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光
本期專欄繼續上次主題《勸言集》著重內、外在宗教生活的平衡,有人誤以為艾克哈輕視制度與規範,這是斷章取義的結果,本書第廿章就說:以虔敬之心,多領一次聖體,於天上品級就馬上升一級。如果兩人靈修程度相等,但只要以適當態度多領一次聖體,領受者比沒有領受者有萬丈光芒之別,達到一種與天主特別的結合。
〈三〉全書內容介紹
《勸言集》可依主題分三組:
第一部分──第一章至第八章,討論服從與自我否定。
第二部分──第九章至第十六章,討論罪惡與天主的寬恕之愛。
第三部分──第十七章至第廿三章,討論不同主題,並以內在、外在作為的論述為結論。以下是每章的介紹:
1)第一章──真正的服從
真正的服從是把自己完全付託於神,這是成功的關鍵,其中道理是:我不為自己設想,天主即替我設想,何處我為祂捨棄自我,該處祂必替我設想,有如為自己設想一樣。因此,願神所願的心態最重要,最好的安慰就是欣然接受一切,神人意願一致,也就是一種對命運之愛。
2)第二章──祈禱與灑脫心
最佳與無所不獲的祈禱,出自於一顆無拘無束的灑脫之心。灑脫之心,無所矇蔽,無所拘束,無所偏好,不顧惜一己之私,完全投入天主的旨意。
3)第三章──捨空的精神
艾克哈強調捨空的精神,甚至有給人忽略外在事工的錯覺,依他的見解:如果一個人捨棄了整個世界,卻捨棄不了自己,就等於什麼也沒有放下;然而,如果一個人捨棄了自己,即使還擁有財富、名聲及其他一切,都算已經捨棄了。甚至,捨空自我就是自我認識的條件:「專注(認識)你自己,找到自我隨即捨空,就是最佳之舉。」
4)第四章──內外捨空
艾克哈主張存有優先:不要為「應做什麼」考慮太多,更該注意「應是什麼」。如果你是義者,你所做的也合乎義。神聖並非建立於行為,神聖建立於存有;不是行為聖化人,而是人將行為聖化。重要的不是盡物之性,而是盡人之性。為達到目標,人應以超脫的心,回歸存有尚未分際的真如源頭。
5)第五章──從根本改善
仰仗天主,天主將來就你。追尋天主,你便獲得諸善。有這種信念,即使一件無足輕重的事,還是比分心領聖體更令天主喜歡。追求某物,物必就你,逃避某物,物必離你。依屬天主,神聖事物便依你而屬,一切與天主相違之事則將遠離。
6)第六章──「超脫」與心懷天主
心懷天主,便能無處不是教堂,而獲得寧靜。然而寧靜並非忽視分辨,因為祈禱勝於紡織,教堂比街坊更神聖。寧靜基於在「至一」內覺知的「平等心」,雖有分別意識,卻不紛亂。除非心懷天主,否則阻礙不只來自惡劣環境,也來自良好環境,不僅來自鬧區,也來自教堂。因為阻礙來自本身,「對他而言,天主尚未成為一切」。
心懷天主,就應把天主當天主,依神待神。如此,事物都有神的蹤影,激發所愛的對象,愛越強烈,心中形像就越清晰,這種人不需要寧靜,因為沒有煩惱。
艾克哈的思想與「寂靜主義」(quietism)不同,後者把內、外在的生活二元化,有逃避心理。艾克哈則主張:為了達到內在寧靜,需要熱忱與明辨、周詳與實際。然而,學習的重點是,隨時隨地都能達到內在的寧靜,突破事物表象,將天主以一種存有本質的方式,深植心田。
7)第七、八章──覺醒與分辨
人應該經常保持靈智的覺醒:如同主說:「應隨時保持清醒,等候主的來臨」(路十二36)。因此,人不應過於輕率或自滿,免得靈智怠惰沉睡,應藉靈智與意念的力量不斷振作,竭盡所能,內外留神,戒避危害,追求完美,不斷精進。
覺醒與外在行為並不矛盾,能作二解:首先,入世而不絆於世,只要心裡充滿天主,就容納不下其他羈絆的事物;其次,物有所用的神學,無論處境如何陌生、不習慣,都應當使物盡其用。
艾克哈著重入世修行的生活,對外物不動心不等於放棄分辨與努力,但重點在於學會在萬物中抱守天主,要在一切作為、一切場所中,保持自己無滯無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