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世強
提到葡萄牙,教友們的第一個聯想,往往就是鼎鼎大名的法蒂瑪(Fatima)聖母朝聖地;可能沒有太多人會注意到,葡萄牙也是歐洲第一個明令廢除毒品刑事處罰的國家,並獲得許多值得借鏡與反省的發展。
正當台灣社會每每因為「名人涉毒」而鬧得沸沸揚揚之際,葡萄牙毒品除罪化(decriminalization)經驗背後的論理邏輯和實務作法,似乎可為已經失焦的毒品問題討論,帶來一個更具現實參考價值的出發點。
毒品除罪化不同於毒品合法化(legalization)。前者係指免除毒品犯罪地位及刑事處罰,但仍屬法令違禁;後者則完全承認毒品持有、吸食、生產和販賣合法地位及法律權利;二者皆屬毒品自由化(liberalization)的範疇。
傳統上,嚴刑峻法和查緝取締(例如:各國大張旗鼓發動的反毒戰爭),作為一種毒品問題的控制與威嚇手段(一方面打擊毒品供給和交易,另一方面處罰毒品消費),始終為多數政府選擇;然而,鑑於傳統途徑缺乏效能、浪費資源和侵犯人權等等流弊,毒品自由化的模式及選擇,也開始逐漸成為各方討論與關注的焦點。
軍事獨裁瓦解、前殖民地屬民回歸和中亞廉價毒品進入歐洲後,葡萄牙便深受毒品危害之苦。2000年,在國會左派政黨推動下,葡萄牙易轍改弦、制定新法(Law 30 / 2000),開始積極推行毒品除罪化(許多其他歐洲國家也有類似倡議和推動,但皆不如葡萄牙全面、並多繼續保留刑罰)。
例如:儘管觀光區內咖啡館大麻充斥,但不同於一般誤解,毒品在荷蘭其實從未除罪化,只是官方一直維持放任的「不執法寬容政策」(gedoogbeleid)而已。自此,吸食和持有毒品免受刑事追訴和處罰(生產、交易和走私毒品仍然除外)。
持有超過法定毒品限額(例如:1克海洛因、1克安非它命、2克古科鹼、10克鴉片、25克大麻…等等),須於72小時內向毒品成癮勸戒委員會報告,接受由社工、醫師和律師組成的團隊輔導。三個月內若未再犯,記錄一筆勾銷,完全保密。倘若再犯,僅受輕度行政裁罰(社區服務或罰款)。
很顯然,此種處置和裁罰,並無意樹立威嚇,而係旨在提醒、鼓勵和邀請吸毒者,共同參與戒毒過程並正視自身的潛在問題,不要因為擔心刑罰而躲在暗處,淪為社會治安與公衛健康的死角。
基本上,由於清楚體認「沒有一種毒品政策能真正完完全全防止人們接觸毒品」,葡萄牙選擇透過除罪化模式逐步緩解毒品危害,而此一模式也假定:「吸毒者不是罪犯,而是病人!」「吸毒不是犯罪,而是健康與社會問題!」故而,吸毒者自然不應接受逮捕、審問、拘禁和刑罰,吸毒問題也並非專屬於警政司法部門的治安工作,而必須仰賴不同部門的協力合作。
儘管反對和質疑論者擔心,除罪化政策不僅形同放棄對抗毒品,也將使得葡萄牙成為歐陸吸毒天堂;然而,近期報告和統計陸續指出,除罪化不僅並未惡化吸毒情況,相關工作更已看到許多令人振奮的發展跡象(像是重症成癮人數下滑近半、成癮者接受戒毒比例上升、吸毒相關疾病比例大幅下降、慣性吸毒比例為歐盟最低,以及青少年吸毒比例下降等等)。[1]
儘管樂觀人士不排除作為未來選項,但一般咸認,囿於聯合國反對壓力與國內尚存爭議未歇,短期之內看到葡萄牙進一步從毒品「除罪化」走向「自由化」的可能性似乎並不高。
相較之下,鑑於長年反毒戰爭的挫敗,許多中南美國家雖然未必已具充分政策配套,卻早已迫不及待仿效葡萄牙經驗,躍躍欲試推行毒品「除罪化」政策(像是巴西、厄瓜多與阿根廷等等)。甚至,烏拉圭更在2013年底率先宣佈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大麻生產、販賣及吸食全面「合法化」的國家,並由國家負責主導和經營。
眼見此種毒品自由化浪潮席捲各國,去年教宗方濟各造訪巴西期間,教宗便曾明確宣示教會反對毒品自由化的立場,並強調面對毒品罪惡,不能輕易妥協。自由化無法真正解決毒品問題,唯有消弭毒品問題背後的複雜根源,才是溯本正源之道。今年(2014)在面對義大利「百萬大麻遊行」時,教宗又再度重申此一清楚立場。
基本上,教宗揭示的教會立場乃係2001年沿襲「宗座醫療勞工牧靈委員會」發佈的牧靈指南《教會:毒品及毒品成癮》(Church: Drugs, and Drug Addiction)之一貫立場,力勸各國政府承擔義務,拒絕毒品自由化(包括大麻等輕毒在內;因為輕毒的心理危害,有時更甚重毒的身體危害),[2]並指出人無權使用毒品,因為人無權放棄天主賜予的尊嚴。唯有社會正義、經濟尊嚴、充分教育、揭示希望、賦予生命意義和擁抱天父之愛,以及針對現代社會弊病加以嚴肅反省,才能真正讓人不再因為懷疑、享樂、逃避或追求虛假的自由而接觸毒品。
除了尋求國際合作阻絕交易之外,防治毒品也須攜手政府、家庭、社區與堂區之力,共同推動預防與治療工作。
一點沒錯!誠如教會立場所示,自由化本身,並不足以作為消弭毒品問題的靈丹妙藥;然而,同理可證,抗拒自由化的反毒戰爭本身,絕對也無法真正解決經緯萬端的毒品問題。
事實上,各國雷厲風行反毒戰爭的結果恰好證明,即便全面查緝且嚴刑峻法,毒品吸食和交易依然隨處可見。鎮壓取締的結果,也只是讓毒品活動地下化而已。資源錯置的結果,不僅讓我們不斷以罪犯眼光鄙視吸毒者,也讓我們更容易遺忘這些吸毒者內心的吶喊,忽略整個社會孕生毒品文化的惡劣環境。
除罪化不是目標,而是手段。葡萄牙經驗告訴我們,除罪化的作法,看似擁抱毒品,但其實正是希望藉此面對和解決毒品背後的根源成因。多一點點的理解和寬容,少一點點的恐懼和懲罰。希望從個人動機和社會環境著手,真正消弭毒品消費的源頭。就此而言,似乎並無異於教會反毒初衷。
或許,葡萄牙的模式還有待更多檢驗,也未必能完全移植其他國家,但其務實、人性且致力消弭毒品背後根源的嘗試,實在值得反對毒品自由化論者思量再三,尤其是天主教會。
[1] 例如:2009年Cato Institute出版的報告《葡萄牙毒品除罪化:借鏡如何創造公平和成功的毒品政策》(Drug Decriminalization in Portugal: Lessons for Creating Fair and Successful Drug Policies),線上版本可以參見http://object.cato.org/sites/cato.org/files/pubs/pdf/greenwald_whitepaper.pdf
[2] 天主教會並不反對節德(節制合宜)的菸酒消遣,但難以節德的毒品,則被視為嚴重過錯,因其不僅阻礙理性和遮蔽判斷、傷害身體、侵蝕人性尊嚴,也使人類自由受到控制(《天主教教理》2290-2291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