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永倫
談到手就讓我想起米開蘭基羅的名畫「創造」。畫中展示天主的手接觸原祖亞當的手,亞當從躺臥的姿態徐徐升起身子。這幅圖畫生動地表達出天主是生命的起源。依撒意亞先知說天主的手創造了天地萬物,奠定了大地,展開了諸天(參依四八13)。天主創造萬物,包括人在內,神奇莫測。祂是天地真正的主宰。而外邦人的偶像無非金銀,不過是人手中的製造品。聖詠嘲諷這些偶像說:「(它們)有口而不能言,有眼而不能看,有耳而不能聽,有鼻而不能聞,有手而不能動,有腳而不能行,有喉而不發聲」(詠一一五4~7)。
聖經談天主是大能的。描述時常提到祂的「右手」,用以表達祂的威能與勢力。祂有能力創造、行動和施展救恩。祂當然也可以捕捉和懲罰惡人。聖詠作者寫天主將為義人伸張正義時說:「願祢的右手將憎恨祢的人捕捉!」(詠廿一9)
天主不但創造人,也保護照顧他們。申命紀形容祂把自己的子民放在手中:「你實在愛祢的人民,眾聖者都在祢手中」(申卅三3);因此人們理應俯伏在祂腳前,領受祂的教導。天主對世人的體恤與照顧非常深切,而且是可以體驗到的。如同母親怎樣愛護她的子女,上主更加憐愛祂的子民。愛到什麼程度?先知說:「看哪!我已把你刻在我的手掌上」(依四十九16)。
天主是愛,人對祂相稱的回應是要對祂有完全的信賴。即使面臨生活中的困苦與磨難也不動搖,堅信祂的仁慈與眷顧。就像耶穌一樣,當他被釘在十字架上,面臨終極的考驗時,仍大聲呼喊說:「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托在祢手中」(路廿三46),說完這話才斷氣。這也是聖詠卅一篇的作者所抒發的情懷:「我將我的靈魂托於祢的掌握,天主,忠實的天主,祢必拯救我」(詠卅一6)。
舊約中的約伯雖然面對家人與財產全部喪失的厄運,卻始終保持對天主絕對的信任。他的朋友卻懷著「災害是天主對罪人懲罰」思想,控訴他一定犯了什麼不可告人的罪過,才會遭遇如此不測,還不斷奉勸他認罪悔過。約伯卻叫他們不要自以為是,不要假裝知道天主的意圖。天主的智慧和作為不是人可以完全知悉與洞察的。如果他們謙卑一點,去「請你詢問走獸,牠們也會開導你;詢問天上的飛鳥,牠們也會告訴你;地上的爬蟲也會教訓你,海中的魚族也會給你說明。牠們中有誰不知道:是天主的手創造了這一切?」(約十二7~9)一切的飛禽走獸都知道不可硬逼約伯承認,是因為他犯了罪才遭遇滅門之禍。所以約伯的友人不應該假裝知道天意,並以此壓迫他。
福音中有一段提到天主超越惡勢力的經文,瑪竇福音是寫「如果我(耶穌)仗賴『天主的神』驅魔,那麽天主的國己經來到你們中間了」(瑪十二28)。路加福音卻寫「如果我是仗賴『天主的手指』驅魔…」,換句話說,「天主的手指」指的就是天主自己和祂的能力。當我們體驗到自己能夠克服生活中黑暗勢力的誘惑與壓迫,就知道是天主在扶持我們,祂的國已來到我們中間了。
手既然是「權威」的象徵,那麼當屬下注視上司的手時,就表示他降服於主人,隨時準備待命;或是懇求哀憐的意思。聖詠就有這麼一段形容:「看!僕人的眼目,怎樣仰望主人的手,看!婢女的眼目,怎樣注視主婦的手」(詠一二三2)。
福音中有兩段寫「洗手」的重要段落。其一是寫法利塞人和經師看見耶穌的幾個門徒沒有先洗手就吃飯,於是責問耶穌,為什麽門徒不遵守先人的傳授,用不潔的手吃飯。耶穌回答他們說:「不是從人外面進入他內的,能污穢人,而是從人裏面出來的,才污穢人」(谷七15)。反對者強調的是外在的禮節,耶穌強調的是內在的精神。兩者皆人之所需,但何者才真正能夠幫助一個人「好好做人」?耶穌的回答給了我們明確的答案!
其二是耶穌被帶到比拉多前受審的時候,後者查不出祂有什麼犯罪的事實,不想繼續受理案件。但猶太人的首領一再控訴,與他糾纏不清。比拉多見事毫無進展,反而更為混亂,就拿水當著民眾面前洗手說:「對這義人的血,我是無罪的,你們自己負責吧!」(瑪廿七24)這樣就把責任推到猶太人身上了!
最後我要申明,寫關於手不能不提的,就是我們應該常常舉起雙手來祈禱,正如聖詠所言:「請你們向聖所舉起你們的手,讚美上主!」(聖詠一三四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