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光
上一期「艾克哈大師靈修專欄」已經開始介紹艾克哈大師的《創世紀釋義》,重溫與補充其中要點。首先,艾克哈認為聖經揭示做人的道理,沒有教內教外對象之分,這是聖經是世上翻譯與出版最多的一本書的原因之一。其次,《創世紀釋義》有「創造不息」的主題,表達萬物依存與回歸於天主,不停不息,反映在耶穌對猶太人所說的話:「我父到現在一直工作」〈若五17〉,回歸於天主可以對比老子「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道德經》十六章〉的思想。最後,論人被神創造之原理,聖子就是萬物之理,對照《詩經》「天生蒸民,有物有則」句子,依基督徒解讀,天主生養無數的人民,萬物的理與則就是聖子耶穌基督身上所彰顯的真理,今期繼續介紹。
四、《創世紀釋義》
一)、人被神創造之原理〈續〉
論及人被神創造之原理,聖子是萬物之理,艾克哈的創造神學是聖三神學的準備,沒有聖三論或沒有聖子,創造論是不可思議的。換言之,《創世紀》的意義要在《若望福音》得到實現與完成。
《創世紀》第一章第一節經句「依原理(in principio)天主創造天地」,拉丁教父傳統把「in principio」視作「始元」〈beginning〉與「原理」〈principle〉的雙關語。思想來源最早可追溯到米蘭主教聖師盎博羅修〈Ambrosius約339-397〉的著作《六天創造論》〈Hexameron, 1,4,15〉,聖奧斯定於《懺悔錄》〈12.20.29〉與《論聖三》〈6,10,11〉繼承發揮。
艾克哈綜合前人主張,表達立場:「天主創造所依的原理,就是萬物之理的聖子」。艾克哈把聖經的「原理」以柏拉圖的「觀念」〈idea〉解讀,引述奧斯定意見佐證,誰否定「觀念」,就否定天主聖子〈Exp. Gen.,n.5〉。
論新柏拉圖思想。新柏拉圖主義有「太一」思想,「太一」超越一切對立、不可知、不可名狀,是萬有的始源與歸屬,從「太一」流出「精神」或「理性」〈nous〉,「精神」的內容是「觀念」,世上事物分享「觀念」,是「觀念」的反映或影子。人靈是「精神」的不完美的肖像,人靈的使命就是捨空感官事物回歸「精神」,透過「精神」的直觀回歸「太一」。
依新柏拉圖思想的基督徒說法,創造基本上是精神性或靈智性的,艾克哈認為天主創造的原理就是靈智〈intellectus〉,耶穌基督依其精神或靈智本性,作萬有的原理〈Exp. Gen.,n.6〉。艾克哈於另處說「在起初(in principio)創造,就是依理性(in ratione)創造,事實上,理性即聖言,就是萬物的原理」〈Exp. Gen.,n.20〉。
把艾克哈思想綜合性解讀,神秘的「太一」有「神原」〈Godhead〉的意味,創造的原理就是精神、理性、靈智,都是天主〈God〉尤其是聖父的特質,聖子作為「觀念」就原理的最完美的肖像。
依柏拉圖模型論(exemplarism),天主是萬物的模型因,萬有作為肖像反映天主部分的美善,萬有〈特別人心〉都有神的蹤跡,是萬有回歸天主的基礎。艾克哈依奧斯定看法,認為萬物內在都有理性種子〈Exp. Gen.,n.98〉。對照傳統思想,宋代大儒朱熹主張「理一而殊」,萬物有同一的理,萬物不同在於氣質的變化。
教父與基督宗教神秘主義受新柏拉圖思想影響很深,只要排除其「流出說」的汎神色彩則無妨採用,換言之,採一些新柏拉圖主義者,如柏羅丁(Plotinus)的「萬有在神論」(panentheism),仍能合乎正統的基督宗教道理,增加與東方宗教交談對話的空間。
最後,把創造神學對照艾克哈論雅威聖名「我是所是」(I am who I am, 出三14)的論述,神的名字變成文法上的主詞「我是」與謂詞「所是」的對立,神有如其他受造之物,具潛能、生成變化與謂詞的限制。
然而,天主與人畢竟有所不同,神是在己、包容萬象的存有,神的存有活在至一與純淨的永恆之中。換言之,天主創造的原理是自反的理,神的原因是自為原因,神之外是虛無,神之外沒有原理,天主在自觀自照中創造了世界上美好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