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 葉
耶穌在面對法利塞人和黑落德黨人有關是否納稅給羅馬帝國政府的挑戰時,給了一句發人深省的回答:「天主的歸天主,凱撒的歸凱撒!」(瑪廿二15∼22;谷十二13∼17)。
這句話對於學習法律者(包括筆者在內)而言,應當不會太陌生。因為在讀到憲法有關「宗教自由」時,由於歐陸國家的「歷史經驗」(此處泛指中世紀以來,教會在歐陸歷史上所引發的各種爭議,以及干預政權的現象),因此在這些國家(乃至於美國)的憲法當中都有所謂「政教分離」的原則規範,要求宗教權力組織應當與世俗政權保持距離,且政府不得在各種國家行為當中,有偏袒或壓制特定宗教之目的存在;也因此引用了前述福音中的這句話,作為「政教分離」原則的註腳。
第511期《壹週刊》由江春男先生所撰寫的專欄當中,主題是討論近期以來由埃及所引發的一連串伊斯蘭世界民主浪潮,其中有一段話:
「穆罕默德……,但他熱情洋溢,急公好義,為族人排難解紛,甚至必須以武力解決爭端,他不僅是政治天才,也是天生的傳道家,和耶穌不同的是,耶穌認為上帝的歸於上帝,凱撒的歸於凱撒,後來成為政教分離的價值基礎。
而穆罕默德卻認為虔誠信神的人,都有責任參與社會和政治的改造,四海之內皆兄弟,沒有種族膚色之分,大家要彼此扶助,共同創造公義社會,宗教與政治是不可分的,政治是實踐信仰的工具[1]。」
上述江春男先生文章內的論述是否貼近伊斯蘭教的信仰,仍可持續查驗;但其提到有關於耶穌的部分,是否確實傳達耶穌在聖經脈絡下的真意,甚至其文中所提到的各項觀點,卻是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可以思考的。
有次參加林思川神父主禮的平日彌撒,當日福音正好是此段經文,在講道過程中,林神父針對這段福音,首先問我們:什麼歸天主,什麼歸凱撒?若是這些錢財歸於凱撒,那什麼又是歸於天主呢?接著神父進一步闡釋,這段福音內容主要是提醒當時的人,這些錢財(藉由納稅行為)確實該歸屬羅馬帝國,但我們人是依照天主肖像而造成,因此歸於天主的,應是我們整個人。
或許我無法完整傳達當日神父講道的真諦,但對我過去讀到的憲法理論,確實有種茅塞頓開之感!也讓我重新思考 「政教分離」的原則、分際到底該是如何?例如:一位主教,是否適合參選公職人員[2]?退一步言,就算不直接參選,那是否適合為特定候選人站台?或在國家重要政治爭議事件中表態?
由於筆者對教會法等相關領域沒有太多涉獵,對上述問題也並未有明確的答案;但藉由以上的內容,卻使我對於「政教分離」的內涵有一些新的體驗。
回想起耶穌所生活的年代,其實祂一直處在與當時掌權者交流、相處的過程當中(例如多次與法利塞黨人的論辯),也對當時民眾所關心的議題表示看法,就好比是否要向羅馬帝國政權納稅,就是當時猶太地區人民所關注,甚至可以說是極度感到反感的事情。
回到今日所處的時空,縱使在「政教分離」原則之下,我認為身為教友的我們,絕對適合對於社會中各種重大爭議表達看法(例如廢除死刑、環境保護等議題),而且是以天主教友的身分,而非一個世俗的職位表達意見。
例如在報章雜誌的投書當中,除了說明自己是一位大學教授、公務員等世俗職位之外,更可以加註作者本身為一位天主教友。或許每個人的意見都有所不同,也絕對無法代表整體天主教會的立場,但只要清楚認知自己是在天主引導之下所做的思考,而且多元意見的表達不正是一種自由與愛的體現嗎?
除教友之外,筆者認為即使是神父、修女等,也適合適時地表達各種意見。再就前面所提的參選等議題來看,假使參選總統不適宜,那參選立委呢?參選議員呢?應該都是可以繼續討論、思考與辯論的議題。
此篇短文,只是簡單提出筆者個人的想法,縱使有些特定立場,但仍然期待能拋磚引玉,引起教會的神長以及教友們廣泛討論,甚或是付出具體行動。
[1] 《壹週刊》第511期,頁144頁∼145。
[2] 2008年時,由於巴拉圭憲法當中明文規定神職人員不得參選,因此當時即有一位主教「魯戈」辭去主教職位參選總統,並進而獲得當選,而他也被稱作「平民主教」或「窮人主教」。姑且不論巴拉圭憲法規定的正確與否,這件事當時確實引發梵蒂岡教廷的關注及論辯。本資料參考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