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迪
我很高興!天主召叫了我,讓我到中國來,實現了我自小所懷的願望……
我從十一歲起參加聖母會(今天的基督生活團),每天晚上我們小孩子一起玩耍,也一同聽一位耶穌會神父和我們講道理,提升我們對宗教信仰的認識。這位神父十分重視到國外的傳教使命,時常向我們提起遠赴日本、中國等地傳教神父的事跡,於是我開始對此產生興趣,心想:「可能有一天我也可以像他們一樣到外國傳教……」。
我因為參加聖母會,每天早上先去彌撒,然後回家吃過早餐再匆匆趕校車去上學。到了十五、六歲的時候,我知道若要實現到外國傳教心願,我需要加入一個修會。於是,在我十七歲的那年,我去羅耀拉(Loyola)作避靜;回來之後,與聖母會中的另三位青年一同在海邊玩時,得知彼此對於加入耶穌會有著相同的渴望,便決定要一起去向神父表明心願,我們其中一位是目前仍在新竹北埔服務的榮國磐神父。
打從我進入耶穌會以後,便時常向省會長表明我想離開西班牙,到傳教區服務的渴望;為我而言,傳教使命與我入耶穌會的目的緊密相連。在當時按照修會的分配,我們地區大部分的會士是去中國大陸。終於有一天,我等到了許可與另兩位同學得以一同前往中國(其中一位目前在輔大頤福園休養)。
首先我們到北京學中文,但短短一個半月之後,因為共產黨的關係,我們只好回到傳教區蕪湖繼續學中文,但學習條件較北京艱難許多。五個月之後,情況仍不穩定,我們遷移至上海繼續中文的學習,也開始念神學。後來時局動盪,我們修士們又輾轉到菲律賓完成神學培育,也在那裡晉鐸。兩年之後,長上要我回到西班牙的瓦倫西亞(Valencia),作耶穌會培育中的「第三年」(靈修年)。在九個月的靈修培育之後,我再次啟程經過菲律賓抵達台灣。
我的鼻子仍然是西班牙人的鼻子,但是我的心,是一顆中國人的心。
1957年12月3日,我從基隆港下船到了台灣,那天紀念的主保聖人是聖方濟沙勿略。我一開始的工作是擔任新埔工業學校校長,六年之後到新竹「糊塗里」(湖肚里)作「糊塗」本堂神父近四年,在客家庄傳福音。
之後的時間我在台中教書,也同時從事青年牧靈工作。12年的教學生涯結束之後,我到「可愛的」立德中心擔任大專學生輔導,這四年與學生們相處的時光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回憶!接下來我又回到磊思中心擔任院長,三年之後的一個暑假,我返回西班牙短期休假,省會長卻要求我繼續留在西班牙,接替剛去世神父的職務,為台灣傳教募款。萬萬沒想到的是,這一去便待了十七年!
不能回台灣為我是十分難過的事,終於有一天我接到長上的決定:幫助亞洲各國募款的機構合併,編制縮減,我不再需要留在那裡,於是我立刻買機票、收拾行李,準備回台灣。那是2003年的1月26日,82歲的我興奮地作上飛往台灣的飛機!
我親愛的爸爸、媽媽和我的姊妹們
我於1921年出生在西班牙的畢爾堡(BILBAO),家中成員有爸爸、媽媽、大姊、二姊、我和妹妹,感謝天主,我們彼此之間十分相愛。
回應天主的召叫,需要「勇氣」,特別在一開始的時候。面對和家人的分離,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對我爸爸更是如此,因為我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子,爸爸對我的期待非常大。當我告訴他:我在思考之後決定進入耶穌會時,他不發一語,我深深感受到他心中的悲傷。在我的腦海中,我也依稀清楚記得,離家前,媽媽雖然心中捨不得,但仍然將我入會要帶的衣服,一一縫上名條,在心中默默接受天主的旨意。
在兩年的初學當中,家人們都曾來探望我,唯獨爸爸因為擔心訪談結束返家時,再一次經歷與我分離的難過心情,始終未曾前來。但出乎意料地,爸爸竟前來參加我發願的慶祝會。當我帶他至會院內的花園參觀時,他說了我一輩子也不會忘記的話:「如果你要讓我非常地難過,今天下午你就和我們一起回家」;他完全改變了,這是天主的工作。
去中國傳教,為爸爸簡直可以說是一顆原子彈爆炸!因為按照當時的情況,這表示到天堂之前他將永遠不會再見到我。而當我第一次返回西班牙時,爸爸再一次出乎意料地出現在我面前,雙膝跪下,請我以神父的身份降福他。在淚水與擁抱中,我再一次深深體會天主美妙的工作。
在我入會兩年後,妹妹也入會修道。再過了十多年,二姐也入了和妹妹同一個修會。大姊則一直在爸爸媽媽身邊,照顧他們。
放棄一切,回應天主的召叫,這一路走來,不是那麼地「簡單」,有許多要面對的事……
修道是一種生活,當我一覺醒來,我的生活和一個結婚的人的生活是不一樣的。選擇修道生活,並非因為我不看重婚姻生活,而是在婚姻之外,還有另外一種生活方式,二者並無高下優劣之分,但天主似乎利用所有的一切來告訴我,祂願意我成為耶穌會士,過司鐸生活。
我從小在西班牙就讀德國學校,與當時其他的學校不同的是,我們男女合班。在我年輕的時候,曾經有喜歡的女孩子,我知道愛是什麼,建立一個家庭是什麼,是很美的事!但是天主對我說:「如果你要跟隨我,需要放棄那些。」如果不是天主幫助了我,憑我自己是一點也沒有辦法做到的,因為修道獨身生活不是一個屬於自然本性的生活。如果一位年輕的神父從未愛過一位女孩子,這不太正常;天主創造了我們,給我們吸引人和被吸引的能力,因此修道生活需要從天主而來的恩寵,以及我們的合作。
我們神父們真正地愛人,但是「愛」並不只是為了結婚……
愛是一種喜歡,我們可以控制「喜歡」,以理智控制我們的傾向。自然地,在我的修道生活、司鐸生活中,我也曾經遇到我愛的女孩子;但是我體會到天主要我過的並非婚姻生活。犧牲婚姻生活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現在84歲比較容易做到,但是19歲的時候,沒有那麼簡單;是天主的恩寵幫助我做到,憑我自己是不可能的。換句話說,如果這樣的犧牲是非常非常地不容易,令人筋疲力盡,那表示我沒有聖召。
在社會上,除了在非常好的朋友之間,人與人的來往總是有一點表面,並不十分深刻。當一個人有機會向我敞開他的心,讓我認識他的內在世界:他的想法、他的理想、好惡,同時我接受他的優點和缺點,因為他是他,我們可以成為朋友。在祈禱中,我們也實際地感受到與某些人的關係很接近。我們神父們的生活是真正地愛人,甚至對某些人的愛是如此之深,即使是對我的太太(假設的),我也不能愛得更深;然而,愛並不只有為了結婚這一個目的。
選擇修道生活,並非因為討厭人,而是為了幫助人。按照我的看法,我認為我們神父和修士們的生活太離開世界,與異性保持太大的距離。我們神父們應該放開自己的心,而不要過份多疑拘謹,在面對異性時,應該要小心謹慎,但不應該「害怕」,因為這種「害怕」並不合理。如同醫生面對病人應保持適當的距離,同時對病人要有相當的尊重,並在他的醫療本分中克盡職責,控制自己的情感。如果當事人有聖召,且忠實地和天主的恩寵合作,除非在很特殊的情況下,否則並無特別的危險。
假若今天在天主教會內開放了司鐸結婚的可能,回顧我這六十六年的修道獨身生活……
獨身雖然是一份犧牲,但是我們很高興,我們的心中孕育了天主的孩子。如果我有自己的兒子、女兒,我不可能以同樣的力量、同樣的精神去愛其他的人。我們司鐸的生活是「全犧牲」。
一位父親在遇到危急的時刻,面臨可能犧牲自己性命的情形時,他會考慮:我的孩子該怎麼辦?如果現在有一位我認識的年輕父親,按照法律要被處死刑,但如果有機會,而且我的院長同意,我願意代替他受刑,以換回他的生命。或者,在某一情形下,需要冒極大的生命危險去救人,我也願意。
神父的獨身雖然是一個犧牲,但讓我們在面對好的事情上,有很大的自由去選擇。假若在天主教會內開放了司鐸結婚的可能,我的選擇仍不會改變,因為,唯一重要的是,哪一個是「天主的旨意」,我便去做那個。
在修會中也有困難,我們並不否認,比方說長上不太了解我,超性生活並非時時刻刻均十分美好等等。我們需要天天祈禱,求天主幫忙我們得以在聖召中不屈不撓,堅持到底。修道生活中,一定會有考驗,這是任何一種生活方式都不能避免的。
如果有機會再重新出生一次,我還是會在十七歲時去羅耀拉的耶穌會院做避靜、多方認識修院生活,然後我還是會說:「這樣的生活對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