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永倫
聖經中提及的測量器包括天秤、厄法、色阿和巴特等(則四五10∼11)。天秤是由兩個秤盤和中間的槓桿所組成。秤桿一邊的秤盤放貨物,另一邊放相當於秤錘的石塊或銀塊之「法碼」。被秤的貨物可能是錢幣、金屬,或香料等(出卅34)。厄法則是測量麵粉和其他食糧的容器。民長紀曾提到基德鴻被召叫時,拿一厄法的麥粉作了無酵餅給上主的使者吃(六19)。至於色阿大約是一個厄法的三分之一。瑪竇福音說耶穌講了一個比喻:「天國好像酵母,女人取來藏在三斗麵裡,直到全部發了酵。」(十三33)這裡的「斗」就是指色阿量器。巴特則是用來測量液體的容器。編年紀下談到撒羅滿要建造殿宇時,請了很多伐木砍樹的僕人,為提供他們食糧飲料,用了兩萬巴特的酒和油(編下二9)。
古時天秤的構造應該已經相當精確。這由天秤可以用來測量髮鬚可見(則五1)。在這一句經節中提到厄則克耳先知拿一把快刀當理髮的剃刀用,剃去頭髮和鬍鬚,然後拿一個天秤測量髮鬚,分成三份。其中三分之一在城內用火燒掉;再拿三分之一在城四周用劍擊砍;其他的三分之一揚在風中,並拔劍追趕。這是一種先知性的象徵行為,預言以民在戰亂中要遭遇火燒、劍殺和逃亡的命運。
天秤雖然精準,但貪婪的商人卻常在用具上動手腳,藉以欺騙民眾。秤量作弊的方法很多,比如一支秤本來只允許有一個與該秤一致的定量鉈,但一些不法商販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不同重量的鉈來欺騙消費者,賣東西時用大秤配小鉈,收購時用小秤大鉈。有的乾脆將秤鉈削掉一塊或磨掉一塊,使鉈變輕。這些作弊的方法明眼人都知道,因此先知警告以民說:「你袋裡不可有兩樣法碼:一大一小;在你家內也不可有兩樣升斗:一大一小。你應有準確公正的法碼,應有準確公正的升斗……凡做事不公平的,於上主你的天主都是可憎惡的。」(申廿五13∼16)
聖經幾時提到天秤或斗量時,大都強調公道正義。比如米該亞先知說:「我豈能忘掉惡人家中的不義之財,和那可詛咒的小厄法?我豈能把用欺騙的天秤和囊中有假法碼的人視為清廉?」(米六10∼11)舊約法律書還特別強調以民不應用欺詐手段欺負外方人:「對與你們住在一起的外方人,應看作你們中的一個同鄉,愛他如愛你自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做過外方人。我,上主是你們的天主。在審斷度、量、衡上,不可不公平;天平、法碼、升、勺,都應正確。我是領你們出離埃及地的上主你們的天主」(肋十九34∼36)。普通老百姓對那些受官員庇護的商人常是束手無策,敢怒不敢言。文中特別慎重和清楚地提到:天主要親自站在受害者一邊,替他們主持正義。表達了祂對這種市場欺詐行為的重視。
時至今日,木桿和鐵桿秤被淘汰之後,改用電子秤作為計量的工具,消費者以為電器應該無法作弊,有了一種安全感。然而一些商販存心欺騙,一樣可以在電子秤上耍花招作弊,手法包括在秤底墊著厚厚的泡沫板,甚至加墊空心的紙箱。墊物的彈性會增加貨物重量的顯示數,因而牟利。有些商人故意不將秤盤放在秤上,待顧客購物時,按上單價數字後,再將放有商品的秤盤放在秤上計量,結果盤的重量也就成了商品的重量,計算在價款之內了。有的將商品重重地丟進秤盤,衝擊力使秤的重量數在一瞬間就被人為地加大,顧客還未來得及細看時,商販已經手快地將商品拿起,隨即報出價款。
天秤也有其他象徵的意義。約伯要秤自己的痛若,以說明自己所受的痛苦遠勝過他的罪過(參約六2)。巴比倫國被天主在天秤上衡量過被發現不夠分量(參達五27)。在默示錄上那騎黑馬的騎士手中拿著天秤,然後有活物喊出糧價說:「麥子一升值一德納,大麥三升也值一德納。」貨物公開度量配給,就是指物資短缺,也就是人民生活在困苦中。因此這句經節有象徵饑餓的意思(參默六5)。
今日有許多國家法院的門前都高高地安置了代表公義的泰美斯女神(Themis)雕像。女神右手持著代表公正的天秤,左手持著象徵權力的劍。女神矇上雙眼,表示法律精神不偏不倚,公正嚴明,不看來者的權勢與否,對大家一視同仁。她的右腳沒穿鞋,表示無論貧困或富貴皆平等對待。女神的劍尖向下,表示法官審判前應裁判自身,律己律人。
法律雖然要求公義,但人心如果不善,還是會出現許多官商勾結、欺壓百姓的事件。耶穌說:「凡從人裡面出來的,那才使人污穢,因為從裡面,從人心裡出來的是些惡念、邪淫、盜竊、兇殺、奸淫、貪吝、毒辣、詭詐、放蕩、嫉妒、毀謗、驕傲、愚妄:這一切惡事,都是從內裡出來的,並且使人污穢。」(谷七20∼23)
身為基督信徒,我們不可像經師和法利塞人一樣,只重視宗教外表的虔誠,他們遵行什一奉獻,甚至捐獻花園小菜中的薄荷、茴香和蒔蘿的十分之一。但他們卻忽略了倫理生活中最重要的公義、仁愛與信義(瑪廿三23∼24)。用不正義的手段欺騙老百姓是不道德的。
要杜絕商人秤量作弊的行為,我們要從自己做起,實現人心的革新。「天主,求你給我再造一顆純潔的心,求你使我心重獲堅固的精神。」(詠五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