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世強
教友與政治
宗教與政治間的關係,千絲萬縷。回顧天主教會的歷史,宗教與政治二者相互傾軋、拉鋸與鬥爭的事蹟,早已不絕史冊。然而,經歷數百年的交涉與洗鍊,目前表面上看似尋得了和諧相依的互動分際;但實際上,面對今日世俗價值、時代變遷與全球化的新局與衝擊,仍存在許多亟待澄清的議題和立場,二者之間的角力也以更為隱諱而全面的方式徹底開展。
基此,作為天主教徒,究竟該如何看待政治?又如何看待教會對政治問題的態度與立場?這不僅關乎我們能否成為一位稱職的教友,也幫助我們更進一步認識自身的信仰。然而在此之前,我們須先反躬自省:「我是一位天主教徒嗎?」
我是一位天主教徒嗎?
這個問題,可能很多人不知如何回應,甚至浮起疑惑:「難道我不是嗎?」「我領洗啦!」「我有望彌撒呀!」「我是神父耶!」等等。
其實,自己是不是一位真正的天主教徒,《聖經》給了一個很好的判準:「信德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自身便是死的。」(雅二17)因此,關鍵不在我們「信了什麼」,而是「作了什麼」。也就是我們的信仰並非建立在「廉價的口頭承諾」,而是在「實際的見證行動」。
若說「行為」是判斷的重要準據,那麼,哪些「行為」是我們所應致力追求的呢?多多研讀《聖經》、勤於參與彌撒、樂善好施…都是常見的虔誠表率,不會有太多人質疑;但若說「投票」也是,相信諸多疑惑和不解會油然而生。
許多教友從來不覺得「投票」與信仰有何關連,也不認為「政治」與信仰息息相關。事實上,「投票」很重要,因為「政治」很重要。投票乃係今日參與政治的最重要途徑之一;至於「政治」,孫中山先生曾提出「政治就是眾人之事」,這是個簡單、易懂的定義,但卻不夠準確!
廣義的界定,凡涉及「權力」和「資源」分配的事務,都可以劃歸「政治」領域。上至國家總統選舉競爭,下至家中遙控器掌控權爭奪,都可以看到濃厚的「政治」色彩。不只教會外,教會內也有政治問題。生活在現世社會,我們無法不受政治世界的影響與束縛。
今天教科書和媒體告訴我們,作為一位公民,必須關心政治和投票,因為我們是國家的「主人」。但教友關心政治和投票,不是因為我們是「主人」,而是因為我們「愛人」,關注「人性尊嚴」和「公共利益」,所以積極投身影響我們生活形態和價值取向的政治領域。
我們無法逃離政治;但也不能遺忘天主
可能有人會說:「難道天主教徒不能遠離紅塵俗世?棄絕政治紛擾?關起門來全心看顧自己的信仰嗎?」這樣的人相信不少,但是,天主教的信仰從來就不會「關起門來」!也絕對不會「獨善其身」!
面對這種消極逃避的態度,筆者願以二個問題提出反詰:一、如果只顧自己的靈魂得救,而放任鄰人陷入墮落的罪惡世界,我們真的能夠大聲地說:「我們愛人如己」嗎?二、也許有人說:「不要招惹政治就好!」但宗教不招惹政治,政治就不會招惹宗教嗎?
聖保祿有句名言:「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格前九16)有人以為聖保祿擔心「天主的懲罰」,因此告誡人們趕緊傳播福音。但這種詮釋不僅讓仁慈的天主披上兇惡的面紗,也太小看聖保祿的氣魄與胸襟;聖保祿真正擔心的是他一生所最珍視的信仰價值,可能在險惡的世俗環境中遭到沖刷殆盡,除非教友選擇挺身分享、捍衛、和傳播自身的信仰。
聖保祿的切身憂慮,不啻正提醒我們,不能天真浪漫地期待信仰能夠在惡劣的環境中逆勢生存。一旦良田被岩石取代,無論信仰的種子撒到哪裡,都不會有收穫!積極關懷和投身參與所處的現世社會(包括參與政治),才是守護信仰的重要環節。
有鑑於此,透過《天主教教理》、梵二文獻、宗座訓導和其他文件,教會早已清楚指出:「天主教徒不可以在公共事務(包括政治)中缺席」!強調「教友負有義務參與政治和促進公益的義務,不可以放棄公共生活的參與,而應扮演好公民的角色,並將基督價值導入世俗政治之中。」可見,參政和投票,是我們獻身今日公共事務的重要途徑。[1]
然而,儘管教會的立場如此清楚明確,但絕大多數的教友面對「政治」,仍多抱持二種常見模式:
一、高唱不談政治:有教友認為,政治低俗、骯髒而不願提及,但此種一味迴避的心態,其實源自缺乏對於政治和信仰本質的正確認識,亦可稱為「鴕鳥模式」;
二、眼中只有政治:有些教友非常熱衷政治,但在參與過程中,早已把天主的價值丟在一邊,完全淪為特定政黨或政客的附庸。
為何教友面對政治,經常選擇「沈默不語」或「遺忘天主」?依個人淺見,可歸結下述四個主要原因:
一、主流世俗政治價值的灌輸和洗腦
啟蒙運動後,藉由美、法革命的宣揚,「世俗政治理論」開始強勢凌駕教會訓導,成為西方政治的主流論述;而後通過西方勢力在全球的延伸,躍升為今日主流政治思潮。
所謂的「世俗」政治理論,就是在其理想政治世界擘劃的藍圖中,沒有「天主」的角色。「世俗」政治理論並非建築在「天主」價值之上,反而視之為「人性解放」的阻礙。典型的代表,即在教宗文告中常被點名為今日教會敵人的「自由主義」。[2]
近代以「自由主義」為首的「世俗政治理論」,將「個人自由」推向至善,批評傳統規範與教會訓導為「禁錮個人自由的牢籠」,從各領域極力撻伐教會的影響力,並自詡為「進步」力量的代表,從而發展出一套影響廣泛的「世俗政治理論」,並在今日世界佔據絕對上風。
深受「世俗政治理論」灌輸的教友,渾然不知有一截然不同的「教會政治理論」(以教宗良十三世通諭《永世弗替》,1885,為代表),自然容易在政治上出現進退失據的窘境。因此,釐清兩種理論的差異,是認識教友與政治關係的第一步。
1 差異之一:天主才是老闆
「世俗政治理論」假定政治權力來自人民賦予,而人民雖然根據擬制的政治「契約」,委由一群政治菁英負責治理,但人民才是國家真正的主人。這個基本的理論假定,也被稱為「契約論」和「主權在民」;但若人民才是「主人」、「老闆」,政府則是人民的「公僕」、「員工」。
老闆當然不會聽命於員工;而一個「好」員工,不僅應盡量滿足老闆的慾望,最好還能不時地拍老闆的馬屁!不難想像,在這種基本假定之下,我們勢將面對一種幾近「媚俗」的政治文化!
很多人感嘆,今日政治文化似乎不斷「向下沈淪」,從政人士不僅難以堅持優質的傳承和價值立場,甚至淪為「表演政治」譁眾取寵的丑角,不斷地向近視短利或庸俗的大眾口味妥協或讓步,極盡諂媚地「取悅」與「討好」人民。
至於「教會政治理論」則不接受「契約論」和「主權在民」立場,而是相信,所有權力歸於天父;天父創造了世界,包括政治權力在內。人民必須服從並尊重具有「正當性」的政治權力,不以「老闆」的高傲氣焰自居,一味強求政府屈於一己私慾;而從政人士雖然獲得天主恩寵而擔任治理重責,但不以「天命」或「君權神授」自詡為「老闆」。
換言之,根據「教會政治理論」的精神,天主才是真正的「老闆」,人民與從政人員都是「員工」,只是分屬不同崗位,但應彼此信任,相互監督和砥礪,並協力合作,以實踐老闆任務為終極目標。
2 差異之二:政府不是「必要之惡」
「世俗政治理論」假定政府乃為「必要之惡」。人們不需要、也不該信任政府,政府的存在只會為個人自由和慾望發展帶來限制;但為考量「無政府」狀態可能導致社會失序,反讓個人自由和慾望更難實現,只好「勉強接受」政府「為防弊而存在」,但政府的干涉應「越少越好」,此即「自由主義」的名言:「最小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
但「教會政治理論」不將政府視為「必要之惡」。《聖經》曾記載:有二位婦女為爭奪孩子歸屬而向智慧之王撒羅滿求助,最後,撒羅滿以其慎思明辨的智慧圓滿解決此一爭端,從中點出政治權力的正面功能(參列三16∼28)。
從消極面來說,人無法離群索居,人與人相處的社會必然存在許多矛盾、紛爭和衝突,為了調解潛在的問題並維繫社會穩定,政府便成為重要的媒介和平台;從積極面來說,政府作為整合、分配與執行社會資源的要角,也可達到許多個人力量無法完成的目標(如修橋、鋪路或運作健保制度)。
「教會政治理論」認為,政府可能出現濫權或缺失,但不表示其全為「必要之惡」;反之,擁有龐大資源和強制力量的政府,若能致力於善行則勢將成為保障「人性尊嚴」與追求「公共利益」最有力的媒介。儘管今日政治現實充滿困難,但教友仍須努力將世俗政治導向「必要之善」,並讓其從中展現「天主的榮光」。
3 差異之三:根據天主的旨意從事政治判斷
「世俗政治理論」相信「主權在民」,政治權力旨在保障「個人自由」和實現「個人慾望」;一旦政府「侵犯個人自由」或「無法滿足個人慾望」,支持政府或政府存立的「正當性」基礎便已喪失,人民不僅不應繼續支持或擁護,甚至可以「暴力」途徑加以推翻!判斷政治權力「正當性」的標準,完全建立在個人私慾和世俗標準之上,而無視客觀是非與善惡,甚至高舉「人民力量」旗幟,「合理化」各種以激進或暴力扭轉不合己意的手段。
相較之下,「教會政治理論」相信政治權力的「正當性」,應取決於「天主的旨意」。若政治決策「符合天主旨意」、「追求公共利益」,但卻可能侵害自身權益,或違背個人偏好或立場,作為一位教友,仍應選擇支持。
不過,「教會政治理論」從未否定人民的重要性,也未要求我們盲從政治權力。首先,人民才是世俗政治真正的參與者和行動者,教友應重視自身「公民」的身分。祇不過,我們深知縱容政治滿足人性慾望的可怕後果,並且相信天主擁有高於人類的智慧,可提供更好的政治判準。因此選擇以「天主」取代自己,作為參與和判斷政治的標準。
其次,儘管「教會政治理論」要求我們尊重具有「正當性」的政治權力,但沒有要求我們必須愚忠,喪失「正當性」的政治權力。事實上,教友作為社會良心力量,更應帶頭抵抗不公不義。然而除非存在特別條件,否則我們選擇以符合信仰堅持的「非暴力」方式進行對抗,因為我們深知「以暴制暴」可能帶來的嚴重負面效應。
4 差異之四:少數服從多數;多數服從天主
「少數服從多數」是今日民主政體的重要運作原則;然而,「多數」一定是「正確決定」嗎?人民真有足夠的智慧作出「正確決定」嗎?政客不斷向人民強灌迷湯:「選民眼睛是雪亮的!」但「教會政治理論」提醒我們,人類的智慧極其有限,「多數決定」也絕不等於「真理」!
歷史告訴我們,「多數決定」往往更常以「多數暴力」的形式打壓社會中致力為「真理」發聲的角色。例如:公元前399年,希臘雅典公民便曾因無法忍受蘇格拉底為追求真理不斷發表刺耳的言論,而以「投票」決定處決這位聖哲。
「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經過我,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若十四6)「天主」才是真理,不是「多數決定」。儘管多數人們的意見總是企圖壟斷這個時代,但天主教徒的政治判斷絕對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西瓜偎大邊」!
5 差異之五:「民主」「共和」不等於普世價值
「國體」意指「國家最高政治領袖產生方式」,世界上目前存在二種「國體」形式:「共和」(由人民選出最高政治領袖,無論直接或間接選出)和「君主」(透過世襲方式傳承最高政治領袖)。「政體」則指「國家實際決策參與方式」,世界上目前存在二種「政體」:「民主」(多數人民共同參與實際決策)和「專制(獨裁)」(由個人或少數人民獨攬實際決策)。
看在很多「世俗政治理論」擁護者眼中,「共和」似乎更優於「君主」(除非屬於「虛位君主」),「民主」也似乎更優於「專制」。因為「共和」由人民決定國家最高政治領袖;「民主」廣納人民參與政治決策,如此,符合「世俗政治理論」對於「主權在民」的看重。
儘管不時有人高喊:「民主是普世價值!」但現代民主制度的真正成形,也不過二百多年;前英國首相邱吉爾曾說:「民主是最糟糕的統治形式!」更諷刺的是,綜觀現今國際社會,許多國家高喊民主價值的真正動機,似乎只是為遮掩醜陋的侵略事實。
今天,一提及德國「納粹」,就會聯想起各種負面印象。但有別於許多人的認知,「納粹」並不是透過恐怖行動或暴力革命邁向獨裁專制,而是德國人民以平和的方式,在1933年透過「選票」,一票一票將「納粹」送上德國執政地位。這個例證清楚顯示,即便採行「共和民主」,依然無法阻止「納粹」的出現。
「共和」與「民主」未必沒有缺點;「君主」與「專制」也絕非一無可取。「教會政治理論」自始便不關注此種政治學上的概念分類。對於天主教徒來說,真正值得關心的是一個政權能否體現「人性尊嚴」並追求「公共利益」。若能達此目的,無論「國體」或「政體」之別,皆為天主教會所肯定的政權;反之,仍應為天主教會所強力撻伐。
二、投機天主教政客的錯誤示範
甘乃迪是一位年輕、富有魅力的美國前總統,也是唯一當選美國總統的天主教徒。然而,為在具有濃厚基督新教背景的美國爭取總統大位,他卻作了最差的示範。
1960年9月12日,在向一群基督新教長老發表的演說中,甘乃迪指出:「沒有天主教神長可以告訴總統應該作什麼…針對公共議題,從政官員不會接受教宗教導…沒有宗教可以將其理念加諸民眾或官員之上。」當然,他最經典的一句話是:「我是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只是恰好是一位天主教徒而已!」
這段告白,旨在消弭各方、特別是基督新教,對於他這位天主教徒候選人的疑慮。因此他不僅公開宣示絕對不會接受教宗建言,也極力強調他是民主黨候選人,而不是天主教會代言人!
甘乃迪上任之後,果然堅持他的承諾,完全沒有將任何天主教價值帶入政治工作,甚至讓民眾幾乎忘記他是天主教徒。對於經常「跳票」的政客來說,甘乃迪的堅持,值得肯定;但看在天主教徒眼中,他的表現卻成為最壞的示範,甚至為日後帶來許多錯誤仿效和混淆。
三、曲解「政教分離」的意涵
甘乃迪的錯誤有二:他誤解了「政教分離」內涵,以及沒有善盡教友的政治責任。
為何甘乃迪急著切斷與天主教的聯繫?顯而易見的,是想在以基督新教為主流的美國社會爭取選票,但另一重要原因,則是美國擁有悠久的「政教分離」傳統。然而,甘乃迪的「政教分離」理解卻建立在錯誤基礎之上。「政教分離」從來不是意指「政治」與「宗教」的完全切割;事實上,這也是一種完全不切實際的期待。
嚴格來說,「政教分離」真正的意涵:一、國家權力不得支持特定信仰;二、國家權力不得介入或限制私領域信仰活動,同時必須尊重人民基於信仰承擔的義務。「政教分離」真正關注的重點,在於防止「國家權力影響宗教」,而非禁止「宗教影響國家權力」,更不在於禁止個人基於信仰在公共(政治)領域中表達立場和採取行動。因此,「政教分離」並不代表天主教徒必須對政治保持緘默,或為了公職而放棄自身信仰。
任何從政的教友都必須清楚說明自身立場,而不是扭捏作態,或偽裝立場超然;要承諾將自己的立場落實為具體政策(如果無法實踐便下台以示負責)。試想,一位自詡為教友的政治人物,以教友身分吸引天主教徒選民,但當選之後卻完全拋棄天主教立場,我們能說他是一位向選民負責的政治人物嗎?
四、受到「政治正確」的攻擊
很多教友瞭解自身的政治責任,但卻無力挺身對抗,特別今天「政治正確」大行其道。所謂「政治正確」,就是「站在主流價值立場」發言或行動。
今天,特別在歐美社會,「世俗政治理論」和「價值相對主義(多元論)」早已佔據霸權性的主宰地位,擁護者也會將不同立場貼上「反動」或「保守」的標籤,形成輿論靜默壓力,任何想要討好公眾的人物,都不能逾越這條「政治正確」底線。
很多嘗試在公共領域為信仰發言的人,都能理解「政治正確」的靜默壓力不僅真實,而且非常沈重;諷刺的是,「世俗政治理論」和「價值相對主義」經常高舉「寬容」的價值,反對任何人以自身價值打壓別人,但卻絲毫不願意尊重質疑他們價值的聲音,而這也正是教宗所稱的「不寬容的世俗主義」。
嚴格來說,「寬容」這個源自於啟蒙時代之後的價值,並不是天主教的傳統美德,「慈善」、「公義」、「寬恕」、「謹慎」和「誠實」等等,才是教會真正重視的美德。天主教徒並未否認「寬容」在維持多元社會穩定過程中的重要,但並不等於必須「寬容」社會上的邪惡與不公不義。由於我們相信絕對真理的存在,因此有些事情,例如:面對「納粹」和「迷信」,就不能隨意「寬容」!
堅持信仰的代價不低廉!我們可能會被貼上「不寬容」、「保守」、「頑固」、「不正常」或「不好相處」的標籤,或遭到排擠與打壓,但絕不能因此而「鄉愿以對」,這正是挺身為天主作見證的時刻。
教宗本篤十六世鼓勵我們:「在20世紀末,我們應該有勇氣反抗那些被世人視為『正常』的事務,重新恢復簡樸的信仰。」
結語
綜上可見,要當一位稱職的天主教徒並不輕鬆,耶穌也說跟隨祂,必須「背起十字架」!學習「忍耐」和成為別人眼中「不受歡迎的人物」。信仰不容我們「討價還價」,儘管艱辛,但賞報必極為豐富。
我是一位天主教徒嗎?現在,我們可從自己的政治態度和行為中,給個答案了!最後,也以美國丹佛總主教夏普特(Charles J. Chaput)的話作一總結:「我們可以選擇不要當天主教徒,但如果要讓自己作為天主教徒,就必須透過信仰和行動證明。」
[1] 進一步參考2002年宗座信理部發佈的一項重要文件《公教徒參政應注意的教義問題》。
[2] 「自由主義」一詞,今日被賦予許多截然不同的意義,例如:在美國「自由主義」蘊含的意義,便不同於歐陸世界中的指涉;本文與教宗文告中所謂的「自由主義」,比較偏向歐陸世界的理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