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耀寶座
依53:10-11;詠33;希4:14-16;谷10:35-45
今天的讀經一選自第四首受苦僕人的詩歌(依52:13-53:12)。當厄提約丕雅的太監讀到這首詩歌的另一片段時,他曾渴望明白依撒意亞是在談論先知自己,還是在談論其他人(宗8:34)。也正是這一問題,讓斐理伯有機會向太監分享福音,且引領他進入水中接受洗禮(宗8:35-38)。
為我們基督徒來說,由受苦僕人的詩歌中讀出有關基督苦難、聖死及復活的預言,並非難事。祂為我們獻出了生命,在十字聖木上承擔了我們的罪過,借自己的死亡使我們成義。這原是父的旨意,這原是拯救我們的贖價。祂在受盡了痛苦之後要看到復活的光明。現在祂享受著「圓滿之日」;而我們正是祂的後裔(參閱依53:10-11)。然而,對於福音中的雅各伯和若望來說,這一切還不那麼清晰。
「雷霆之子」(谷3:17)的要求,是緊隨耶穌第三次預言自己受死與復活之後提出的。三次預言中,主耶穌每次都提及這個話題(谷8:31,9:30-32,10:32-34),而門徒們始終沒有理解其意思(谷8:32,9:33-34,10:35-37)。十二門徒在這方面的失敗,借著猶達斯背叛師傅(谷14:10-11)、另十一人離棄師傅(谷14:50),以及伯多祿否認師傅(谷14:66-72)而達于高峰。
「賜我們在你的光榮中,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谷10:37)。耶穌的光榮就是祂至尊至大之圓滿,這圓滿,是當我們面對面地與主相見時才能真正理解的。要進入這光榮,基督必須交出自己的性命,為大眾作贖價(路24:26;谷10:45;希4:14)。基督的每一個門徒都必定有分于這光榮(羅8:17;得後2:14),且通過聖洗和聖體聖事來獲得。我們領受洗禮,就是歸於耶穌的死亡;又借著這洗禮,我們死於罪惡,活于天主(羅6:3-11)。領受聖體聖事使我們與基督苦難的救贖恩典緊密聯繫(谷14:23-24)。
「我飲的爵,你們必要飲;我受的洗,你們必要受」(谷10:39)。在聖史的敘述中,主耶穌受苦受難時,在祂左右兩邊的並非雅各伯和若望,而是兩個強盜(谷15:27)。而在祂復活及聖神降臨之後,一切全然改變。雅各伯是十二門徒中首先為耶穌致命的(宗12:2);按照傳統,若望是他們中最後一位在辛勤傳揚福音之後才死去的。他們得到了他們所渴望的今生之事嗎?沒有!我們知道,耶穌的右邊原是為榮福童貞瑪利亞所準備的,如今她已坐在兒子右邊了(詠45:10,參閱聖母升天瞻禮彌撒簡介)。這為他們還重要嗎?
對於像雅各伯和若望一樣尋求偉大和高位的所有人,耶穌所展示出的是一條服事他人的道路,即要作「眾人的奴僕」(谷10:44)。這條道路與世俗權威模式相對立。在世俗權威模式中,統治者主宰其臣民,且使人們感受到他們的權力(谷10:43)。而基督徒團體中的權威,則需要仿效人子,因為祂「不是來受服事,而是來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性命,為大眾作贖價」(谷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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