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永倫
聖經中有關豬的文字,馬上讓我想起猶太人不吃豬肉。其實還有其他的食物猶太人也不吃,只是「豬肉」在其他的宗教和民族中,是相當普遍的食物,相較之下才使我們特別注意到這個不同之處。這風俗涉及猶太人觀念中有關「宗教潔淨」的問題。若遵守這些規戒就被認為是實行天主眼中視為正直的事,否則就是不義。按申命紀所載的法律條文,猶太人不可吃的食物中包括駱駝、兔子和岩狸,因為他們是「蹄不分趾」的走獸。至於豬,雖有偶蹄,卻不反芻,對他們來說也是不潔的,所以也是被禁的食物(申十四8)。為什麼對這些肉類有這項規定?是基於衛生的理由?或是因為沙漠生活中豬隻難得,所以就乾脆說它們是不潔的,好讓族人放棄食用它們的欲望?目前我們沒有足夠的資料做任何結論,因此只能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猶太人自從訂立了有關食物的戒律以後,禁食豬肉就成為一項神聖的宗教義務。嚴格遵守這條規律,帶給他們在信仰上一個重要的特徵與定位。猶太人曾多次被外族統治,而且在文化上被強勢的侵犯,但是為了維護文化生存的空間,他們始終在不拜偶像和禁食豬肉上堅定不移。為他們來說,這是對上主表示忠貞與信賴的絕對標記。
舊約書裏有多處記載了猶太人這種堅貞不屈的精神。其中瑪加伯書寫得最為壯烈生動。話說敘利亞安提約古王強迫猶太人背棄祖傳的規誡,不被允許按照梅瑟的法律生活(參加下六1)。為了達到「馴服」猶太人的目的,王的執行官決定先「征服」他們中德高望重的人物。其中有厄肋阿匝爾。他是一位傑出的經師,年已古稀,儀表莊嚴。迫害者用武力強行拉開了他的口,強迫他吃豬肉,他卻寧死不屈(參加下六18)。因此按舊約作者的評語,他的死不但給青年人,而且也給全國的人民留下了剛毅的模範,和大德不凡的記錄(參加下六31)。事後又有兄弟七人和他們的母親一同被捕,國王命人用鞭子和牛筋痛打他們,強迫他們吃法律所禁止的豬肉。但是勇敢的母親在目睹兒子一一受刑的情況下,仍舊屹立不移,堅持她的信仰,也鼓勵支持孩子們,結果他們一家大小都壯烈犧牲了!(參加下七)我們雖然不認同他們對禁食豬肉的看法與態度,但對他們的堅貞忠信卻是讚譽有加。
路加福音有關浪子回頭的比喻中提到小兒子要了父親的家產並離家出走,之後花天酒地的把錢財都揮霍殆盡,以至窮困潦倒。他無奈地去投靠當地居民,結果被打發到莊田去放豬。為猶太人這簡直是不可思議的事,因為豬是不潔的。可見他一定是走到淒慘至極的地步才會這樣委屈求存。還好困境使他想起父親和父家的溫暖,也讓他醒悟到自己的錯誤。他終於鼓起勇氣回家去求父親寬恕,也與他修好!
除了猶太人對豬肉的宗教敏感外,豬在一般文化的思想意識中,常有一種粗笨污穢的形象。在教會初期,伯多祿寫的一封書信裡,就提到兩句關於豬的俗語:「狗嘔吐的,豬又回來再吃」,以及「母豬洗淨了,又到污泥裡打滾」(伯後二22)用來諷刺信德不堅定的人。伯多祿認為信友們認識救主耶穌基督以後,應該擺脫世俗的污穢。如果他們再被這些事纏繞而打敗,末後的處境將會必比以前更為惡劣,這就好像豬洗淨了,又到污泥裡打滾!
箴言有一句諷刺女人美麗而不精明的話,說她們「猶如套在豬鼻上的金環」──好看卻不中用(箴十一22)。箴言最後一章則讚美賢淑的婦女,並表明只有外在美而沒有內在美是錯誤的,因為「姿色是虛幻,美麗是泡影;敬畏上主的女人,才堪當受人讚美」(箴卅一30)。
瑪竇福音有耶穌這麼一句話:「你們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珠寶投在豬前,怕牠們用腳踐踏了珠寶,而又轉過來咬傷你們」(瑪七6)。耶穌所講的「珠寶」指的是天國的福音(參瑪十三45)。我們要瞭解不是每個人都會欣賞和接受天國的道理。這些人不懂得什麼才是真正有價值的東西,因此門徒無須介意他們的冷漠與拒絕,反要輕鬆地「掃掉腳上的灰土」,轉到那些願意聆聽福音的地方去宣講(參路十11)。待有一天他們心靈的土壤準備好,可以接受福音的種子時,才回去把珠寶送給他們!
路加福音則有一段關於豬群的敍述:耶穌到了革辣撒人的地方時,遇見一個附魔的人,他命令邪魔從那人身上出去。正好在那山上有一大群豬牧放著,被耶穌驅趕的魔鬼從那人身上出去後,就進入豬群內,並從山崖上直衝到湖裏淹死了。村裏的人知道所發生的事後不但沒有挽留耶穌,反而要求他離開(路八26~37)。原因是這次的驅魔讓他們遭受重大的經濟損失。他們被金錢所蒙蔽,以至無法接受天國的喜訊,包括耶穌為人靈所帶來的釋放。可惜啊!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