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光
本期專欄繼續介紹艾克哈《勸言集》全書各章的內容,其中不乏智慧之言與幸福之道,可是要有生活的體驗,才能意會與言詮。傳統有所謂「同性之知」(knowledge by connaturality)或「生活的智慧」,渴望真理的人才明白真理,有愛心的人才懂愛情,也就是「身教」的深義。
8)第九章──犯罪傾向之益
艾克哈認為犯罪的傾向於人有益,與一般見解不同。艾克哈解釋犯罪的傾向,如:天性易怒、狂妄等缺點並不是罪過;而有犯罪的意圖就算罪過,更不應該的是主動尋找罪的誘惑。然而,倘若有選擇可能,義者還是不會放棄這種犯罪傾向的,因為若少了這份犯罪的傾向,人就失去著力點,對事情冷漠,感受不到奮鬥、勝利帶來的榮耀。
9)第十章──事事稱意
人總是喜歡事事稱意,因此要培養正確的意願:如果有正確的意念,就無所匱乏。意願與發心很重要:儘管距我千里之遙,只要我想要,我就算真正擁有;比起隨手可得,卻不想要的更為真實。
善願的威力並不少於惡願,若我從未為惡,卻有為惡之念,那麼便算為惡,如同實際為惡。善念也具有同等的力量,而且還過之而無不及!只要有善念,我便無所不能。我能承擔眾人的艱苦,能帶給貧者溫飽,能做眾人所做的事,只要你有願力,你都能做到。
達到這種願力必須無私,自我捨空,以天主旨意為意念,意念越純,越能成就一切德性。沒有自我卻成就自我,自我否定卻肯定自我,這就是《勸言集》的悖理。
10)第十一章──天主隱遁
有善念的人絕對不會失去天主,事實上,天主從未離去,只是隱遁,覓回之道:除了在天主驟失之處、別無他途。
天主從未離去可以連接「超脫」的主題:自我空無的人在天主懷抱中,事物除非先經過天主,不能直接觸及他;於是,事物經過天主,人方獲感知、獲得神般的感知。儘管苦難再大,天主以人不可想像的方式預先承受;一方面無限的天主承受比人更難受之苦,另一方面人的痛苦就變成了天主的痛苦,不會被痛苦擊倒。
11)第十二章──罪惡的好處
艾克哈認為:「任何人都不應有犯罪的意念,不論是大罪或小罪,任何一種罪過都不應該犯」。義者既以神的意念為念,絕不可能產生當下的惡念,至於過去的罪惡,懺悔可以激發對神更偉大的信心與愛情。總之,人應接受過去曾犯罪的事實,才得幸福。
艾克哈有教父教導作依據:對善人而言,萬物都會變得美好,如同保祿(羅八28)及奧斯定所說:「的確,連罪過也是如此」。艾克哈認為只要人懺悔就會了解:若不是為了引發你的善根,天主絕不會讓你有這些遭遇。只要人完全由罪惡中振作,並且徹底揚棄罪惡,忠信的天主便會讓人好像從來沒有墮入罪惡一樣。祂不管你的過去,祂只注重你的現在。
12)第十三章──懺悔的分辨
艾克哈認為有兩種懺悔:第一種是世俗的與精神壓力的懺悔,經常將人引入更大的痛苦與不幸,令人絕望。第二種懺悔是屬神和超自然的懺悔,能振奮人心舉心向上。
本章結束處歌頌天主的寬恕與慈愛:人越覺自己罪惡重大,天主越樂意寬恕,罪惡越深重,天主越以無限的慈愛來寬恕,並且刻不容緩,因為罪惡是天主最討厭的。假使以屬神的懺悔皈依天主,一切罪惡轉瞬之間便在天主深處消失無蹤,就像從來不曾出現過一樣,僅有完美的懺悔才能如此。
- 第十四至第十六章的主題:
──神的愛與引發信心(第十五章)。愛能遮掩罪惡,被寬恕的越多,越能擁有更多的愛。
──永恆生命的兩種確切性(第十五章)。其一、來自天主或天使直接超自然的啟示,是少有的情況;其二、來自日常生活的確信,因為平凡中悟道,較前者更實際。
──真正的補贖是一顆超脫萬物、嚮往天主的心,應該選擇最能讓你從中抱守天主的靈修活動。若一項外在活動阻撓你,無論是齋戒、守夜等,便應抽身而出;因為終極言之,天主並不在乎活動的內容,祂在乎的是你活動的心態與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