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偉特
一、舊約、新約時代逾越奧蹟的意義
每年三、四月間的耶穌復活節,是基督信徒信仰的核心與基礎。耶穌基督經由死亡到復活的奧蹟,所顯示的意義與象徵,無論對教會當局或基督徒信友本身,都值得年年省思不已!
耶穌基督帶給人類的決定性救贖,是經由祂的死亡與復活來完成,而這也正應驗了舊約中古代猶太人的預兆性傳說:「默西亞將在逾越節夜裡來救祂的子民!」聖子耶穌就是天主所派遣的實現者。
對以色列民族而言,「逾越節」是為紀念天主藉著羔羊的血,越過以色列人的家,不但不加害,反而拯救了以色列人;「無酵節」則為紀念上主引領以色列人快速出離埃及的事件。因此,以色列人過逾越節的意義,從剛開始是慶祝以色列子民從埃及被釋放,到後來就逐漸成為期望默西亞來拯救的「預兆性」節日。最後,耶穌以自己的血訂立新約,結束了天主與以色列民族在西乃山上,梅瑟以牛血所立定的舊約。耶穌在臨死前一晚的最後晚餐,正是逾越節晚餐,聖子耶穌藉著以色列歷代紀念上主恩典與期望默西亞來臨的日子,用自己的血肉與聖死為全人類立下了永遠盟約,也完成了上主對人類所定的盟約。
耶穌死亡、復活、升天後由宗徒所建立的教會,兩千年來,每年都在三、四月時紀念基督的苦難、死亡,並慶祝祂的復活、升天,這個已行之數千年的逾越節日,能為今日的台灣天主教會「當局」,或身為教會一份子的「基督信友」,帶來那些新的或更深的意義?亦即除了紀念、慶祝之外,是否還能更符合上主旨意?
二、今日教會與信者的逾越意義
作為新約時代耶穌復活後的基督信友,應是已為逾越節羔羊救贖的信友,按照聖保祿宗徒在傳教時書信中所言:凡受過洗歸於基督耶穌的人,要在「新生活」中度生(參羅六3~4),凡因著領洗歸於基督的人,都穿上了新衣(參迦三27)。
所以,一個真正的基督信徒,應過聖潔的生活,要束上腰,謹守心神,在一切生活上是聖的(參伯前一13~16),信友因基督才能成為活石,應將自己聖潔的生活,作為馨香的祭品,藉著基督獻於天主(參羅十二1);保祿更進一步指出,基督信友應把舊酵母除掉,好成為新和的麵團,正如信友原是無酵餅一樣(參格前五6~7),也就是要成為一個新受造物的「新人」。
所謂「新人」的新生活,究竟要如何度生?聖經中有不少的篇幅,可做為想要成為真正基督信徒的重要參考依據。簡單而言,就是「努力地在任何事上都看出天主聖意,並實現天主眼中最完美的『我』」,應是每一個基督信徒日常生活中的最高理想與目標!
自古至今,按照前述最高理想與目標度新生活的基督信徒,若與所有曾受過洗的信友相比,無論在任何國家或民族中,都是少數;凡是比例高的教會團體,所展現出來的活力絕對是生氣蓬勃,興盛不已。若以今日台灣天主教會的教友而言,按照最高理想與目標度新生活的基督信友,自然是少數,如果和相鄰的韓國比較,則韓國遠遠優於我們,因此韓國教會自然呈現出不一樣的氣氛!若再與台灣的基督教靈糧堂團契的基督徒比較,也會是一個極強烈的對比現象!
為什麼韓國能?台灣靈糧堂團契的基督徒能?而台灣天主教會的教友則不能?茲以目前台灣天主教友的不同類型加以探討:
1.先知先覺的教友:他們自覺時時應成為天主眼中最完美的『我』,主動「以愛還愛」去做服務的工作,目前在善會、堂區、教區、社會中都可見到他們的蹤影,但他們是台灣天主教會中的少數族群。
2.「守本分」的後知後覺與不知不覺的教友:他們認為只要遵守十誡、聖教四規、多祈禱,就是好教友;至於教會的興盛衰亡則似乎與自己無關,他們習慣於做個旁觀者,而非參與者;他們需要被點醒、被再培育,才能逐漸成為先知先覺的教友。
3.「領過洗但不進堂」的後知後覺與不知不覺教友:他們或許剛領洗時屬於「守本分」教友,但後來由於某些原因就慢慢成為不進堂的教友,甚至最後成為失聯教友;這種領過洗但不進堂與守本分的教友,佔大多數,若以金字塔比喻,這些人員屬於金字塔底部三分之二或更多部份,而前述先知先覺的教友,則位於金字塔的尖端部份。
「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的使命感,可使人民甘心為國效勞,同樣「教會興衰、教友有責」的教會使命感,亦會使信友成為基督尖兵;先知先覺教友正屬此類,但如何使每位信友都成為基督尖兵呢?這應是目前台灣教會最迫切需要解決的課題;教會「當局」更應該是要責無旁貸地參與其中,盡可能地讓先知先覺教友投入與分擔教會責任,這個全面性的整體工作,需要教會內上下一齊反省與切實執行。
目前的教會「當局」面對台灣當前的情況應如何激發教友的使命感?教會當局又應如何適當應用先知先覺教友的力量?這些都值得省思。另外,教會應有一套完整動員教友的機制與辦法;教會當局對目前狀況與未來,諸如:聖召的稀少、神父的老化、教友執事的設立……等,應該提出讓信友們認為是高瞻遠矚的對策;提出具體可行且有效率的「應變」措施,使台灣教會隨時成為一個「新教會」。我們不論面對新或舊的問題,都要用對的策略做對的事情!
三、幾個今日教會可以逾越的方法
在三月十二日的〈教友生活周刊〉中,台北總教區鄭再發總主教一封「總主教致台北教區的一封信」中,指出面對2006年的牧靈工作計劃,提出了六個方向:(1)培育本地聖召;(2)堂區的重新規劃;(3)努力落實牧靈訪問;(4)積極籌備教區牧靈處;(5)努力推動並落實台灣地區主教團所提出的牧函;(6)健全的經濟財務制度正落實中。
每一個方向都與教友有關,如果教友不參與(教友家庭中子女聖召稀少、教友不積極參與教會或堂區活動……),或教會當局尚無意願讓教友參與(堂區或修會事業是否能適度的、部份或完全交給教友管理?是否設立教友終身執事?……),教會問題絕對會愈來愈嚴重!
當前教會的問題與原因,多年來已談論頗多,真正缺少的是有效可行方法,本文僅針對前述所言提出幾點看法與建議:(1)教會當局應有計劃將「先知先覺」教友,放在教會內最適當位置(執事?堂區或修會事業管理?……),讓他們充份發揮功能。(2)教會當局應設立教會「整體資源整合平台」,以利教會資源充分有效地運用。目前,教友願意服務,要自己找資源與場所;教會要人力,也要自己找資源與人力,原因就是沒有整合平台,以至於教友與教會當局像是各行其事,交集部份太少,「慈濟」的成功例子,值得學習。(3)教會當局應設立教友終身執事制度,未來堂區或教區許多重要工作,勢必要由教友來承擔,但目前教會當局似乎是以「不變」來應「萬變」,尚無應變措施。
如何使教友具有「使命感」?教友需要「被激發、被教育、被點醒」才會具有使命感,且時機愈早愈好,最好從慕道時期的信仰培育課程就開始;而已領洗的教友,則鼓勵他們參加堂區或教會善會團體,在活動中安排許多可以激發、教育與點醒使命感的機會;因此,可從幾方面著手:(1)目前的慕道者信仰培育課程,應在教理問答或輔助教材內容中,讓他們在慕道時就產生「教會興衰,匹夫有責」的熱忱,而講授教理者的能力也很重要,如果欠缺,應自我進修與學習。(2)對於領洗後的教友,教會當局應有一路培育他們的計劃,除加強靈修外,也要激發他們的使命感,否則教友的信仰程度,永遠只停留在幼稚園程度。(3)各善會團體在例行活動與會議中,應有能激發、教育與點醒成員使命感的內容,「基督活力運動」就是範例。(4)主日彌撒時的神父講道,正是激勵教友使命感的良機,主禮神父應有能力在講道中講出能激發教友使命感的精彩道理。(5)教會當局應讓教友可以在彌撒中,以信仰分享的方式向教友證道,之後才由神父講道。
如何使每一位教友都成為「基督尖兵」?應是目前台灣教會最迫切需解決的課題;而教會「當局」更應責無旁貸地要參與其中,並盡可能讓先知先覺教友投入與分擔教會責任,這個全面性的整體工作,需要教會內上下一齊反省與切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