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世強
2012年初,在經歷沸沸揚揚的大選喧囂之後,知名藝人酒後肇事涉嫌毆打計程車司機的事件,出乎意料地,竟一躍而成台灣各大媒體鎂光燈聚焦關注的熱門話題。接連數日,幾經媒體大肆報導與名嘴爭相評論,事件相關人物不僅淪為街頭巷尾茶餘飯後議論的主角,甚至總統都得對此事件略表立場,彷彿「公審」這起事件已經成為一種全民運動。
筆者認為,儘管這起事件帶來的廣大效應,本應帶給我們很多反躬自省今日社會弊病的契機;但非常遺憾的是,相關媒體輿論不僅全面失焦,隨著事件進入司法階段,加上林書豪異軍突起的搶眼表現,人們對於這起事件的進一步反省,似乎也宛如其新聞熱度一般急速消褪;然而,作為一位天主教徒,我們究竟可以從這起已被過度渲染和戲劇化的事件中,學到什麼寶貴的教訓呢?難不成,我們要像某位資深藝人所言:這起事件的唯一教訓就是:應該多多學習「危機管理」的觀念嗎?
聖經上有一則你我耳熟能詳的故事。當眾人企圖拿起石頭砸死淫婦時,耶穌卻告訴他們:「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先向她投石罷!」(若八7)耶穌此言正是告誡我們,不要隨便妄斷別人的罪。在指摘別人「霸凌弱者」之前,更要先捫心自問:自己是否也曾「霸凌弱者」?抑或,不知不覺淪為整個社會「恃強凌弱」氛圍的支持者或縱容者?
老實說,就在大家跟隨媒體、名嘴與網友的步伐,化身社會正義之士「口誅筆伐」喊打「過街老鼠」之際,我們似乎早已陷入一種令人尷尬的「雙重標準」困境!當我們痛批事件要角「恃強凌弱」、「欺善怕惡」且「不把人當人看」之
時,可曾想過,自己可能也是這套扭曲價值觀與體制的屈從、附庸和推手?
嚴格說來,我們周遭的生活世界中,始終充斥此種惡質的文化與勢力(像是壟斷利益特權的豪強權貴、徹底物化人性的血汗工廠,或歧視弱勢的體制結構),但我們卻經常不以為意、習慣保持沈默,甚至還以一種極為欣羨且認同的心態,不斷讚揚、吹捧和追求那些同樣「不把人當人看」的惡質文化與勢力。
上述事件不過只是再度讓我們看到一個經常被遺忘的殘酷現實而已!事件要角唯一異於那些更惡劣的豪強權貴、血汗工廠與體制結構之處,不就是她們不懂高明的危機處理、細膩的媒體操作手段、「『踹』人不見血」的潛規則嗎?
另一方面,毆打事件能引起如此廣泛的社會關注與迴響,除了因為當事人的明星光環外,對於惡質社會文化積壓怨憤已久的不滿,毋寧也是一個潛在的重要因素!
事件主角粗糙的謊言、矯飾與暴行,彷彿已經成為這股集體社會積怨發洩的絕佳出口;沒錯!事件主角負面示範自不待言;但我們卻不能將己身責任撇得一乾二淨,一面倒地歸責於她們,讓其獨力承擔這股集體社會積怨。畢竟,我們不能忘記!她們可議的言行,其實正是整個惡質社會文化的產物,而我們每個人都是這個惡質社會文化的共同孕生者。
可是,我們卻不見對此深刻的整體反省,只見消費式的煽動謾罵;事實上,媒體輿論真正失焦之處也正繫於此。我們從不深究,到底是何種的惡質社會文化讓事件主角迷失於嗜酒、傲慢、謊言與暴力之中?也從不追問,自己應該在這個沈淪的社會文化中承擔何種責任?原因很簡單,因為這是一項「吃力不討好」的工作!畢竟,誰願意把別人過錯的矛頭指向自己?誰又敢真正「正視」這個已經生病的世俗、物質與庸俗文化?那可不是吐吐口水就好,而是要逼自己改變生活的;但誰想這麼費力呢?
也許,別人不想費力,但作為一位天主教徒,我們應該帶頭示範,勇於自我批判、身先士卒、起身行動。
我們可以看到,在這起事件中,如果不是見義勇為的司機(代表「個人良心與行動」),如果不是監視器影帶(象徵「體制」),事件主角不是還依然逍遙法外,上遍節目大談夜店酗酒脫序,繼續享受明星光環嗎?
如果台灣每個人只敢對著「軟柿子」揮舞道德大旗,卻不敢批判整個社會的惡質體制與價值觀念,透過行動打破不合理的體制結構,難道我們真的能說自己沒有「欺善怕惡」嗎?
當我們選擇繼續漠視並縱容惡質社會文化時,我們不也是「恃強欺弱」的共犯嗎?如果惡質文化與勢力不除,誰又能保證你我不會淪為「監視器死角」之下,另一位慘遭霸凌的受害者呢?
本文無意為任何人開脫,而是要讓我們藉由這起備受公眾矚目的社會事件,更深切地反省我們信仰的任務,絕不能忘記耶穌的教誨,盲目地拿起一塊定罪大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