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組策劃
前言
您可能還不清楚,台灣目前真的還有人口販運這回事!
根據統計,全球每年有2700萬人遭到販運,其中80%是女性,50%是兒童。人口販運已成為全球第三大獲利、且成長最快速的非法產業,僅次於武器和毒品!武器和毒品販售只是「一次性」,但、人口卻可以重覆販售,獲利無限。根據粗估,每年的暴利竟高達3200億美元。
這些令人髮指的行為,絕非危言聳聽,今年三月七日,由天主教修會會長聯合會正義和平組,婦女救援基金會、勵馨社福基金會、新事社福中心等單位主辦的一場座談會,本刊徵得同意,將現場座談資料整理出來,請看本期封面故事:〈真敢拿來賣?真有人要買?真的太超過!!真不是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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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年3月7日(六)下午2:00-4:40
地點:古亭耶穌聖心堂2F(台北市辛亥路一段22號耕莘文教院)
主辦單位:天主教修會聯合會正義和平組、婦女救援社會福利基金會、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
協辦單位:天主教見證月刊社、亞洲真理電台中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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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貴賓
引言人
吳偉立神父(修會聯合會正義和平組召集人)
主持人
鄭玉英主任(懷仁全人發展中心)
與談人
王鴻英督導(婦女救援社會福利基金會救援組)
與談人
韋薇修女(新事社會服務中心主任)
與談人
蘇裕國技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總結人
葛素玲修女(輔仁大學神學院教授)
導讀影片
1 人口販運:MTV/EXIT特別紀錄片
由藝人莫文蔚主持的MTV特別紀錄片,深入國際人口販賣網的各個環節,訪問不同對象,深刻點出每個人在人口販賣扮演的角色。
2 在台人口販運受害者的心聲訪談短片
婦女救援社會福利基金會製作
影片連結 http://www.mtvexit.org/tc/index_flas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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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玉英(以下簡稱鄭):歡迎大家在週六的午後來到這裡,今天一定不會是個賞心悅目的聚會,也不是個平安喜樂的聚會,因為我們要談一個很不愉快的主題,是會攪動我們心裡沒有辦法平安的主題-台灣還有人口販運嗎?
雖然今天下午可能不美麗,但卻是一個面對真相的下午。有句話說:「真實的不美麗、比不真實的美麗更美」,我們就要有勇氣要來看這一個真實的情況,雖然它不美麗。
其實我們身邊有很多不正義、不和平的事情,可是人口販運的問題,可能是不正義中的不正義,因為有人偷走的不是一輛車子、一棟房子、或一個漂亮的戒子,而是偷走了我們關心的人,是人的身體、人的生命,而且我們不知道這個身體和生命是怎麼樣被濫用的?
現在在我們生活周遭,到處都看得見外勞,至於他/她們的生活、身體、時間、勞力是否被公平對待?實在值得關懷。所以讓我們打開關心的眼,注視事實的真相,而這也是最重要的第一步。現在就請「修會聯合會正義和平組」的召集人吳偉立神父發言。
吳偉立(以下簡稱吳):上禮拜比利時的《天主教周報》有一則報導,在比利時的三個女修會一起開會,她們把「人口販賣」列為這五年要優先關懷的工作。她們也是呼應羅馬男女修會聯合會(約有兩千多個修會)的邀請與要求,希望各修會能在這個事情上提供協助。尤其天主教修會聯合會幾乎在全世界都有人在工作,所以對於連繫上會很有幫助的。
在台灣,我們也有100個男女修會,我們都願意站在弱勢的立場,把福音真的帶入社會。假如100個修會能用聲音、行動和一切去關心,力量真的不小。所以我們今天的反省、也是鼓勵自己要去行動,去保護被販賣的這些人。非常歡迎大家一起來關心這個事情。
鄭:謝謝吳神父!接著是紀錄影片(MTV/EXIT特別紀錄片──影片連結http://www.mtvexit.org/tc/index_flash.html;在台受害者訪談短片──婦女救援社會福利基金會製作)的觀賞,讓我們用心來感覺和思考,影片結束後,再邀請這方面有經驗、有研究的專家,為我們做進一步的講解。
(影片放映約30分鐘)
鄭:首先歡迎婦女救援基金會──王鴻英督導。
王鴻英(以下簡稱王):很高興來分享我們四年來在這議題上的努力。在陸陸續續接觸的個案中,願意出來講述自己故事是非常不容易,因為她們所遭受的心理創傷,以及對自己的遭遇感到羞恥等等,她們其實是不願意把自己的故事講出來的。
很多人,在這過程中,都是默默的承受所有的苦難,直等到把債還完之後,就又默默的回到自己的家鄉,繼續她的生活。可是她的生活再也不會跟過去一樣了;因為心靈的創傷,對人的信任,都被破壞了。更嚴重的是,還有許多婦女被迫去從事性交易,於是她們根本放棄了對未來美好生活的一個想望。
從我們接觸的個案來看,她們回家鄉後,其實是沒有辦法重拾一個完整的生活,因為她們已經放棄對生活的希望。因此在台灣獲救的期間,我們希望能夠介入、並給予適當協助,至少讓她們這一段創傷可以稍微平復,而重拾對自己的信心,也重建未來的生活。
按過去慣例,即使是被迫賣淫的女性,一經查獲,一樣會被直接送到收容所,因為是妨害風化,所以是罪犯,當罪罰完畢之後,就被遣送返鄉了。
民間團體的介入
後來民間團體介入,希望警察和政府必須先了解清楚,究竟這些人從事的工作是被迫的?還是完全自願?即使是自願,也還要再想想,是口頭上的自願?還是真正的自願?因為很多女孩被仲介或蛇頭告誡說:「如果妳說是被迫的,就會被關在收容所裡很久很久,所以一定要說是自願的,這樣被抓到後,立刻可以回家。」這是我們最常碰到的一個狀況。
所以我們希望警察如果覺得這個女孩的狀況有點特殊,務必要通知民間團體,或請社工員到場協助。這時,社工員的角色就非常重要。
通常我們會告訴當事人:「如果妳真的是被害的,被迫的,要把事實講出來,我們會幫助妳,妳不會被關在收容所裡。而且,為了讓妳自己能夠獲得正義的伸張,也為了不讓更多的女孩再受害,如果妳願意講出來,甚至站出來控訴這個人口販子,我們定會幫助妳,幫妳請律師,也給予心理輔導,並做出適當的評估……。」
目前的經驗是,她們留在台灣幫助我們政府、檢察官、法官,來控訴這些人口販子,要把整個人口販運集團瓦解,她們在其中扮演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這過程,約需長達八個月到兩年的時間,那麼這時候她們在台灣要做什麼呢?總不能讓她的人生停擺!所以我們幫她們爭取到了工作權,讓她們可以繼續工作,這是在推動「人口販運防治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此外,在留台期間,她們不可能每天只有單純的工作,也必須有自己的生活圈,所以重要的是她們必須學會中文,好能自由行動。除了穩定她們的生活,我們也提供各種職能培訓,將來她們回到自己的國家後,也會有更理想的職能生活。
這就是我們過去一直在努力的。當然不只是婦援會,台灣一些婦女團體、勞工團體,以及服務外籍配偶的團體,都有這方面的服務。
政策上無法給予適當協助
由於這些被害人所受的傷害,在政策上一直無法給予適當的協助,於是大家就結合起來,成立了「反人口販運聯盟」,現在這個聯盟有11個團體。兩年前聯盟成立時,一致認為最重要的就是要立法,一定要立法來保障受害人,同時也要起訴加害人。
非常幸運的是:經過兩年的努力,今年(2009)一月,法案順利通過了。這次,這法案能夠這麼迅速、成功的通過,重要的是因為有來自國際的壓力,以及我們NGO團體不停的對政府施壓。
所謂國際壓力,就是美國每年會對世界很多國家的人權問題打分數,台灣在2004年的評比是第一級,2005年降為第二級,2006年再降為第二級觀察名單,意思是:如果沒有改善,美國就會對台灣施予經濟制裁,就是在這麼強大的壓力下,台灣政府才終於動了起來。
我們民間團體認為這是很重要的人權問題,因有來自美國的壓力,正好讓我們有機會能夠告訴政府該如何改善,於是順利的通過了這個法案。但是法案通過之後,並不表示問題解決了,仍有許多執行面的問題,所以接下來民間團體一定還要繼續努力。
鄭:非常謝謝王督導。剛剛我們聽到了,這些受害人願意留在台灣幫助我們政府,也為了避免其他人受害而站出來,想想這需要多大的道德勇氣!這也和我們呼籲正義和平的方向多麼一致。不過她們真的需要不少社工員安頓生活,給予生活上全面的關照,這實在是個長期的工作,可見我們民間團體真的做了許多了不起的事情。天主教的新事勞工中心,也是基於正義和平的精神,對國內外勞工做了許多事,特別是在勞力剝削方面,我們就來聽聽韋薇修女的分享。
韋薇(以下簡稱韋):新事社會服務中心服務的對象,包括本地勞工、原住民勞工和外籍勞工。在外籍勞工方面,除了一般權益的服務,我們有一個庇護中心,這是公辦民營的一個庇護外勞的機構,另外還有外籍勞工文化服務。
對外勞的服務,其實常直接發現有人口販運、人權遭受剝削的問題,可是早期我們並沒有意識到那就是人口販運,我們的法律也沒有這樣定義。確實,人口販運是一個很嚴重的全球性問題,是現代一個嚴重的人權問題,因此若與人口販運有關的,我們在小小的機構裡面,也會盡我們最大的力量去努力。
1971年開始外勞服務
中心從1971年開始為勞工服務,是西班牙籍的古尚潔神父所創立。1983年開始有法律權益上的服務,還有勞工職業災害的服務。
到1985年設立移工服務組,當時台灣還沒有「外勞」這個名詞,政府也沒有以法規來正式引進外勞。不過在新莊、五股一帶,很多神父接受到一些外籍勞工的投訴,以菲律賓籍居多,他們也都是天主教教友,因為以觀光名義到台灣打工,薪水卻被雇主扣留,或是其他不人道、不公平的對待。由於人生地不熟、語言又不通,就投奔到教會來。教會一般也不懂台灣的法律,特別是勞動基準法,於是轉介到我們中心。所以我們在政府還沒有引進外勞前,就已經開始為外勞服務了。
慚愧的是,至今已經過了20多年,我們服務的外籍勞工所遭遇的問題,情景雖不太一樣,可是受苦的狀況改善的並不多;台灣其實在人權方面進步很多,不過對外籍勞工的人權,只有法規上一些小小的改變,而雇主、工廠老闆或仲介公司,在對待外勞的態度與基本立場所產生的保障,還是和過去差不多。
在《人口販運防治法》中,指出人口販運的定義是:「意圖使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他人器官,而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約束、扣留重要文件、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國內外人口,或以前述方法使之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
這定義,算是非常完備,涵蓋很廣也很細,至少為未來碰到各種實際情形時,會是一種基本保障。我們民間團體都很滿意。
所以,不管是扣薪水、威脅、藥品麻醉,或讓人在不知不覺中,違反個人意願的一種無助情況,最後被性剝削、勞力剝削、或器官買賣,這些都是人口販運的一環。器官買賣這部分台灣比較少,我們較多的是性剝削,還有勞力剝削。
我們中心的庇護是2002年開始承接,今年已經進入第七年,至今累積收容的人數有316人,平均每一年約有50~60人。
外勞實際遇到的處境
庇護中心的外勞,實際上遇到的狀況有:
一)、外勞所有的證件被雇主或仲介扣押;有些還謊報說外勞是逃掉的;也有雇主是以積欠薪資,來控制外勞的自由;還有很多雇主不給錢,也不准外勞星期天放假外出,要外勞加班,超時工作,然而卻只給一點點薪水。這些情況很多。
二)、最近一兩年,越南和印尼的外勞常遇到老闆扣除很多錢,有的多到20幾萬,幾乎相當於一到二年沒有薪水,用這種方式威脅外勞,要外勞繼續為他工作,甚至發生性侵害。有些雇主或仲介則威脅要把外勞丟掉或送回去,這些都是掌控外勞的手段。
三)、還有些很奇怪的現象,有些仲介會教唆外勞逃跑,然後再轉介到非法的雇主那裡去工作,這時可能外勞一個月可以賺到很多錢,也許有3萬元,比基本工資多。可是外勞可能只拿到5千元,而2萬5千元都被介紹過去的仲介,也就是同一家仲介公司扣走了,等外勞工作了半年後,仲介公司覺得賺得差不多了,就報警說這些都是逃跑的外勞,所以外勞就被抓,非法的就被關到收容所。
四)、還有一種情況是,仲介根本直接把外勞帶到非法雇主那邊去工作,有外勞一下飛機,仲介公司是去接了,結果都沒有去到合法雇主那裡,外勞也不知道,因為不曉得合約上的雇主不是這一位,必須要在台灣待久了,過了半年之後,外勞才會發現真相,但這時外勞已經成為非法了。
五)、另一種情形是,雇主訂定出一個很高的賠償額。例如:外勞打破一個雞蛋,雇主要求賠1千元,這是故意不成比例的一種賠償;或者外勞不小心把花瓶踢翻了,雇主也說一個花瓶要賠兩萬元,因為花瓶是歐洲名牌的古董傢俱!這都是濫用各種方法巧立名目來坑外勞的錢。
六)、也有些雇主會做出高難度工作的要求,比方有個雇主很有錢,每天家裡開宴會時,就叫外勞拿出所有餐具來,雇主人在三樓,外勞要從一樓把一套套的餐具、銀器、玻璃抬上去,看不合意就再去拿另一套,這樣再看再拿,來來回回四五次,像這一類的雇主也不少。
廣義來看,這些也都是人口販運的被害者,因為是被控制、被威脅,是一種沒有自由的情況。
七)、還有藉不當債務控制外勞的情形。通常外勞來台前,在自己的國家會有牛頭介紹費,台弊1萬~3萬不等,合法的仲介費是第一個月的薪資,來台的外勞多屬家庭幫傭、看護工,所以他們的每月工資是15840元,不到我國的基本工資標準。而其中會有許多非法扣款,各國不一,有的1萬5千元,有的甚至高達22萬。菲律賓因為民間團體較強,給國家很大的壓力,因此非法扣款較少,很多越南和印尼的勞工,在自己的國家就要付15萬到20萬不等的金額。
台灣這幾年的法規,如就業服務法,為防止仲介剥削,就嚴格規定一些收費標準,有居留證、健保、稅金、合法的服務費(第一年每月1800元,第二年每月1700元,第三年每月1500元)等。但是可能也有一些巧立名目的扣款,如一個雞蛋賠一千元,一個花瓶賠兩萬元等等。所以有些外勞可能第一年前半年每個月薪資只有一千元或兩千元。
工廠巧立名目
工廠的外勞也有一些巧立名目的情形,如福利金、加菜金或是點心,什麼都沒吃到。此外,還有一些高額的扣款,掌握在仲介或雇主手中。如前所提入境前的非法扣款,是強迫外勞在來台前簽訂貸款,而貸款後來就成了債務,逼迫外勞像過河卒子,沒有退路。可是實際上外勞並沒有借貸這筆款項。請參考下列項目:
◆ 入境前
牛頭介紹費 | 合法仲介費 | 非法扣款 |
1萬2~3萬 | 15,840 | 各國不一(約1.5~22萬) |
◆ 入境後(最後一項是非法超收)
居留證 | 健保 | 稅金 | 合法服務費 | 巧立名目 |
1,000~1,500 | 216 | 950 | 1,500 / 第3年~1,800 / 第1年 | 2,000~10,000 |
新事勞工中心三年(2006~2008)來接受庇護的外勞安置原因類型統計如下:
◆ 2006年非法工作佔27.2%,薪資剥削佔18.2,家暴、性侵、不當對待,即我們目前所謂的人口販運,佔30.7%,其他就是一些勞資爭議等。
◆ 2007年,家暴、性侵、不當對待增加為34.78%,非法工作也增加為34.78%。
◆ 2008年,非法工作的項目包括了人口販運,所佔比例高達39.58%。
整體來看,人口販運的案例確有逐年增加之勢。見表格如下:
2006~2008年接受庇護的外勞安置原因類型統計
類別 | 安置個案類型別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強迫遣返 | 1 雇主、仲介將其不當強制遣返 | 12.7% | 2.9% | 3.13% |
非法工作 | 2 許可外工作 3 非法雇用 |
27.2% | 34.78% | 39.58% 增加人口販運項目 |
薪資剥削 | 4 仲介超收費用 5 積欠工資 |
18.2% | 11.59% | 15.63% |
家暴、 性侵、 不當對待 |
6 雇主不當對待 7 外勞被毆打/暴力對待/虐待 8 外勞遭受性侵害/性騷擾 |
30.7% | 34.78% | 20.83% |
其他 | 9 其他勞資爭議 10 受雇家庭之照顧對象發生變化 11 外勞生病(感冒、精神受創、開刀) |
10.9% | 15.94% | 20.83% |
合計 | 99.7% | 100% | 100% |
處理受害人時的困難
另外本中心處遇人口販運受害人的困難有:
= 耗時蒐證(案主身分、有力證據):針對人口販運被害人,因仲介非法媒介並謊報逃逸,常避不見面,加上缺乏直接證據,為協助案主恢復合法身份,往往耗費時間蒐證。
= 跨部門資訊未同步:勞政單位、移民署、警政單位各自為政,對於個案資料須向各單位重新發函解釋與申辦,曠日廢時。
= 需多投入時間對案主身心進行輔導:人口販運被害人尤其是同時遭受性侵害個案,常須考量案主之人身安全與精神狀況,給予適當輔導,並協助其評估再次轉換雇主之適宜性。
= 被警政單位留置擔任指證人口販運集團證人:個案須等待偵查庭蒐證人口販運集團相關事證告一段落,再出庭作證,可能擴及層面包括其他更多被害人,故耗費時間較長。即使現在政府為受害者提供優先轉換到其他雇主的優惠,但新雇主大都不願自家外勞經常出庭作證,故會不願雇用。因此外勞渴望儘速轉換雇主、或是回國治療心理創傷,但擔任證人會拖延其工作或返國時間,這種種情況會讓本中心常陷於兩難。
在本中心的服務下,成功轉換雇主的比例很高,去年是89%,而有19%選擇回國,逃逸的只佔少數,原因是擔心找不到理想的雇主,為生活所迫,只好鋌而走險,自己去找新的雇主。謝謝大家的聆聽,也認識我們外勞的心聲。
鄭:謝謝韋修女的分享。貴中心的工作讓人非常欽佩,這真是與憂苦的人同憂苦,同時在這些正義和平的工作中所結出的果實,也能和大家共喜樂。
剛才提到的外勞,除了性剥削的人口販運外,還有就在我們身邊有許多勞力剥削的情形,真的值得我們每一個人深刻省思。民間團體在人口販運方面做了許多努力,現在請行政院勞委會蘇裕國技正談談政府公部門在這個議題上做了哪些事?
蘇裕國(以下簡稱蘇):謝謝主持人。我是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的政府代表。剛才提到不論是因為國際的壓力、或是為追求公平正義,政府在人口販運這議題上,真的有許多地方需要和民間的(非政府組織)NGO團體學習。
我今天主要是以目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人口販運防治方面的法治作業,還有一些行政方面的保護,以及後續要做的一些查處行動,最後是如何預防等方面與大家分享。
政府目前已通過《人口販運防治法》,此法是在今年的元月23日經由總統公佈。接下來要做的是執行面的細部工作,如相關的執法如何訂定,政府部門與NGO團體如何分工,政府各相關部門如何合作協調,大家一起來防範,是未來的重要工作。
政府預定五月底完成相關規定
政府已預定在今年五月底前,把所有細部執行層面相關規定都要完成。還有像王督導和韋修女為受害人已經在做的一些保護措施,如送返被害人回國的相關程序、及所需費用等,政府部門不論是移民署、或勞委會都已編列預算處理。
在勞力剥削方面,根據統計目前在台的外勞人數共有36萬人,其中印尼籍佔了12萬人,而其中從事家庭幫傭或看護工作的就接近11萬人。所以剛才談到被害人多為越南或印尼,由他們在台所佔的比例即可見出端倪。
談到外勞的引進過程,假如是性販運,應該是透過蛇頭人口販子,利用一些藉口,如:過更好的生活、有更好的薪資等理由誘騙受害人。來台後,從事些違反當事人意願的工作,或賣淫、或不對等的勞動報酬剥削勞力等,都是所謂的人口販運。
還有可能是來台後,仲介把當事人帶到不是原先講好的雇主那兒,這中間想必仲介是以不實文件,用甲雇主名義去申請,但卻非法媒介到乙雇主那裡工作。在引進的過程中,不法手段層出不窮。受害人可能就在這樣的狀況下,因受不了而逃跑。當他們被警察查獲後,經當事人申訴,此時由NGO團體介入,陪伴支持他們講出自己背後被不當對待的種種悲慘的故事。
從一個人被引進到台灣工作,一直到準備返國整個過程中,政府部門為防範人口販運做了哪些措施?勞委會方面首先要防止的就是高額的仲介費,特別在國外,他們會巧立名目,如安家費、私人借款、來台仲介的貸款等,逼迫當事人在來台前簽下這些借貸書,事實上他們並沒有拿到這些款項。因此政府設計了一款「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只要未列於此切結書之其他款項,任何人不得代扣或代收,以對治上述的不法行為。
來台前需職前訓練
另外,當事人在來台前,政府要求國外政府必須有職前訓練,內容包括台灣相關部門的法令,讓他們在出國前先了解自己在台工作的權益。在外勞來台時,勞委會在桃園與高雄國際機場設有外勞服務站,主要任務是:當外勞來台時,我們會先集合他們,分發一份法律資訊宣導手冊,包括各種權益宣導,各縣巿的申訴專線,以及25所外勞諮詢服務中心的電話;勞委會也設有 0800-000-978 免付費電話,有不同國家的語言,讓他們可以直接表達自己的處境。
這份手冊以前也曾印發,是透過我們駐外使館,在他們申請簽證時核發,可是效果不彰,為什麼?因為都是仲介去代辦手續,這些手冊並不一定會交到外勞手中。因此,我們現在機場設站,並將宣導手冊直接交給當事人。
手冊的尺寸大小好比口袋書,有些仲介很惡劣,仍然想法沒收這些手冊。於是我們還加印了像名片大小、上面只有外勞申訴的資訊。希望他們隨時帶在身上,在最危急時,還能有一線生機。
在制度方面,我們也針對仲介業者有一些規範。如與外勞來源國協商談判,希望國外的仲介費能夠降低。韋修女提到仲介費最高可達22萬元。而據外勞來源國提供的資訊,大部分的人借貸平均約9萬元台幣。這部分,我們還會持續努力。
對仲介公司成立評鑑制度
另外,政府對仲介公司也設立了評鑑制度,透過每年的評鑑,了解公司的服務態度以及違法次數,以做為公司的評比,分ABC三級。如果兩年都是C,我們就會停止發證,讓他從這巿場中被淘汱。
在外勞權益方面,政府也設有一些制度。一是解約驗證制度。例如雇主片面威脅外勞:「如果你不配合,我就把你送回國。」大家可以想像一下,這個外勞可能借貸了9萬或20幾萬來台灣,如果不繼續工作,除了積欠一大筆債務外,國外的家人更是無以為生。所以為避免仲介或是雇主脅迫外勞就範,假如有人想直接把外勞解約遣返,我們就會要求雇主必須先到地方政府去,透過官方的雙語諮詢人員了解勞方是否真的願意跟雇主解約。
其次是外勞來台後,可能直接被帶到另外一個雇主家,針對這部分,勞委會也設了一個來台通報機制,就是每位外勞進來後,雇主必須在三日內向地方勞工局通報,政府的外勞查察人員,就會去檢查外勞是否真的在那裡工作,以及他的生活狀況,做一個整體的了解。如果有違反相關的法規,就會要求雇主改善,
我們目前也收到一些勞力剝削的人口販運個案。我們的作法是協助安置,也就是委託與我們合作的14個NGO團體,在第一時間安置受害人。後續再看他們需要什麼協助,如法律的訴訟扶助、心理諮商的輔導等。最重要的是當受害人在接受警察偵訊時的協助,因為他們在被販運的過程中,加害人都會跟他們說政府部門或是執法人員都已被收買,所以他們被查獲會心生恐懼,也會害怕這些執法人員,而這部分我們就十分需要NGO的力量,讓受害人在接受警方偵訊筆錄時,有位通曉他母語的人,給予協助與心理支持。一方面可安定情緒,另方面可讓被害人充分表達自己所經歷的過程。
工作權的協助
剛剛也提到工作權的部分,依現在的《人口販運防治法》,勞委會已有相關法規,除了合法入境的外勞可以協助轉換雇主外,未來只要被害人經過檢方、也就是法院給他證人的保護外,勞委會也會不受就業服務法的限制,給他短期的工作許可,讓他在台灣等待作證期間,還可工作賺取薪資,來照顧國外家人的生活。勞委會也發布了一些法令,協助被害人參加職業訓練,而且是免費無償,讓他在台期間可學習到一些技能。
最後講到整體應如何預防,不論是一般民眾、雇主、仲介或是外勞本身,都需一起努力,而外勞本身才是最重要的。至於勞委會在未來宣導的過程中,或是在教育我們第一線的工作人員上,也會盡力而為。我想這個議題需要政府、民間團體與一般民眾,大家群策群力共同努力。謝謝。
總結
由葛素玲修女負責帶領神學反省:「不要白受天主的恩寵」(格後六1)
這場人口販運座談會是為了點醒與會者,這號稱「21世紀之罪」的人口販運、經由許多不同的管道仍在台灣進行。當天的與會者在得知亞洲和台灣仍有不少婦女捲入這類「進出口貿易」時都十分震驚。因此,在會場上,我們邀請與會者做些神學反省,共同從信仰的角度,看看基督信徒在面對今日這種近乎全球化的奴隸制度時,應如何因應。
反省是由基督信徒為天國作見證為中心,這個天國在耶穌宣告後、要求我們在社會中以先知的角度去實踐它。也就是說,我們務必以「批判」的關鍵立場來面對社會,亦即以天主的國度為判準,聲討一切的不公義,就如當年先知所做的一樣。
先知的三大特質
知名的靈修及神學家白大誠、尹偉玲夫婦(James and Evelyn Whitehead)提供了先知的三項特質做為參考:
第一、先知對現時現地的「現在」、所發生的一切十分關注。經由當天的討論顯示,我們可清楚看出:「現在」包含了三個需要注意的向度:
1)、目前台灣仍有販運婦女的問題;
2)、婦女、男士也一樣,都涉入了人口販運的共犯結構;
3)、天主的呼喚:你的姊妹在哪裡?(參:創四9)也是對我們的提問,因為我們是我們手足的看守者,他們的生死與你我有關。
第二、先知知道「現在是什麼時刻」。就如聖保祿宗徒的警告:「你們不要白受天主的恩寵」,先知瞭解現在是「悅納的時候……是救恩的時日」(格後六1~2)
關注於「現在=現時現地」是恩典,見證天主的國就是活化天主的恩寵。根據美國最新的《國家人權報告》提到,台灣是東南亞和中國勞工及受性剝削者的轉運站。有些報告提出:那些地方的婦女(含台灣)經由台灣、轉運至加拿大、美國、英國、日本去從事被剝削的性工作。因此,「現在」正是大聲疾呼反對台灣成為人口販運貿易的時刻,這也是福音對我們提出的要求!
第三、先知務必和耶穌一樣,為那些受到痛苦與迫害者同感同憂。耶穌是與世上的貧困受苦者站在同一陣線,祂那充滿慈憫的心靈大大地擘開、祂與悲者同泣、祂回應身陷困境呼喊祂的人,我們也當如是。
受販運者也都是基督的代表
今天受販運的婦女們也是身陷困境的苦人,她們真的是「天主的肖像」,更是我們當中的「基督肢體」。她們身上帶著基督的傷痕,她們是我們中的「基督代表」。她們要的是什麼?誰是她們受迫害的共犯?我們可以在信仰中給她們怎樣的回應?
在此四旬期中,讓我們祈求能有勇氣去喝這苦杯,這困擾我們、要求我們脫離漠視台灣有人口販運的安逸處境。在人口販運的這份「進出口貿易」事業中,我們難逃共犯的嫌疑。
讓我們悔改吧,祈求天主賜給我們一顆有膽識的心靈,敢於效法耶穌「向貧困者宣報喜訊、向俘虜宣告釋放……,使受壓迫者獲得自由……。」(路四16~21)
(見證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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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交流(尊重多元)
再就業協助(陪同就業媒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