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源
(律師兼任大學講師)
(律師兼任大學講師)
司法院今(2011)年6月初委託政治大學訪問1073位民眾,在95%的信心水準,隨機抽樣誤差為±2.99%下,作「人民觀審制度研究」之民意調查,並於7月公布三點結論:
一、76.8%的受訪者贊成讓一般民眾與法官一起觀察、聽聞審判與討論,「但最後的判決仍然『由法官決定』」的觀審制;有71.3%的受訪者,則贊成「最後由法官與人民一起決定判決」的參審制。
二、被告、被害人願意接受「觀審制」的比例依序是71.3%、72.4%,高於「參審制」的61.7%、67.0%。
三、民眾對於「參審制」可能產生的問題,較為憂慮。
針對上述官方說帖,本於書生論政,質疑辯證,拋磚引玉,藉收他山之石以攻錯成效。敬提管見三則,供諸君王、先知與司祭們酌參鑒察:
一、以五天內調查的樣本數1073位成年民眾言,不到台灣公民數(若以總人口七成即1600萬人計)的萬分之一,其統計信度明顯不足。何以不提早一個月、多作30天,以5天問1073位民眾的比例,大可多問六倍、即六千多人,以增加民調的說服力?
司法院急於推出公共政策,找二、三位教授問了1073位民眾、調查五天的民意,鋪陳政策的實證基礎,容有苦衷!呷緊是否弄破碗?尚待檢驗。不知司法院是否係從五餅二魚神蹟的福音中,找到靈感?若是如此,也該對照章節前、後文,整體觀察:聖經描述耶穌在野地裡向眾人發放餅、魚之前,是先「舉目望著天祝福」,且當時吃的人除了婦女孩子,約有五千男子(參瑪十四15~21、谷六35~44、路九12~17、若六5~14)。準此,司法院此次民意調查之對象,至少也該問個五千位公民吧!至於,調查民意前,期待掌權有司先「舉目望天祝禱」祈福司法改革、取信人民,寧非奢望!
二、「觀」審、「參」審兩個制度都讓一般民眾與法官一起聽聞審判與討論,差別在於最後由「誰?」決定判決結果-無罪或有罪?判幾年?司法院此次民意調查,認定有76.8%的受訪民眾贊成「最後由法官決定」(即人民沒有決定權)的觀審制,但也另有71.3%的受訪民眾贊成「最後由人民與法官共同決定」的參審制。
帳面上的統計數字,兩個制度不僅都跨過相對多數二分之一(即50.1%),而且都超過絕對多數三分之二(即66.7%)門檻,民意代表性俱足;甚且兩者百分比僅差5.5%,以隨機抽樣誤差為正負2.99%言,參審制在人民心中,不遑多讓。
反之,「官方說詞」巧飾統計,認定多數民意贊成觀審制,蓄意排擠「參」審制,若非刻意扭曲泡製「多數」決,就是故意裝蒜、扮豬吃老虎-忽視國民主權憲政原理:司法終究是為人民而存在的。
司法院賴浩敏院長今年七月在司法改革列車座談會嘉義場中指出,明年一月會在士林及嘉義地方法院試行人民觀審制。制度建構尚未經行政權配套與立法權三讀,司法領航者竟然迴避三權分立、制衡監督,思考跳躍謬誤昭然;時程安排,像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勢在必行!
執意堅決若此,何以不能在士林地院試行76.8%受訪人民贊成的觀審制,及同時在嘉義地院試辦71.3%受訪民眾贊成的參審制?靈活創意,兼顧兩種絕對多數民意,正是品質保證、良性競爭的藍海策略,何樂不為?非得等到明年元月第三次政黨輪替,官爺們才會驚醒乎?
三、司法院前揭民調進而拉攏被告與被害人,強調兩者接受觀審制的比例依序是71.3%、72.4%,高於「參審制」的61.7%、67.0%。大玩數字遊戲的背後,卻正顯現司法巨塔權力菁英倨傲貢高心態,不敢明言抗拒臭皮匠三人成眾、當家作主的人民,卻繞個彎以「參審制」違憲、人民有疑慮作藉口,粉墨文飾「觀審制」以解人民與聞審判之飢渴。
究其實,只讓人民觀審,人民的決定對法官沒有拘束力,根本不足以改變人民對司法高度不信賴的印象!錯解憲法第80條法官獨(?)享審判權之規範,只會讓絕對權力、絕對腐化的傾斜天平陷入貪瀆、專斷、粗暴的「恐龍」判決泥淖中,與手執白玫瑰的人民漸行漸遠。
世人哪,上主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無非就是履行正義,愛好慈善,虛心與你的天主來往」(米六8)。先知言者諄諄,豈容司法聽者藐藐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