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希望的門檻(二)
四部福音書,依其訴求對象和目的,把耶穌在世傳道的言行各自編輯成冊。 宗徒們的書信等,則對其再加以必要的闡釋。這就是全部的新約聖經。未能記載的內容和慣例,由耶穌的宗徒們代代相傳,構成天主教會的傳統(tradition)。
走出猶太宗教習俗,新誕生的天主教會立即面臨諸多宗教、民族、和文化的挑戰。如何堅守唯一無二真神的信仰;在耶穌和舊約訓誨的全新人生的價值體系下,如何融入型態各異的社會,以便能在生活中具體地實踐宗教信仰;有賴新近皈依的信眾,各依秉賦、協調努力、發揮角色功能。
羅馬社會的眾神偶像崇拜,當然要棄絕。人和獸相鬥,人和人的殘酷比武等不符教義的娛樂習俗,不可去觀賞,更不用說淫亂的社會風俗了。大量的奴隸,在「天主面前人人平等」的光照下,有了今世的尊嚴和永生的盼望。至於,奴隸和許多不公平的社會制度,只能以「凱撒的歸凱撒(Render to Caesar the things that are Caesar’s),天主的歸天主」的大原則來因應。
在宗教信仰中,感性是重要的。所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式的幡然悟道和教化,在各種聖事(sacraments)、禱告、顯靈奇蹟、和宗教禮儀的加持、撫慰、和激勵之外,仍需宗教節慶宣洩內心的信仰。以耶穌生平重要事蹟為核心的節日(譬如,耶穌聖誕節,受難和復活節,40天的守齋準備期等),取代異教徒的節慶。逐漸地,添加慶祝(耶穌母親)瑪利亞(拉丁文Maria,英文Mary)和歷代各聖人的節日。這樣,就構成天主教會施行迄今的每年禮儀年度瞻禮(慶典日)表。
羅馬法律和法庭體系規範實際的社會生活,是對後世文明的卓越貢獻。借鏡後的成效是,教理的法典化──信仰內容的普世一致和便於皈依者的學習;教會行政體系和典章制度的有效運作──教會法典(Cannon Law)和教會法庭,是全球一體化的客觀基礎。
「這個世界充滿了各式各樣奇妙的事和物,其中最奧妙的莫過於人類」,這是綜觀大自然,並詳加探索和窮理的古希臘哲學的重心──人的價值和人生的意義。精神與物質、靈魂與肉身、善與惡的二元論人生觀,以及以一個接續一個的疑問去追溯尋根的系統性學問建構方式(learning by inquiry method),對於天主教信仰的教理系統化和神學理論體系的建立,有極大而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聖經的信仰講述,或直述或隱喻,而且聽眾的對象和時代的背景各有不同,因此,其表達的文字和文學體裁,各有巧妙和運用。尤其,信仰上的諸多奧秘(mystery)多為「屬神性」(interaction with God)的個人感官的觸動和感性層次的心領神會。希臘哲學體系,以理性辯論和邏輯(logic)推理的方式,闡述形而上的各種哲學概念(ideas),縱然無法以物理性的實驗來證明,但確是在有效論證基礎上的合乎科學的有效結論。
西元二世紀開始,教會內品德高超、而又學問豐富的「護教者」(Apologists)和「教父」(Fathers of the Church),在建構完善的教理和神學體系後,擔負向外教人士宣教和辯論的任務。信眾不再是一群「自以為是」、無知識的善男信女,天主教的正統(orthodox)信仰經得起歷代知識份子的嚴格檢驗。
純粹人文理性式窮理的哲學探索過程,會產生不同的結論和見解。哲學的盡頭要銜接上天主(God)在聖經中和教會傳統內的啟示(revelations),才能完滿地闡釋神學上的諸多概念(ideas)。因此,堅持異議的一群信眾,在或長或短時代的歷 練後,逐漸消失。有些嚴重的爭議,甚至於能「借屍還魂」式地日後重現。這就是正統教會所宣稱的「異端」(heresy)。歷史的長河中,異端不斷,這就是梵蒂岡教廷信理部(Congregation for the Doctrine of the Faith)捍衛教義完整性和統一性的任務。
真理愈辯愈明。可歸功於在長期思索和辯論過程所產生的諸多異端的反面教材,教父們在據理力爭的駁斥中,更能釐清和進一步闡述重要的宗教核心概念。耶穌是真正的人,同時又是真正的神;三位一體(Trinity,天主父和天主子耶穌和天主聖神,雖稱三位,卻是一個真神)等核心的神學概念,在歷經數百年、一 個接一個嚴峻的爭辯後,才凝聚成教會的信條(creed)。
詞彙(註解)
※ 耶穌將再度來臨(the second coming of Christ)──
耶穌降生於世間,成長、傳道、被釘十字架而死、第三天復活、升天等,這一連串的事蹟之外,他曾不斷地傳遞出這樣的訊息──現在世上生活的眾人,當立即悔過向善、時時警惕,末世審判很快就會來臨。第一代的信徒多沉浸在這個期盼中。「他們專心聽取宗徒的訓誨,時常團聚,擘餅(紀念耶穌「最後晚餐」的禮儀),祈禱。……凡信了的人,常齊集一處,一切所有皆歸公用。他們把產業和財物變賣,按照每人的需要分配。每天都成群結隊地前往聖殿(耶路撒冷的猶太人神殿),也挨戶擘餅,懷著歡樂和誠實的心一起進食。」──《宗徒大事錄》
※ 護教者(Apologists)──
西元第二世紀起,社會上許多高階層人士和知識份子皈依天主教。他們利用自身習得的希臘哲學、羅馬法學、知識等,著書為文,在教義的基礎上,向外教人士說理和證明新宗教的信仰內涵,並反駁不實的指控。譬如,「拉 丁護教者」戴爾都良(Tertullian),150A.D.生於北非迦太基的羅馬人殷實的家庭,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律師。皈依天主教後,被祝聖為司鐸。思想敏銳,文筆犀利,在著名的《護教書》(Apology, 197 A.D.)上說:
教友開始革面洗心,痛恨已往之行為,承認過去所行的惡事,並說明教友數目眾多,尤其在城市中、在鄉間、在島嶼上;男女老幼各行業中都有,連顯貴中也有皈依的;我們有著同一宗教信仰、同一紀律、同一希望而形成一個堅固的團體。我們聚會祈禱,猶如形成一束麥穗……,我們為帝王、各級官員、國家富強、世界和平祈禱……。我們集會時誦讀神聖的書函,以聖言道理培育信仰,振興希望,堅強依恃的心,遵行規誡,加強紀律。以天主之名互相勸勉,互相規勸。我們有特別的金庫,每人每月的捐獻在限定日期交納,都是出於自願……。但是不得動用金庫款項作為設宴飲酒之用,而為舉辦慈善事業,救濟貧困的人、安葬亡者、撫養無依無靠的孤兒、哀恤老弱殘廢、海上遇難、為主名充軍荒島、礦坑中的人。多少人認為這種愛的行為 是深印在我們身上的特徵:請看,他們彼此多麼相親相愛……。折磨、拷問、判刑、侮辱,你們這些兇惡殘暴行為,即是我們清白無辜的佐證。你們的暴行無論多麼精巧刻薄,都發生不了什麼作用的。因著我們的離去而吸引更多的人皈依,越是削弱,我們的數目越多。教友的鮮血成為新生命的種子(The blood of martyrs is a seed)。
※ 教父(Fathers of the Church)──
「Father」原為希臘社會對私塾教師的尊稱。師生朝夕相處,既教授專業也指導日常生活。被天主教會尊稱為「教父」者,他們品格高尚、聖潔,精研教義,夠資格以整個教會的立場來指導信徒中規中矩的日常信仰生活,也常以「護教者」的身份反駁外教人士的言論。第四世紀之前,天主教徒多數在操希臘語的羅馬帝國東半部。在這個地區產生的教會大師們,後世統稱為「希臘教父」──如,凱撒利亞的巴西爾主教(Basil of Caesarea, 330-379 A.D.),和(其胞弟)尼撒城的格列哥里主教(Gregory of Nyssa, 335-394 A.D.)。教會在羅馬帝國的本部(西半部)發展迅速,這時期也出現許多這類的大師,後世尊稱為「拉丁教父」(the Latin Church Fathers),諸如,熱羅尼莫(St. Jerome, 340-416 A.D.),奧斯定(St. Augustine 354-430 A.D.)。
※ 異端(heresy)──
在教義和義理方面,常有部分的教會人士在推理和解釋上,與教會的正統有重大的歧異,且堅持己見,終至於從正統教會分裂出去。因此,正統教會稱之為「異端」。這些異端雖使教會受到了損失,然而也有幸運的結果;它們促使教會確定她的教義,並在神學上日漸進步。茲列舉第五世紀前的幾則重要的異端:
1.唯識論(Gnostics,或譯,諾斯底士學派)──
這個流行於天主教會初期的異端,它強調唯有經由知識(knowledge)始能獲得天主的救贖(salvation),亦即,得永生。先前已受泛希臘文化和希臘哲學洗禮的新近皈依的信徒,他們對宇宙、神、和人生,都已有了既定的觀念,或是某種哲學思想。在入教後,企圖把新的信仰和舊的觀念相互調和。這樣的例子,便是諾斯底士(Gnostics)學派──教會面對的第一種異端。
Gnosis語源希臘文,意為「知識」。這些人自誇認識了秘密的道理,是一般人所不曉得的知識。他們提出了這樣的問題:「惡」究竟怎麼來的?聖經既然把宇宙當作全能全善之神的工作,那麼,怎樣會發生「惡」呢?他們以為聖經對這些問題的答案太簡單了;他們自己要用很複雜的學說來答覆它,把天主的啟示,用最幻想的推理,儘量地混合在他們的學說中。
諾斯底士學派有多種形態,但不同的各派有共同的一點,就是主張精神與物質是對立的;物質是惡,精神是善。至高的天主,只是純精神體,跟物質毫無關係;所以物質的世界,不是由天主造的,而是由更低級的神造的。
諾斯底士學說論者,自誇具有通往眾奧蹟之鑰,因著這知識,能達到救援。從他們的學說中引出的倫理,永遠在兩個極端之間擺動:或者是過激的苦修主義,既然物質被視作惡,就應躲避用物質,故婚姻本身也被視為惡;或者採取相反的不道德結論,主張讓身體任所欲為(既然他只能作惡)。
最著名的諾斯底士學說論者,當推馬西翁(Marcion)。他過度的推敲舊約與新約之間的相異點,以致不願相信猶太人的天主是真天主,而且結論到拋棄全部舊約和一部份新約的地步。馬西翁善於組織,成立了許多相當堅固的裂教團體,其中有些,到第五世紀才消失。
異端中很特別的一種,是蒙丹(Montanus)學說。約西元170年,蒙丹從外教的司祭皈依天主教。他揚言聖神顯現的時候已到了,而他相信自己就是聖神的先知。兩個跟隨他的女信徒和他一樣的狂熱,他們散佈預言,宣講嚴格的倫理,命令嚴厲的齋戒,禁止信徒逃避教難,並宣布若干罪過不得寬赦。
2.亞略異端(Arianism)──
亞略異端可能是教會歷史過程中,所面臨最危險的異端。因為,它會動搖了信仰的基礎。
這異端的創始人亞略(Arius),在西元三一三年,任埃及亞歷山大里亞某教堂的司鐸(神父)。他品行端方,有一副莊嚴的外表,聰明敏捷,能言善辯,具有吸引人的各種優點,聽眾都趨之若鶩。他倡導的道理可撮要如下:天主是唯一的真神。降孕在耶穌基督人性內的「聖言」,是由天主聖父從無中創造的,而在此之前,祂(聖言)並不存在。聖言創造了世界;天主預先見到祂將來的功勞,就收祂為義子。所以祂不是和聖父平等的,也非和聖父有同一的性體。
這個結論是相當嚴重的。假如耶穌基督不是真天主,而只是一個受造物,無論祂怎樣偉大,整個天主教便要坍塌了。因為,既無天主降生,基督的救贖也沒有無限的價值了。
埃及的主教們在亞歷山大里亞集會,責斥了這種學說;亞略轉而到埃及以外去傳佈。不只是主教們和神學家們,整個東方教會興起了熱烈的爭辯。因為亞略有本領使民眾對他的事件發生興趣。他把他的學說譜入歌曲中,這樣,使水手、旅客、商人,在甲板上、路上,反覆歌唱,以至於家喻戶曉。在戲院中,觀眾們也彼此爭論著神學;在公共場所,人們也交換著意見;而外教人更以那些削弱教會的爭論為笑柄。
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剛統一了整個帝國,發現整個東方教會已被這些爭論所分裂。他雖不是神學家,但首先關心和平與統一的維持,對教友中的分裂深感痛心;何況,他以為那只是文字上的爭論。但他的宗教顧問們更瞭解爭論的重要性,建議他召開大公會議,以便徹底審查爭論。教務會議是地區性的主教集合在一起,商討教義與紀律方面的重要問題;而大公會議,則為整個教會性的。這次大公會議於西元三二五年,在小亞細亞的尼西亞(Nicaea)城揭幕;與會的主教達三百一十八位之多。
亞略雖竭力施展他的辯才,但終屬徒勞,因為,那些學說顯然與天主教的教義相抵觸;所以,終於被摒棄。為確定教會的道理,大會的教長們編輯了一篇信經,就是直到現在天主教的主日彌撒中必須誦念的信經(creed):
(信經第一式)
我信唯一的天主,全能的聖父,天地萬物,無論有形無形,都是祂所創造的。我信唯一的主、耶穌基督、天主的獨生子。他在萬世之前,由聖父所生。他是出自天主的天主,出自光明的光明,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他是聖父所生,而非聖父所造,與聖父同性同體,萬物是藉著他而造成的。他為了我們人類,並為了我們的得救,從天降下。他因聖神由童貞瑪利亞取得肉軀,而成為人。他在般雀比拉多執政時,為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受難而被埋葬。他正如聖經所載,第三日復活了。他升了天,坐在聖父的右邊。他還要光榮地降來,審判生者死者,他的神國萬世無疆。
我信聖神,祂是主及賦予生命者,由聖父聖子所共發。祂和聖父聖子,同受欽榮, 同享光榮,祂曾藉先知們發言。
我信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
我承認赦罪的聖洗,只有一個。
我期待死人的復活,及來世的生命。
阿們。
附註:經文中的粗體字部分,是當時公布的,號稱「尼西亞信經」;其餘的(較細字體)經文,則是以後的多次大公會議陸續添加而成的。
另一則彌撒中常誦念的信經──「宗徒信經」──是初期教會流傳下來的,以十二個句子的結構象徵它出自於耶穌十二位宗教的教導。茲抄錄全文供讀者參考:
(信經第二式)
我信全能的天主父,天地萬物的創造者。
我信父的唯一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我信祂因聖神降孕,由童貞瑪利亞誕生。
我信祂在比拉多執政時蒙難,被釘在十字架上,死而安葬。
我信祂下降陰府,第三日從死者中復活。
我信祂升了天,坐在全能父的右邊。
我信祂要從天降來,審判生者死者。
我信聖神。
我信聖而公教會,諸聖的相通。
我信罪過的赦免。
我信肉身的復活,
我信永恆的生命。
阿們!
然而,事件並未就此了結。在宣言中簽字的主教中,許多人只因懾於君士坦丁帝的權威,仍是亞略異端的擁護者。甚至於,君士坦丁帝死後繼位的公斯坦二世(Constantius II)和瓦倫斯(Valens)皇帝都是這派信徒,他們動用皇權驅逐正統主教,而代之以亞略派。
餘波依然蕩漾。亞略派信仰甚至廣傳於羅馬帝國外的北方蠻族,在此後二百餘年蠻族入侵西羅馬,和羅馬拉丁教會的互動中,糾紛不斷。最後,它才逐漸被正統信仰所歸化。
3.聶斯托里派(Nestorianism)──
亞略異端被摒棄後,教友們才看清楚了耶穌是真天主;但因為祂也是真人,生於瑪利亞,生活並死在巴勒斯坦,怎麼樣調和這兩件事實呢?正因這問題,君士坦丁堡的主教聶斯托里(Nestorius)在第五世紀初葉,墮入了另一錯誤中。他想解決這問題,宣稱耶穌基督不只有兩性(天主性和人性),而且還有兩位。照這樣說,天主降生便成了兩個有行為者的合作了。由此引伸,那麼瑪利亞便不能稱為「天主之母」,而只是「耶穌之母」,那就是說,她只是那個名叫耶穌的人的母親。聖母瑪利亞的敬禮,在那時雖沒有像以後那樣廣泛,但已習慣稱聖母為「天主之母」。埃及亞歷山大里亞城的主教西利祿(St. Cyril),便掀起了反對聶斯托里的論戰。西元431年在厄弗所(Ephesus)地方開了一次大公會議,西利祿受教宗委任,領導這會議,議決耶穌基督雖有兩性,但只有一位(person),那就是天主第二位。因此,大會譴責了這個異端。
聶斯托里被絕罰後,他的學說仍有人擁護。他在波斯創立了一座神學院。從那裡聶斯托里異端傳到阿拉伯、印度、中國(即唐朝的景教)以及蒙古。大部分在印度和近東的聶斯托里派,存在到十六世紀的,都回到了正統天主教的懷抱;其餘的,到1897年時,或加入基督新教,或加入蘇聯東方正教。現今殘留在印度和近東的該派信徒,最多不會超過十萬。
根據明末在中國西安出土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781A.D.),唐朝貞觀九年(635 A.D.),敘利亞聶斯托里派的教士阿羅本,自波斯(大秦)抵達長安城。宣道譯經,建波斯寺(又名,大秦寺),封鎮國大法王。所傳「景教」,一度號稱「法流十道,寺滿百城」。
據古敘利亞文的一篇文獻記載。西元1225年生於北京城的景教徒拉班掃瑪(Rabban Sauma)和1245年生於山西省的馬可,結伴西行,往波斯和巴勒斯坦聖地朝聖。因緣際會地,馬可在1281年被選任巴格達(Bagdad)統管敘利亞教會的宗主教。1287年掃瑪更受命往訪羅馬天主教會,除晉見新任教宗尼可拉四世(Nicolas IV)外,還曾到巴黎晉見法王菲利普四世,完成宗教交流的出使任務。
元朝時,羅馬教宗遣派的傳教士孟高維諾(John of Montgovino,方濟會士)和夥伴一行,於1294年到達北京都城,還能發現城內的景教徒團體。
4.一性論(Monophysism)──
亞歷山大里亞的教會,在領銜駁斥亞略異端,而於厄弗所大公會議達成任務後,卻走火入魔地產生了往另一極端的謬論。新謬說的創始人是歐迪克(Eutyches)。他主張在耶穌基督內只有一性,因為耶穌的人性被天主性吸引了。這個「一性論」(Monophysism)的謬說,被西元451年的加采東(Chalcedon)大公會議絕罰了。大公會議議決耶穌基督是真天主也是真人。從此,有關天主三位一體(Trinity)和耶穌基督的道理已穩定了。
在這次的絕罰後,埃及的主教們並未服從加采東大公會議的議決,逐漸形成主張一性論的分裂教會。而且,傳播到伊索比亞(Ethiopia)成為國教。它迄今仍存在,被稱為「考布地教會」(Coptic Church,以當時的埃及語言Coptic命名)。
迄今仍存在的敘利亞、近東、印度等地信奉「一性論」的教會,以西元六世紀敖得薩(Edessa)主教雅各‧巴達烏(Jacob Bardaeus)領銜而被稱為雅各教會(Jacobite Church)。
5.白拉奇學說(Pelagianism)──
這個五世紀初開始的異端,在義大利的拉丁教會內肇端。它否認人類生而有之的原罪(original sin)和來自天主的聖寵(grace)對於人類救贖的重要性。它強調人的本性和自由意志(will)是完美無疵的。因此,憑藉一己之力能完全遵守天主的誡命,因而獲得永生的救贖。
如果這個前提是真的,那麼天主教道理所強調「神的救援以補贖世人的罪過」,就沒有意義了;而倘若人沒有原罪,則耶穌救世主是不需要的。著名的教父奧斯定(St. Augustine 354-430 A.D.,其傳世的鉅著有《懺悔錄》和《天主之城》),是正統教會內的主要的辯駁者。416 A.D.北非各主教的迦太基教務會議予以譴責,431年的厄弗所大公會議又再次正式的駁斥。自從對亞略異端、聶斯托里異端、和白拉奇學說等的絕罰以後,降生和救贖的信條清楚地確定了,再沒有發生變化。這些異端的意外效果,促使教會對這些基本信條明確地釐清。
6.摩尼教異端(Manicheism)──
摩尼異端嚴格地說不是天主教教義的異端,而更是一個擷取若干天主教因素的新宗教。
摩尼(Mani,215-275年左右)生於波斯,他有廣大的旅行經驗,到過印度、土耳其、中國、西藏,到處聆聽名人的宗教教訓。他便由此草成了一種教義,把佛教、天主教、唯識論等不同的因素混合在一起。教義的基礎是建構在波斯古老宗教的二元論上,以便解釋善和惡的起源。摩尼主張有兩個永遠為敵的神:善神是光明,惡神是黑暗。在人心中也可找到這種對立:光明的因素(靈性)和黑暗的因素(肉體)混合在一起。
按照摩尼派的原則,肉體是完全惡的。因此,傳生肉體生命的婚姻也是惡的。他們誇稱一種極端嚴厲的道德,但既然大多數人無法做到,就只有向一個卓越的階級──「純潔者」──要求了。至於普通的信徒,則在道德方面可以完全自由。
摩尼曾給他的教會一種堅強的組織,第四世紀時已流傳很廣,從中國一直到摩洛哥。但因它的不道德,和反社會的影響,到處被政府追擊。最後,摩尼在他的發祥地波斯被國王處死。同樣,羅馬帝國的皇帝也不容它存在,所以未流傳很廣,只在第四世紀時有過不少的信徒。聖奧斯定在年輕時曾被這學說迷惑,同他們廝混了九年之久。但以後,無論在言語和著作中,他卻成了他們最可怕的勁敵。第五世紀時,摩尼異端在帝國內已幾乎絕跡。可是,如同潛伏的病菌一樣,到中古世紀,又在法國南部死灰復燃。
7.多納派的分裂教會(The Donatist Schism)──
初期教會屢遭羅馬帝國政府大肆的迫害。眾信徒中,殉道者甚多;抵擋不住嚴厲威逼、在生死交關之際背教者,更多。迫害期過後,多有背教者回頭,尋求教會的重新接納。西元二世紀中葉,戴西烏皇帝(Decius)在羅馬帝國發動慘烈地全面性迫害(persecution)後,教會當局以「浪子回頭」的悲憫慈愛,在悔罪並適當地補贖行為之後,重新接納這些背教者。然而,有些信徒堅稱,正義不容折扣,否則,何以面對流血的殉道者。
接著衍生的爭議是:教會內奉行異端或曾經背教的神職人員施行的聖事(sacraments,譬如,施洗禮),對於接受的信徒是否仍具有天主聖神因而賦予它的「效能」?
西元311年,凱西連(Caecilian)當選為北非迦太基的主教(Bishop of Carthage)。然而,部分信眾反對,因為他的主教職位是由據稱曾背教的菲力主教(Felix of Aptonga)所祝聖(consecration),所以無效。他們另行擁立多納(Donatus)為迦太基主教。313年, 羅馬教廷裁決,譴責多納。上訴到君士坦丁帝,因而召開的眾主教會議維持原裁決,宣稱聖事施行的有效性,不因不稱職的神職人員而受影響(The bishops affirmed the validity of sacraments even when conferred by an unworthy minister.)。
到此時,分裂的多納教會已信眾勢力龐大,且根基穩固。君士坦丁以武力鎮壓,然而,反抗愈演愈烈,不得已,而於321年詔令容忍之。這個裂教延續多年,直到聖奧斯定的時期才被歸化,重新融入主流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