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皆有可能
智7:7-11;詠90;希4:12-13;谷10:17-30
在今天的聖道禮儀中,撒羅滿王和一個富人都在祈禱中各自懇求天主,二人也都蒙獲自己所求的。撒羅滿得到了智慧的神(智7:7),他因此而舉世聞名;富人得到了他問題的答案,他的問題原是「為承受永生,我該作什麼?」(谷10:17),介於讀經一和福音之間的讀經二,讓我們聽到了對於天主聖言德能的一種默想(希4:12-13)。
「當耶穌出來行路時」(谷10:17)一句中的「路」字,在《瑪爾谷福音》中有著特殊的意義。它指的是耶穌前去耶路撒冷,前去受死與復活之地的「旅程」。因此,「跟隨我」(谷10:21),意味著加入到耶穌的這一旅程中。此外,一個人跟隨基督,並不需要大量財富。那個不知名的富人與那個有名字的盲人乞丐,即巴爾提買,二者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富人聽了耶穌的話後便「憂鬱地」離開了(谷10:22);而被治癒的盲人乞丐卻立即踏上了光榮天主、跟隨基督的路,這條路是通過十字架而邁向復活的路(谷10:52;路18:43)。
「耶穌定睛看他,就喜愛他」(谷10:21),這裡的「喜愛」與促使天主賜下其獨生子的愛(agape若3:16)是同一個詞;基督也是以這樣的「愛」,愛我們到底(若13:1),甚至為我們捨掉性命(若15:13)。這是一種要求極高的愛,需要「去變賣你所有的一切,施捨給窮人……然後來跟隨我。」(谷10:21)然而,這也是一種拯救的愛。它可以創造一個人人得以按所需分配的團體,並使我們自由地傳揚福音(參閱宗2:45,4:34-37)。
「必有寶藏在天上」(谷10:21)。箴言作者說:「向窮人施捨,是借貸於上主;對他的功德,上主必要報答。」(箴19:17)對所有回應耶穌召叫「跟隨我」的人(谷10:21、28,1:17-20),主耶穌給出了這個驚人的許諾:無論他們捨棄了什麼,在今時都會得到百倍的賞報,甚至在來世獲得永生(參閱谷10:30)。這也正是那個富人所詢問的。實際上,一切美物都伴同智慧而來(智7:11)。
只有《瑪爾谷福音》在耶穌的驚人許諾之後,還有「連迫害也在內」(谷10:30)。瑪竇和路加在回顧這一許諾時,都忽略了這一短語(參閱瑪19:23-30;路18:24-30)。為什麼?據古代傳統得知,瑪爾谷是在西元64-68年,尼祿皇帝發起的殘酷教難背景下,根據伯多祿在羅馬的宣講而寫成其福音。那個為所有捨棄一切而跟隨基督的人說話的伯多祿,很有可能沒有機會看到他兒子瑪爾谷(伯前5:13)的這一作品。因為在福音成書之前,聖伯多祿、聖保祿和許多其他的兄弟姐妹,就都被迫「與野獸在一起」(谷1:13)──為了基督的緣故而受折磨,並獲得了所恩許的永恆產業(希9:15)。
這個富人今天所聽到的基督的話,確實「比各種雙刃的劍還銳利,直穿入靈魂和神魂,關節與骨髓的分離點,且可辨別心中的感覺和思念。」(希4:12)這話讓他傷心。耶穌對於擁有財富者的話,甚至還有更犀利的:「駱駝穿過針孔,比富人進入天國還容易。」(谷10:25)門徒們甚是驚訝(谷10:26),問道:「這樣,誰還能得救呢?」(谷10:26)
然而,天主的話同時也是「生活的,是有效力的。」(希4:12)因為祂能為那些懷著信德而聽到它的人行奇妙之事(希4:2)。沒有人能自救;然而,天主「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弟前2:4),因為,「為天主,一切皆有可能。」(瑪19:26,參閱《天主教教理》,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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