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地
三、興辦水利
賀蘭山之西,狼山之南,黃河以北,普通稱為「河套」,河套者,是指鄂爾多斯、伊克昭盟地區而言。
狼山之南,黃河以北,為河套本身,南北平均為40公里,現在包括安北、五原、臨河、宴江、狼山、米倉六個縣治。
歷史上遠在二千年前,漢朝的時候,河套曾一度實行過移民開墾,濬渠灌地的事,13世紀時,西夏(按地理考據,河套亦屬之)為靼韃騎兵侵略而遭覆滅,嗣於明朝時,為防堵外患,重築長城400餘公里,因此就將一段河套地區,摒棄於邊外,任其荒蕪。
300年前,有漁戶及少數商人,曾到河套開墾,但今日找不到他們所遺留的半點痕跡,狼山腳下,似乎有一片遺址,可是我們還是無從稽考。
19世紀有過幾個地方的移民屯墾頗見成功,不幸經同治元年(1862)──光緒五年(1879)的回民之亂,也已被毀滅殆盡。
但在東套,即現在的五原縣治,開荒濬渠,倒是有相當成功的。約在光緒16年(1890),有一位王同春先生,他是河北省邢台縣人,精通河流水利,堪稱水利專家,他做了不少的事,如今橫貫五原縣城的義和渠,便是王氏傑出的工程。此外,他在隆興長門開闢過市場,因而有五原縣城的建築。當然,王氏興辦水利的功績是不能泯滅的,但他開荒挖渠,偏重的乃是私人的利益,對國家社會而言,似乎缺少組織。
有一位學者論到這一點曾說:「政府設屯墾督辦署,為王同春的開墾工作,只是有害無益。督辦署的職員們,只知道受賄,不顧農民的利害,農民們開荒得來的利益,乃是他們以辛勤和艱苦的操作所換得,絕不該無條件的被剝奪淨盡,現有好多已開墾出的農田,又陷於荒蕪,正是因為有人只知道抽取地中的利益,而沒有人知道濬修河渠。」
光緒元年(1875),大約即王同春開發西北前30年,天主教教士,首先來到河套,從事於移民開墾的工作,在當時看,這番工作,不獨是艱苦非常,還帶著幾分冒險性哩,因為套地西邊,緊接著就是戈壁沙漠,每年到了春季,黃風時作,往往是一連數月見不到半點雨水的降落的,有時甚至整年都沒有雨,那麼,我們試想一想,這片渺無邊際的沙漠,是怎樣的情景呢?它偶然也間夾著幾塊乾燥的黃土地,低窪的地方,只有叢生的蒺藜、紅柳,它的荒涼,是不亞於非洲及阿拉伯曠野的,數百里內,或可找到一些逐水草而居的,牧畜的蒙人,他們掘地成井,然而因著沙乾水缺的緣故,清水是珍貴極了,他們每次汲水完畢,必須掩蓋井口,使它不致被日光蒸發,這個地方水量缺乏,不敷應用,這就可想而知了。
光緒元年(1875),阿拉善王在察哈爾省某地與教士相遇,傾談之下,他得悉傳教士有志到蒙古草原去移民開墾,蒙王又見當地教友生活困難,遂慨然招請教士,到他所屬的西套去從事移民開荒。
就在這一年,有兩位教士名叫德玉明、桂德貞的應了阿文之請,起程西去,他們到了那裡,先在東堂村(磴口縣),支起毡包住下來,原來的意思是打算教蒙人種地,然而經過咯年卻一無所成,於是他們便設法去招集漢人,從阿濟爾嗎移來200多,又由岱海搶盤遷來300多,這些人都是信教者,他們又找到了一個將要被黃沙填沒的舊渠,就地挖掘,加以利用,由是才建立了聖母堂和舊地的幾個小村,這便是未來的農村建設的基礎。
光緒四年(1878),教士們買到了一所破廢的油房,名三盛公,於是就在這油房遺址旁邊,設立了一個農村,仍然沿用著油房的舊名稱,這便是今天磴口縣屬的三盛公村。
據蒙古人說,蒙人不能賣蒙地,祗能出租,普通租種蒙人的土地,一次言明,每年應繳租銀若干,或米糧多寡,每年納租,就每年可以租地,因此實際上便等於永遠承租了,教士們照這個辦法,從蒙古人手裡租到大批土地,就招請漢人,挖渠造溝加以灌溉,從事開荒,從事耕種。
當時並沒有地方官,於是傳教士又負起了維持當地治安的責任,除了重大案件,報告蒙王判處外,其他的事情或糾紛就統統由地方教士調解。
教士們既由蒙人租到大塊荒地,濬渠灌溉,每年秋收豐富,因而自動遷來的漢人,也就日見增多,遂又設立了三盛公附近的幾個小農村。幾年後,在距三盛公東北120公里的達拉特旗地,又成立了大法公教堂;三盛公與大法公兩處,不久共計起來,竟擁有3000餘人口,而成了以後發展河套荒原的樞紐。
光緒三十一年(1905),杭錦旗王以一大塊草原租給教堂,這一塊土地地勢低窪,適於灌溉,時於教堂墾荒事業,又獲得了一次推廣的機會。由鄧德超神父領導教士們苦心經營,擇地築渠,以便灌溉地土,從而開墾,總計二十年內,教會獨力自備經費掘成了大約378公里長的渠道;其間有寬10公尺,深2公尺的,還可以容納黃河帆船,運輸食糧貨物自由航行,在交通上也給了當地人民不少的便利。
挖掘渠道的工程浩大,所費往往是不貲的,他們的錢當然有一部分是仰賴著秋收的盈餘,不足時,就常常向本國的家中親友求助,庚子教難賠款,也是一項大補助。
那位學者又說:「庚子賠款,撥給河套羅馬教會者,大部分用作挖渠經費,因此水利大興,荒原開墾,教堂因而林立。」
按現狀估計,由教堂開掘的水渠,約可灌地3000頃,每年能夠播種小麥、穀米、蕎麥、豆類及菜蔬。
河套河水灌溉的土地,農人普通分作生地、熟地兩種,生地(指初開地)為上等,若是得到足用的水量,每畝便可收糧一大石,熟地(指已開地)收成稍遜,還要視灌溉的情行如何而定,伏暑灌地,較秋季為佳,這是因為伏水中含肥料比較多的緣故。
地質土壤最普通的為沙土地、膠土地、黑土地三種,此外還有所謂麪土地及黃土地者,這兩種較為肥腴。
以上為河套地質的大略情形。1頃田地,正是有兩頭耕牛的農民足夠耕種的數量,如果有耕地5頃的農民,便稱得起是小康的農戶了,多子多女的家庭,是可以生活裕如的;然而河套的財富卻多不足恃,收入也常常是不足靠的,因為這一帶人民的財源與生活,完全靠托在秋收的豐歉和有無,全都在要看渠水灌溉的成敗而定,所以渠水實在是河套農民的生命線。
當初在河套掘築渠道,是完全由教士們親自計劃,親自指揮的,譬如插木標,定路線,測量渠身的深淺,以及規定渠沿的斜度,全部由他們經手,甚至挖渠所用的工具、工資、飲食,也統統由教堂供給。每隊工人,普通為50人,渠工單位,則以深度1持,面積1方丈計算。
幾十年內教堂所挖成幹渠,計有黃特勞河,可灌地3000餘頃;準噶爾渠、沈家河、渡口於、三盛公渠。以上幹渠的水量都很飽滿,居民稱它們為「運地血」。渠水的肥富,就可想而知了。
由於渠道的暢達,水量的充足,每年有數十百頃荒地的增開,於是關內移民成群結隊而來。因此經過了50年以後,除三盛公外,總計在河套有16個大村莊的成立,居民竟達十萬有餘,其中當然有信奉天主教的,為數大約佔一半。一般農戶,都有自耕的農田,赤貧如洗的農民,在河套是罕有的。20年之前,要買棉布用品,必須到包頭去,如今每一個較大的村莊,都有幾家商店,還有綏寧汽車公路,橫貫東西咧。在光緒十六年(1890)的時候,畜牧的蒙人,騎著馬匹在荒漠裡馳騁,終年纍日只見蒺藜、紅柳,一片荒涼,但現在陜壩一地居民計有兩萬多,蠻會居民有二千餘了。新設的縣治有臨河、安北、狼山、宴江、米倉。民國15年,國民軍經河套撤退到寧夏幾百里路程之軍全軍的給養,幾乎盡由教會村落供給,大軍因是得以保全。
自民國26年至34年,日寇在河套一帶遭遇極大的打擊,這時政府已在此駐有萬人大軍,阻住日寇的侵略,這一支大軍的給養,統由地方供給。當時省政府設於陜壩,也是由地方教民熱烈維持與擁護的。
光緒三十三年(1907),一位法國考察家道勞納公爵,曾在內蒙作過長途旅行,在他筆記裡說:「在內蒙中心區,一些天主教教士在克苦勞作中得到了成績。他們在那塊荒原裡,開墾荒地,將一塊荊棘叢叢的荒灘,轉變成了農田,我經過30多個農村,便有11座教堂。」
我們可以將這段話,和地質學專家桑志華評論內蒙區域內天主教教士運用經濟的成績,作個對照,他說:「開闢荒野,興辦水利,移民屯墾,組織農村,使荒原之中,教化大興,西北天主教教士的美滿成績,在中國是得未曾有的。」
民國15年,政府鑑於西北邊防的重要,愛國的志士們,久經倡導的開發西北,實在不容再忽視了,乃著手先將杭錦旗地土,標價任農民收買,同時設立墾務局,專司其事,設水利局經營河渠,這時教士所擔負的地方治安責任,也交給政府接替,教士獨力主辦的移民屯墾,至此算是告一段落。
事實上開發西北,由天主教會開其端,教士們五十年來慘澹經營,他們擲資挖渠,披荊斬棘,移民屯墾,充實了邊防,開發了利源,功績是不可泯的,然而他們功成引退,一切都交給政府去辦了,自己不但不以功勳自居,並且仍秉承先賢們的遺志,去致力於其他的社會慈善事業,宣傳教義,肩負起了發揚國民文化教育的責任。
總計天主教教士,在開發西北的工作上,有三大貢獻:
(一)開闢荒原,興辦水利,使荒郊化成了食糧倉庫,解救了華北許多地方人民在歉年裡的飢餓困苦;
(二)寧夏包頭間農產豐富,水運亦臻便利;
(三)未開荒地雖然尚多,但已有了基礎,將來渠網開鑿更多,邊民繁殖,國庫充實,人民未來的福利,正是未可限量的。(參見下圖)
教士們興辦水利,旨在協助政府,造福人民,毫無半點私人利益的企圖。民國15年政府大軍撤退寧夏,以及民國26年至34年駐守河套,全軍給養統由地方供給而當政府正式著手開發西北之際,教士們便將一切交由政府接管,自己從事其他利民的工作。
至於農材的組織和繁榮,變荒灘為農田,使人民得享自給自足,在法考察家道勞納公爵以及地質學家桑志華的話裡,可以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