宗二42)。還有一些來自耶穌的傳統(Tradition)「宣信」(Kerygmas / Confessions,如:格前十五11,羅一3~4),和積極實踐共同的福傳使命(Mission);以及對宗徒(Apostles,如:格前十五7),尤其是伯多祿、若望、及保祿的地位(迦二9),或耶路撒冷教會地位的尊重(迦一18;羅十五25、31)。
初期各教會團體,因著不斷地努力向前,活出及彰顯出耶穌所宣講的國(Looking forward to the Kingdom of God),讓教會展現了不同、但多彩的面貌,也讓自己更趨成熟;同時不斷地回歸到耶穌的生命(Looking back to Jesus),保持自己生命的神聖與活力。
藉此教會才能不斷地向外拓展與延伸(Move outwardly),使自己更加成長,也走向外邦世界,而與自己的母體(猶太教)分開,更確立或建立自己的獨特身分。當各地方教會逐漸建立之後,仍然不斷地藉著聖神,在基督內,維持生命的一體(Move inwaedly)。
因此,我們在新約時代教會團體中,看到的都是各地方的具體教會團體、以不同的生命型態、活出一個共同的信仰奧蹟。
總之,聖經中沒有一個完整的教會觀,只有一個具動態性、發展性的教會團體,不斷在各個場合,以不同的形式出現;但卻也有一個凝聚的中心力量:復活的耶穌基督,以及由此而發展出的信仰傳承。
所以,從來都不會有一個完整而標準的教會型態與理念,以後也不會有;就如永遠都不會有一個完整及標準的基督論,因為耶穌基督的生命是一個永遠無法窮盡的奧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