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農村
一、組織農村
開闢荒原,以供移民耕種,這是教士們在內蒙的第一步工作,第二步與開荒同樣重要的,就是組織農村。
農民有地可種,無虞衣食,當然算是幸福。
但塞外苦寒,沒有住屋棲身,嚴寒的冬天是難度的,而建築房屋的木材,卻是一大問題。
河套建築房屋的木料,大多從甘肅由河路運來,路程遙遠,價值的昂貴就可想而知了。後壩(武川)建築房屋所用的椽木,多數是土默特運去的,但土默特木材的出產,亦不豐富,因此民國2年建築巴拉蓋學校的時候,所用的木材,竟有由外蒙古庫倫運來者。
起初在墾荒的時候,水井也成問題,有的地方,要掘10丈深,才得飲水,此外再加上地方上土匪竄擾,終年有劫掠焚燒的事,農民們困難重重,不能自拔,因而教士們設法把散處的農民集合起來,組織新農村。
事實上,教士們一開頭就便注意過組織農村的。不過,由於荒年和匪患等種種困難,曾數度中止。環境一好,他們便又會立即從事組織。教士們知道設立農村,不獨能避免諸多外來的侵害,並且覺得如果任農民們散居在這遼闊的草原,不加以組織,那簡直是置他們於原始人的生活中,其結果則是缺少教化,不會有社會觀念,更談不到有國家思想。
教士們這番努力,確實是有著功效的。凡是遊歷內蒙的人,東起熱河,西迄寧夏,沿途都可以見到:在一望無垠的草原中,有著綠樹蔭蔭的農村分佈著。
有一位旅行家在日記上說道:「在西北原野中,若見到綠樹成林的村莊,無疑那是一個教堂所在地,鐘樓上的十字架,便是它的標誌。」
的確,在河套除了教堂所在地以外,我們是找不到大的村莊的,並且教堂村也就是地方上文化的中心,交通的樞紐,治安的根據地,社會事業的發源處。幾十年來,由於匪患和荒年,無數的零星小村,盡成了頹垣斷壁,黃沙蓋沒了的廢墟,惟獨教堂所在的各處村莊,卻在一切艱難困苦中依然繁榮地存在。
這些可稱模範的農村,統統是由教士們擘劃的,起初即使是三家五家茅屋草舍,但選擇住屋的地址,必然要依照未來整個村莊的圖案,一家一家齊整的排列;各家保留著將來建築的餘地,大街小巷,通衢大道,以及挖掘水井和修築碉堡,全都有合理的安排。
貧苦的農民,就由教士出錢代為建築住屋。住戶逐漸增多,於是男女學校,也開設起來了,施藥門診也有了,保護居民生命財產的堅固的圍堡,不消說也是有了。這樣的農村,居民有多到數百戶,這都是教士們苦心孤詣的結晶。宗教家博愛濟眾的理想的成功。
黑土窪(察哈爾沽源)便是教士們移民墾殖的標準例子。
遜清光緒元年(1875),黑土窪還是一個蒙民的牧場,後來才有教友遷去開墾。光緒十八年(1892),教士們到該村組織了農村平定堡,由西灣子、五號等地遷去教民不少,沒有幾年,牧場上就有千金村(1904)、高山莊(1908)、狐狸峪溝(1917)、頭號(1943)、餉馬溝(1934)等等農村一一出現。
上述幾個村莊,每村都有堅固的土堡,偶有土匪為患,附近的農民們就爭來避難。五十年中,總計移來農民600餘戶,數百頃的草原,闢成了良田,現在還有許多的荒原待墾,移殖前途,正是未可限量的。
綏遠北山,俗稱後壩,教會在該處設立了教堂六處,農村事業亦有相當的成功。
天主教教士,八十年來在邊疆致力於移民墾荒,組織農村,其於社會國家效力,於此可見一般。
茲將教會設立的較大農村及居民數字,列表於後。
村名 | 成立年 | 居民 |
大營子(熱河) | 1908 | 3000 |
山灣子(熱河) | 1898 | 1000 |
七號(察哈爾) | 1910 | 1800 |
南壕塹(察哈爾) | 1870 | 4000 |
玫瑰營(集寧) | 1895 | 3000 |
美林圖(集寧) | 1912 | 1200 |
巴拉蓋(綏遠) | 1893 | 2500 |
小淖(綏遠) | 1888 | 3200 |
陜壩(河套) | 1907 | 20000 |
蠻會(河套) | 1905 | 8000 |
白泥井(陜北) | 1902 | 4000 |
堆子梁(陜北) | 1902 | 2500 |
城川 | 1974 | 1200 |
最後的城川為陜北三邊的一個蒙古村子,全村蒙人都信奉天主教,乃是邊疆絕無僅有的,此外還有不少農村,也是由教眾開創組成的。
教民中有的富有,他們從蒙民手裡買進荒地,開闢耕種,等到聚集農戶多了起來,為求農村改善,並為農村治安計,就將自己購置的土地,奉送一塊給教堂,請教士來新村居住,建築教堂,設立學校。
南壕塹現在是察哈爾的重鎮,便是這樣形成的。綏遠集寧境內各處堂口,全都是教民首先開拓,然後相繼設立教堂,就是現在,也還繼續在開拓中,例如察哈爾平定堡現有住民2200人,成立於光緒十四年(1888);公會村居民2300人,成立於光緒三十四年(1908);集寧老平地泉居民1500人,成立於光緒二十八年(1902);官村居民2000人,成立於光緒三十三年(1907)。
土默特沒有新設的農村,但數十年內,有大批的教友,遷往綏西河套固陽縣境而新設農村,他們多是由小淖遷來的。在後壩(東後山),也有教友逐漸東移墾荒,而在距武川200里之北,成立了烏蘭淖新村,合附近教民,計有2000餘人。
如果教民自動墾荒,聚集農戶成為村落,請教士去設立教堂到村裡來居住,農村就有立竿見影的發展。例如熱河松樹嘴子,察哈爾西灣子,昔年不過是深山裡的蕞爾小村,設立教堂以後,便成了現在的地方重鎮。我們聯想起歐洲中世紀時,凡有隱修院的村莊,都發達成了大都市,中國邊疆幾個教堂所在的農村,其情形正相彷彿。例如西灣子、香火地,三十年前乃是幾家農戶圍繞著教堂的農村,現在卻已經成了崇禮縣、涼城縣,縣治的所在地了。
已經成立的農村,賴教士們的援助而獲得迅速發展的,也是很多,例如灶火口村(張北)在民國二十二年,已是擁有60家住戶的農村,但全村周圍的土地,半數是一位富翁的產業,一般貧戶們終年碌碌,所得僅足溫飽。有一次,這家富戶急著錢用,又沒有地方籌措,遂將大部分土地出賣給教會,教會於是把所買來的土地分配給無地的農民耕種,又給赤貧者建造住屋,還替他們挖了幾口水井,後來居民激增,治安亦得確保,男女學校也先後開設起來,公共衛生和社會風化,都有著顯著的進步。
察哈爾十一號村,在民國二十五年前,全部的土地,盡屬於一位河北省的大地主,這一村的農人們,以撤賴抗債著名,每年秋收以後,地主派人收租,村民們竟不約而同,隱避著不出來見面,因此收租人扣押他們的傢具,拉走他們的牲畜,糾紛重重,村中雞犬不寧,幾年以後,地主看看無法可施,就打算拍賣他的土地,以便息事寧人,然而土地久已為村民們耕種,拍賣起來,又怕惹出重大的糾葛,於是把教士請了出來辦理;教士遂特地到北平和地主商討,結果是所有劃分的地界,均由教士負責拍賣,公允而恰當,賣買雙方都稱滿意,惡劣的村民,從此逐漸離去,不數年,村民衣食寬裕,生活也有了合理的規律,成了一個完美的村莊,這又是農村糾紛由教士斡旋,地方情形得以改善之例。
此外,有的農村人口過剩,以致農田不敷分配,教士們便設法遷移過剩的人口,到別的地方另立新農村。
計五十年內,熱河傳教士遷移過剩人口,組成的新農村有十幾處之多,如西南營子(哈拉戶燒,今稱朝陽縣)、老虎溝(灤平縣)、沙拖子(平泉縣)、鐘匠營子(朝陽縣)、山灣子(凌源縣)、那拉必流(寗城縣)、建昌(建昌縣)、大營子(林西縣)、西山(凌源縣)、錐子山(圍場縣)、王子廟(赤峰縣)等便是。
總之,教堂成立農村,時間和原因,容或有差別,所得的效果,卻是一律,例如集合的農民,組成了完整的村莊,大家都能度著優裕而有規律的生活,享受著公民權利,共負治安上的責任,普及教育,改善農業,傳教士在他們所組成的農村,最顯著的設施就是學校、育嬰堂、安老院。村裡人口的增加率,也都較其他村落為高。地方的治安不消說同時是能確保的,這些都是教會農村的特徵。然而完稅納糧,以及地方行政,村民們都依當地成規,完全服從著地方政府的統治。
當然,新來的農民,願在信教的村莊落戶,亦無不可。當土匪竄擾的時候,教堂一向都熱誠收容前往投奔的避難者,但為公共安全計,投奔者必須是沒有造亂嫌疑,無害於公益的人。
教會在荒涼的邊疆創立的農村,為數確實不少。這些農村都是教士們艱苦創造,留下來的一種永久存在的工程,所以,教士們實在已經給了我們開發西北利源,充實邊防的一個有力的先導,我們的前途是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