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屬於天主的?
依45:1、4-6;詠96;得前1:1-5b;瑪22:15-21
「縱然你還不認識我」(依45:5)。讀經一傳遞的訊息讓人感到驚訝,此訊息是,不認識天主的異教徒波斯王居魯士,蒙召去解救在巴比倫王專制統治下的以色列和其他民族(45:4)。西元前539年,居魯士打敗了巴比倫,並於次年頒佈法令,允許充軍於巴比倫的猶太人返回耶路撒冷,重建聖殿(編下36:22-23)。事實上,天主並不看一個人的身份(瑪22:16),而是「在各民族中凡敬畏祂而又履行正義的人,都是祂所中悅的。」(宗10:35)
在天主與亞巴郎立約之前,祂與代表全人類的諾厄立了約,而且此盟約為地上各民族都有效,直到福音在普世得以廣傳。(《天主教教理》58)。一個人按照此盟約生活,就可成為天主手中施展正義的工具;而居魯士就是一個例子。反之,有著偽善態度的法利塞人卻表現出,天主在梅瑟時期與以色列人建立的盟約,並不能保證個人的聖潔。
「給凱撒納稅,可以不可以?」(瑪22:17)當然是可以的(羅13:1-7)。在波斯帝國時期,居住在以色列土地上的猶太人也繳納了類似的稅(厄下5:4)。然而,法利塞人並非對賦稅感興趣,而是企圖叫耶穌在言談上落入圈套(瑪22:15)。他們並非心懷對上主的敬畏來接近耶穌,而是滿懷欺騙之心(德1:30)。然而,鑒察人心的上主(耶19:10),看透他們的甜言蜜語背後隱藏的偽善(瑪22:16-18)。
「拿一個稅幣給我看看。」(瑪22:19)在羅馬皇帝鑄造的銀幣上,可以看到他的肖像。人的肖像是什麼呢?我們是按照天主的肖像而受造的(創1:27),但現在我們卻帶著亞當的肖像(格前15:49),亞當屬於土,他易於犯罪。不過,把自己的肖像置於我們內的那一位,已來修復這一肖像。給予天主那屬於天主的(瑪22:21),這是一個召叫,要與天主子的肖像相一致(羅8:29)。天主要我們帶著那屬於天上的肖像(格前15:49)。
「人類的被召是為顯示天主的形象,並按父的獨子的肖像而受改變。」(《天主教教理》1877)宣講福音就是為了這個目的。藉著向萬民宣講耶穌基督,通過死在十字架上,把全世界從罪惡的專治統治下拯救出來,羔羊的宗徒們帶領我們進入信仰和聖洗,使我們獲得了聖神的印記(格後1:22;弗4:30)。從那一刻起,我們成了聖神的宮殿;我們不再屬於自己,而已屬於天主了(格前6:19)。
因信德所作的工作,因愛德所受的勞苦,因盼望所懷的堅忍,我們從亞當的肖像轉變為基督的肖像(得前1:3)。信德是對天主啟示的順服(羅1:5),其中最好的例子是亞巴郎和榮福童貞瑪利亞。愛,不加害於人;愛,是法律的滿全;愛,永不止息(羅13:10;格前13:8)。最後,望德讓我們耐心期待我們信仰的終向──「肉身的救贖」(羅8:23)。
人人屬於天主,就連像居魯士一樣不認識天主的人,也都屬於祂。但天主想要被世人所認識。所以教會「以堅固的信心」向眾人宣講福音(得前1:5),好叫世人認識唯一的天主,即歷史和世界的主宰,以蒙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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