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列邦
則34:11-12、15-17,詠23;格前15:20-26、28;瑪25:31-46
關於審判列邦的思想,在舊約中就已出現,而且審判標準在於那些民族如何對待以色列。「我必聚集萬民,領他們下到約沙法特山谷,在那裡,我要關於我的百姓、我的基業以色列,審問他們,因為他們使我的百姓散居在異民中,且瓜分了我的土地。」(岳4:2;詠105:14)在今日的福音中,瑪竇給這個思想賦予了新的含義。審判列邦所依據的標準,是他們如何對待基督的追隨者(瑪25:40、45)。
「當人子在自己的光榮中降來時」(瑪25:31)。瑪竇將最後審判的異象置於基督受難和復活之前(瑪26-28)。那位即將受審且被判處死刑者,就是那位坐在祂光榮的寶座上,審判萬國者(瑪25:31)。因為祂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因而天主舉揚祂在萬有之上(斐 2:9),萬有都屈服於祂(格前15:28)看,萬民都要聚集到祂面前,聆聽關於他們永恆命運的裁決。
「祂要把他們彼此分開,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瑪25:32;則34:17)先知們會把亞述和巴比倫這兩個毀滅以色列的古代帝國置於左邊(鴻3:1、5、19;耶51:64),而將皈依上主的民族置於右邊(匝2:15)。經過兩千多年的基督宗教歷史,我們可以將所有曾經迫害且如今仍在迫害基督徒的帝國和民族置於左邊,將捍衛宗教自由並允許我們在其領土內自由朝拜耶穌的國家和民族置於右邊。
「因為我餓了」(瑪25:35)。君王將自己認同于受苦的兄弟姐妹,原植根於舊約。「凡觸動你們的,就是觸動我的眼珠」(匝2:12),上主對列邦這樣說,並命令它們:「你們絕不可觸犯我的受傅者,切不可傷害我的先知!」(詠105:15;創20:3-7)以色列的苦難牽動著天主的心(依57:15,63:9)。對仍在迫害教會的掃祿,耶穌的那一著名陳述清楚地表明這點:「你為什麼迫害我?」(宗9:4)掃祿對基督的信徒所做的一切,就是對基督做的(瑪25:40)。然而,列於人子面前的萬邦並沒有意識到這個真理(瑪25:37-39、44)。
「正如你對我兄弟中最小的一個所做的。」(瑪25:40)誰是基督的最小兄弟呢?他們是如何出現在所有天使和列邦中的?他們屬於基督,並在祂的來臨之時榮享生命(格前15:23)。他們不受審判,因為通過信德和洗禮,他們已經由死入生(若3:18,5:24)。他們屬於基督的家庭,因為他們承行了祂在天之父的旨意(瑪12:50),並且為了福音的緣故,他們被視為「世上的垃圾和人間的廢物」,忍饑受渴,衣不蔽體,居無定所,身患重病,受盡迫害(格前4:11 -13;迦4:13-14)。人子指引萬邦注目於他們。
「因為基督必須為王,直到把一切仇敵屈伏在祂腳下。」(格前15:25)這些仇敵是世界和死亡的霸主,那永火已為他及他的使者準備就緒(瑪25:41),死亡和陰府也被投入其中(默20:14)。但這絕不是為人預備的,如果有人發現自己身在其中,那是出於自己的選擇(參閱《天主教教理》1037)。為人,天主從創世以來就預備了祂的國度,那是基督的群羊和富於憐憫的人所要承受的(路12:32;瑪25: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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