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組策劃
前言
現代社會的複雜與多元,使得婚姻的價值觀已不再像從前一成不變,現代人、特別是年輕人對於婚姻的看法,更是各有不同的論述,有人傳統保守,有人激進開放,甚至有人將婚姻關係視之為一種契約關係,雙方於婚前訂定一些協議……。
教會一直以來,認為「婚姻和家庭乃人類最寶貴的價值之一……,教會特別向青年人說話,他們正在準備他們的婚姻與家庭生活,給他們指出新的遠景,幫助他們去發現愛的召喚和為生命服務的美麗和偉大。」(《家庭團體勸諭》1)
但是,從現實的角度來看,今日社會的現況與教會對婚姻的訓導似乎存在著頗大的差距,雙方要如何溝通與對話是個莫大的挑戰。
因此,本月專題特別針對上述議題,邀請父母、輔導,與年輕人一起談談,共同來面對這個時代的挑戰,並期待藉此引發各界更多的討論、交流與重視。
參與貴賓(按姓氏筆劃排列)
王 行教授 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任敏禎女士 自由業
胡斐玲女士 合作金庫銀行秘書處處長
鄭正恩先生 調音師
鄭國志先生 視覺設計師
蕭慧瑛女士 台灣貞潔教育聯盟執行長
主持人
趙榮珠女士 見證月刊主編
同步錄音:亞洲真理電台中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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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榮珠(以下簡稱趙):台灣的年輕人自主意識提高,社會快速變遷,西方文化的衝擊,再加上電視、網路、畫刊上各種色情資訊氾濫,現代青少年的性觀念、性態度幾乎顛覆了上一代的傳統想法。
我們知道教會對婚姻一直十分重視,認為婚姻是男女雙方生命及愛的親密結合,彼此相互贈與,成為一體,攜手邁向成全(成聖)之路,共創美好人生及幸福家庭。夫妻的愛反映天主對人及基督對教會的愛。
這也可從教會對婚前及婚後輔導的大力推動看出。可是傳統的婚姻家庭觀念在現代社會的衝擊下,顯得相當脆弱。影響所及,時下有愈來愈多的年輕人對結婚一事的態度模稜兩可,甚至贊同試婚、不婚,或是同居。
天主教對婚姻的看法,最早是在〈創世紀〉中所說的: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所以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祂的肖像。天主……造了一男一女,並祝福他們說:「你們要生育繁殖,充滿大地,治理大地…」(創一27~28)。
另外,在〈格林多前書〉中也提到:信教前的婚姻,在某些情況下可以解除,這也就是我們聽說的「保祿特權」,就是說在某些狀況下,如第七章15節說的:「……若不信主的一方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在這情形之下,兄弟或姊妹不必受拘束,天主召叫了我們原是為平安。」(參格前七10~16)
長期從事青少年諮詢的和平醫院精神科醫師李慧玟就指出,「現在的年輕人沒有心理上的貞節牌坊,他們覺得性行為只是現階段感情的一種交流方式,不代表承諾,也不是要結婚或不結婚的門檻。」
統計數字也印證了這樣的趨勢。千代文教基金會3月份剛剛公布的「台灣家庭價值觀問卷調查」顯示,國內女性發生婚前性行為的比率,較10年前成長4倍。而在20~29歲的年輕人中,每10個人中就有將近4人贊成若雙方有真感情,婚前性行為無可厚非。
青少年性態度愈來愈開放,以至於不少人在還沒有準備好的情況下,就要面對偷嘗禁果的後果。根據內政部的統計,1996年,國內有1萬6千多個新生兒是由未滿20歲的小媽媽所生育。平均每100個新生兒,就有5個是未成年的青少年所生,其中3/4是第一胎,2/3是意外懷孕。
但是,現代人對於婚姻的看法到底是否真的如此?根據今年二月公布的一份調查顯示,該調查係由台南大學教育學系呂明蓁老師所做,在1100名台南市高中職和大學生中進行問卷調查,其中傳統的男主動、女被動的模式,在現今學生身上仍一覽無遺。
這份調查發現台南市的高中職和大學生,對於婚姻與家庭的想像相當務實,有64%的學生願意把生兒育女列入自己的人生規劃中,但也有近四成的學生表示:若經濟能力負擔不起則不考慮。
也有41%的學生接受訂定婚前協議書,協議內容方面男女有別,男生重視的是承諾婚生子女的權利義務,女生則為家庭生活費的分擔。
也有不少人說現在的年輕人對愛情和婚姻的看法趨向「速食化」,或者是「動物化」,只要自己高興就好,其他都無所謂,甚至把責任都淡化了,因此杏陵醫學基金會主任熊賢芝不禁慨嘆台灣的年輕人是:「性經驗突飛猛進,性知識原地踏步。」
2006年,香港的性文化學會也曾就「愛、婚姻、性」的議題訪問近千名大專生,調查也顯示近九成(89.3%)的青少年希望擁有一生一世的婚姻,逾九成及八成受訪者不接受對方或自己腳踏兩條船,這也反映青少年對愛及婚姻持正面看法,期望在結婚或戀愛時忠於對方。
記得香港中文大學的學生報,曾因內容涉及情色,因而有兩極的反應。有的教授認為大學生都是成年人了,所以應享有言論自由,但也有人認為:言論自由≠情色無忌!
現在把時間交給諸位,一起看看面對今日年輕人的愛情婚姻觀,不論您身為父母、輔導,或是年輕人自己,請談談:一、您對天主教婚姻觀的看法?二、您個人對婚姻的看法?三、在實際生活中,您遇到最大的挑戰有哪些?如何面對?四、您對天主教會的建言。
王行(以下簡稱王):當我們談婚姻和家庭時,要在社會脈絡裡去談,因為不同的時空會有不同的歷史條件,在看待婚姻時,會有不同的、長久的、承諾性的、契約式的關係,這和不同時代的歷史條件有關聯。
我通常會這樣想:現代的年輕人,對於婚姻的考慮,可能比我們那個時代更多元,因為他接觸的窗口與可能性越來越多,而且這也是個開放的社會,因此不穩定性也會更多,而每個人的想法也可能都在變動的過程中。因而我雖然做社會工作,也經常會看到這些調查資料,但我不太相信這些結果,因為他們當時所填寫的、和後來他們所做的可能不太一樣。
就像剛開始時主持人說的,若今天我們可以不具名表達意見,那麼答案非常可能很不一樣。在面對教會或社會表達意見和態度時,真該自問:我們是在說真心的話?或是正確的話?
同樣,我們身為家長的,是想聽子女說真心話、或正確的話?教導人說正確的話很容易,但要說真心話就很不容易,因為說真心話有風險。因此我們在面對教會的教導,來談對婚姻的看法時,也當問問:我們到底是在說真心的話、或正確的話?
其實,婚姻是一種實實在在的生活經驗,局內人和局外人所理解的層次很不一樣。局內人更清楚他自己每一段婚姻的過程和內容。所以通常我也不太認同所謂的「婚姻幸福者」出來做的見證,或所謂的啟迪性的開導。
另外,我也認為許多正向、鼓勵性、支持婚姻制度的婚姻講座,多半是婚姻制度底下的「既得利益者」,因為你的婚姻很幸福,或是教授婚姻課程、或推廣家庭教育的人,當然就會鼓勵度婚姻生活。因為你是站在既得利益(不是名譽、金錢的利益)這一邊,為了堅持這個價值的認同感或成就感,必會鼓勵婚姻。
可是實際生活的處境,婚姻非常複雜,就像我常說的:適合當女朋友的、不一定適合當老婆;適合當老婆的、不一定適合當媽媽;適合當媽媽的、不一定適合當媳婦;適合當媳婦的、也不一定適合當女朋友!要當全才,或有那麼高的福份,在娶或嫁時,可以全包,真的不容易!而多半我們都沒有仔細去想。
我們知道婚姻中有許多的矛盾,當你在23歲時認為適合你的,到48歲時還得認帳。這中間有太多複雜難以梳理的過程,社會學也提到類似的理論,是「認知失調」理論,就是頭已經洗了一半,我們得說服並鼓勵自己,認為頭洗下去是對的,該繼續把頭洗下去。很多人在婚姻生活中也是如此,自己不是很幸福,但碰到子女提問時,還是要鼓勵子女去過婚姻生活,因為社會生活也是代代相傳的。
其實這些都不算是婚姻生活的核心問題,婚姻與愛情在現代社會中,已與社會性活動緊密相連,與資本巿場的社會利益活動息息相關。在資本市場中帶著一種操控生產力的意識形態,例如:「假設現代年輕人都不想結婚,對我們台灣的社會有多大的影響!」我們需要從政治經濟的視野對婚姻家庭的市場機制,如何建構婚姻的美好,愛情的必要有更穿透性的理解與批判。這其中龐大的社會心理利益不容小覷,與當初訂定教條時的時空處境完全不一樣,所以我們亟需面對與反省。
蕭慧瑛(以下簡稱蕭):對教會的教導和信仰的系統,如果我們只停留在認知上,那我們是需要去反省。在信仰的行為裡,如果所表現在倫理生活方面,有所謂「認知失調」的部分,雖然其中有社會建構的問題等,那麼需要去看這中間發生了什麼問題。因為人本來就是在歷程中,一個觀念要變成為「行為」,內化的過程很重要,更何況是信仰,這也是教會在不同時代都需要面對的挑戰。
信仰本身是個奧秘,是個恩寵,有信仰、沒信仰、對我們的生活有很大的不同。我覺得保祿經驗過,耶穌也經驗過,我們都有軟弱的一面,而如何在信仰和行為之間,找到成為真實而成熟的基督徒的關鍵點,真的是隨時會出現的挑戰。
每一個時代都要面對各種不同的挑戰。保祿在致格林多教會的前、後書、致羅馬人書中等,都曾提到他們所面對的、和今日十分類似的痛苦與挑戰。那時也有所謂同志婚姻或婚前、婚外性行為的問題等等。現在面對這些複雜的社會脈絡中,也正好可以自問:我是不是一個真正的基督信徒?
當然我們可以背教,可以不要去教堂,因為信仰的恩寵並不拿掉人的自由與意志,相反地,信仰淬鍊與淨化自由與意志。耶穌從來沒有去調查我們有沒有上教堂,也不會計算我們上教堂、拜聖體、念玫瑰經的次數等等,要緊的是:怎樣可以讓我們的信仰和行為結合,成為名實相符的基督信徒?尤其是在這個時代,這是任何人都需要面對的挑戰。
在教會的教導中,有很多是十分溫暖的。我們所熟悉聖奧斯定的例子,就是典型現代年輕人所要面對的挑戰。他17歲同居,18歲有私生女,22歲當上了修辭學的老師。他的生活在那個時代與現代都是超級世俗化!可是他並不快樂。
在他32~33歲之間,在聖安博主教的花園中,聖神感動了他,讓他打開了保祿所寫的書信:「但該穿上主耶穌基督;不應只掛念肉性的事,以滿足私慾。」(羅十三14)悔改的信仰就這樣發生了!當然奧斯定在生命過程中間也經歷過不少的掙扎,母親的辛勤轉禱、父親也不是教友,而他所追求的和我們現在的情況很類似,就是名利、成功、地位等等。
對奧斯定而言,他那一刻所做的抉擇和皈依,其實也成為我們每一位基督徒、在每一天都要面對性倫理抉擇時的典範,也是貞潔教育中「第二次貞潔」的典範。就在那一刻、他真正經驗到自己信仰的認知和行為的整合、他真實的承認:自己是活在某種虛偽中。因此,他深深覺得自己再也不能那樣裝腔作勢地活下去,再也不能再戴著面具活下去,他必須真實地檢視自己的這種不堪和虛假。也就是這樣,使他成為很多人在檢測省視自己時的典範。
記得教會聖師小德蘭也曾說過、她很羨慕福音中那位罪婦。當時我還不太懂為什麼她會羨慕罪婦。但現在我越來越明白:那是多大的恩寵!這也是我們需要不斷的去看,我們真的需要悔改,明認信仰中「性」在「婚姻」中的神聖性,而非「性」與「婚姻」二分的世俗觀念,而我們也一直在這個歷程中。
鄭正恩(以下簡稱鄭):很高興可以趁此機會檢視自己的婚姻。結婚23年來,我有21歲和18歲兩個孩子。我發現自己也是「既得利益者」,而且生活十分甜蜜。周遭的朋友也蠻羨慕我們夫妻,戲稱我們是「神雕俠侶」。
可是進一步反省,我對這個婚姻有沒有出過力?生活二十幾年來,不敢說曾刻意經營。我認為天主真的很幫忙,因為我和我太太很「速配」,亦即在生活中,有很多地方正好互補。
例如:我一睡下,即使打雷或地震都叫不醒我,但是我太太每天都是我的鬧鐘。又如在教育子女方面,孩子們的功課都是媽媽督導,而我則是督促他們的靈修生活,他們若不去聖堂,我就會跳腳。但我們兩人也互不侵犯。
從信仰的角度而言,我感謝天主給了我們一個很平順的婚姻生活,假若曾經有過艱難的試煉,說不定這個生活會改寫。經過這次的檢視,以一個從小在教會氛圍內長大的人而言,我深深覺得教會對婚姻看法的基準,會讓人舉心向上,而越親近天主,就會益發感到內心的平安。
但話又說回來,人是有限的,就如有一回本來差點發生了一個很大的危機,但因為有一方寬厚的包容,所以危機也就化解了。這就是我對自己婚姻的感想。
任敏禎(以下簡稱任):我自己也是在天主教的家庭長大,自小就知道教會的看法是:結婚後不能離婚,但是我不太清楚這後面的意義,只知道在天主內結合的,是不可以被人拆散的。
此外,我生長在一個挺開明的家中,但家裡對婚姻、婚前性行為等觀念比較保守。從小父母就告訴我們:不可以同居,不可以在婚前有性行為,他們只說不可以,是不好的。對女兒也強調這樣會吃虧,但是他們不會告訴妳原因。
直到我慢慢地長大,去思考:在這個「不可以」的背後,有一半的原因是因為我是天主教教友,這樣會違反天主教的教義,可是對現在的年輕人來說,他們可能會問:為什麼?那只是你所信的宗教信仰的教條,既不能飽足你三餐,也不能保證讓你賺大錢,而你要過的是你自己的生活,你無法像神一樣,過祂那樣的生活。
所以我身邊朋友有同居的、有婚前發生親密關係的,但是,對他們而言,只要覺得喜歡這個人、愛這個人,就可以跟他在一起、可以有親密行為;後來分手,再換一個就好。可是對我來說,親密行為是對彼此的尊重,且是在婚姻裡的一個許諾。若是婚前的許諾,只是男女朋友交往的這段時間,因為愛你而做的許諾,保證的只是現在。但是過了之後,再後悔,就已經來不及了。
我有個朋友,和前男友曾發生親密關係,後來她告訴我,現在想起來覺得很後悔,若是可以重來,她一定不會重蹈覆轍。同樣,這也是我對自己基本的要求吧!不能說發生性行為,就是不潔身自愛,但這是我給予我愛的人一個尊重和承諾。或許身邊的朋友們,聽到這話,可能會覺得很老古或很八股,這比較是大部分人不太能想像的。
現在年輕人會覺得只要兩人享受就好了,像試婚,就是兩個人先住在一起,如果彼此契合,再結婚。但是,試婚是短暫的,而婚姻是一輩子,怎能以一、二年,或三、五年時間的契合,去挑戰自己的一輩子?我們不可能預知明天婚姻會發生什麼變化?雖然試婚期間不出軌,但能保證二、三十年你或我不出軌嗎?那麼試婚又有什麼意義呢?
試婚只是不想有「結婚證書」這個包袱。因為有了這張證書,各種壓力和責任就一一浮現了。試婚的壓力絶對沒結婚來的大,只要適合就在一起,不適合就分開。可是我認為婚姻是需要彼此負責任的,最近的新聞報導,現在的速食婚姻,連離婚也可以不用見面,只要一方寄封律師函就可以了。所以我不太贊同試婚,那只是一種變相不負責任的行為罷了。
趙:我們再來聽聽,也是未婚的國志有什麼看法?
鄭國志(以下簡稱志):我從小是在一個天主教家庭長大,而且爸媽年紀比我大很多,家裡共有七個小孩,可說是個既傳統又龐大的家庭,再加上教會信仰的教導,所以我覺得我的思想、行為,是經由一個又一個的傳統建構起來的。
可是當我較大後,看到身邊不一樣和不同信仰的人,就開始去反思一些問題,也提出很多的問號,譬如:信仰的教條與規範是什麼?而這些有沒有因著時代而改變?包括教會到底把婚姻、愛、性混為一談呢?還是可以拆開來看?我一直在思考並尋找答案,後來發現這些沒有標準答案。就如王教授說的,婚姻會根據社會的脈絡去調整,於是越來越複雜、越來越多面向,也就不是我們原先接受到的教導那麼簡單了。
通常父母會按照他們所受的教育方式來教育我們,可是我和我爸相差了50幾歲,他的時代和我現在要去面對的社會與挑戰,截然不同。那麼,教會的規範,究竟有什麼是我們年輕人要去看、去注意,且需持守,都需要我們不斷去省思的。
趙:接著我們請胡處長、也是兩個孩子的媽,來談談這個問題?
胡斐玲(以下簡稱胡):我和大家不一樣的是,我不是生長在天主教家庭裡,而是認識了我先生後,他才帶我認識天主教信仰,並在結婚前領洗的。所以,結婚之初,我也覺得天主教的教條真多,束縛也蠻多,不過我還是努力做個好教友,尤其我先生是來自一個非常虔敬的教友家庭。
後來我對天主教婚姻的教導,體會越來越深刻,那是因為婚後接受「台北教區天主教美滿家庭中心」的邀請,成為見證分享夫婦後,開始認真檢視我們的婚姻。但是在要分享「婚姻的神聖性」這個主題時,我覺得很痛苦,因為那時候還沒有那麼認同,如講義上說的:「婚姻是天主的計畫,是天作之合……」,雖然知道,但體會並沒那麼深刻。
我也是王教授說的、是「婚姻既得利益者」,我的婚姻就如倒吃甘蔗,越來越甜。我認為婚姻是需要努力去經營與學習,而在我成為婚姻見證分享員後,更是要努力,當然在過程中,必然也會有許多的磨合。
例如,雖然我先生成長於一個非常好的教友家庭,但畢竟和我的家庭背景不一樣,而從彼此的背景、價值觀、溝通的分享中,發現我們真是截然不同,這些也是我們在婚姻中需要多做協調的。因此做了分享夫婦後的學習,真的讓我收獲很多。
現在我越體會婚姻是一個「誓約」,不是「契約」;必須是無條件的。也就是必須接受對方,而不是期待對方要為我而改變,或期待我的愛能改變對方。我媽媽在我結婚時,就送給我八字箴言:「愛其所同,敬其所異」,對我真是受益良多。
我結婚廿八年多,有兩個孩子,女兒廿六歲、在美國念書,兒子廿二歲、在國內念書,我不敢說我們是個美滿家庭,但我這樣努力,周遭的同事、鄰居、朋友,都看我們是個不錯的家庭;我也希望這樣一個有目共睹的婚姻生活方式,讓周遭的人可以感受到婚姻是可以有憧憬的。
王:首先要問,婚姻究竟是心靈成長的方法?還是心靈成長的目的?也就是說婚姻是兩個人共同生活,一起學習成長,甚至學習愛,是遇見天主的方法?或是婚姻本身就是目的?如果我們把方法變成目的,那就有很多問題了。
我們說婚姻的神聖性,在婚姻這條路上,我們修我們的德,修我們身,修我們的心,甚至修我們的靈,在這裡面我們可以慢慢看到自己。這個方法,是很寶貴的。
可是,在我的工作裡,經常看到這個方法行不通,並且方法本身就是個很大的迫害。我最近陪伴一群失業的單親爸爸,其中有些男人非常努力,可是就沒蒙天主的祝福;而有些男人把婚姻放一邊;另也有許多男人好像不必刻意做什麼,自己的婚姻就渾然天成。
而我對自己的婚姻到目前為止非常滿意,也是個婚姻既得利益者。我問自己做了什麼,其實我好像沒做什麼,就是運氣好、或是遇到對的。可是我聽到太多遇到不對的,因此不管用什麼方法調整,還是不對,最後變成了是我還不夠努力?是我的問題?或是我到底怎麼了?
所以,這樣的方法,不是在彰顯天主的愛,反而把人性中、對自己的懷疑都揭露了出來。這裡面就是一個很大的痛苦。
我依然要強調的是,還沒進到婚姻的人,當然可以隔岸觀火,說婚姻可以試試看啊!甚至鼓勵人家試試看。也可以說,以後遇到一切的困難,只要有信心就可以克服。而在婚姻裡,過的也還不錯的人,當然說婚姻非常好。可是每一個人自己的婚姻和情感的處境,對他而言,就是局內人,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是什麼;至於其他所有人,包括父母親,都是圈外人。
所以,我認為婚姻只是方法,不是目的;神聖的是天主,不是婚姻。當然,天主有祂的安排。可是我們是否把方法當成目的?這是需要再去反思的。
剛剛講到婚前性關係,這是非常複雜的問題。因為我們知道,以簡單的生理結構來看,13歲的孩子已逐漸發育,並開始有性的需要。可是現代社會,大概要到25、30歲,才可能有一個合法正當的性關係,所以至少是10年時間,而這期間都是性壓抑的。我們的社會,從來沒有教導什麼性宣洩的管道,得要自己想辦法,並且也得要有方法,否則不小心就越了雷池一步。
我們上一代的人,可能20歲後就成家立業了。可是我兒子這一代,還要念大學、研究所,還要找到對的人,還要有經濟基礎,在這麼長的時間,我們說「要維持婚前的貞潔」,我認為這只有菁英才做得到,不管是信仰上的菁英,社會上的菁英,或自己品德、道德或人格等的菁英才做得到。
所以我認為教會的教導,不是放在一個菁英的意識形態裡去教導,然後說:你看我都做到了,你們沒有做到。而那些做不到的人的處境是什麼?我覺得這是有歷史條件性的。面對現在的年輕人,我們在這裡喊破喉嚨也沒用,最多只是盡盡責任。
年輕人談戀愛,兩人在那複雜的情感、生心理和各種處境裡到底發生什麼,我們沒有辦法還原現場,也不是我們事前和事後教導就可以阻絕的。當然我們還是要教導孩子,婚前性行為有其社會負擔、社會成本,以及也有身心上的風險。可是我依然覺得年輕人都各自在找他們的出路;而人在找出路,其實就是一種神聖性。
趙:再請教一個問題,您對天主教會有什麼建議?
王:我依然把教會放在一個社會脈絡裡去看,教會自有其複雜的社會脈絡,政治的、經濟的、歷史的……;教會也是人的教會,是罪人的教會……。可是教會對於婚姻的一種論述,是把方法變成了目的。這是我極大的困惑,所以不是我們喊一喊就會改變的。
我覺得獨身也是方法,而與人同居,難道就沒有責任負擔嗎?並且為什麼很多人同居一輩子,一提到結婚就分開了?這其中有許多可以思考的面向。
志:我對教會的教導,還是有一個很大的疑問,為什麼教會把性、情色與道德劃上等號?這在以前或許有其必要性,因為社會結構比較簡單,人與人的關係也單純,通訊也沒這麼發達,一個人終其一生面對的可能就是自己村子的人;可是現在的社會複雜,通訊發達,接受的資訊來自四面八方,所以實在需要重新去檢視這些教導。
通常在朋友之間,我不會特地去強調自己信仰上的這些框架,我覺得信仰有它的時代性,信仰的教條需要依此來檢視的。
趙:那麼不知蕭老師對年輕人的想法有什麼回應?
蕭:第一,如果我們認為教會是把性與情色與道德全部綁在一起,我想是教會教導在「表達上」的不合適,但是需要澄清教會對「性」與「婚姻」的「倫理」,以及違反「性」與「婚姻」所造成的「色情」的「教導」是清晰的。在歷史神學中,教會面對不同時代,要回應時代的方式和表達,其實是要反省的。所以若是為了這個,我也絕對與教會挑戰到底,這是我先要澄清的。
第二,這個表達若是在這樣不足、比較片段的情況中,怎麼辦?交談是很重要的,能像我們這樣交談,真的很稀有。就我所知,在家庭中的交談也很稀少,可能爸媽也不知道怎麼和孩子說。可是交談真的很重要,在任何時代中都需要交談。
第三,我們還要問,到底在時代中有沒有不變的價值?如果時代一直在變,我們也都需要回應,特別現在是商品化的時代,任何東西都可以商品化,包括離婚商品化、同居商品化……,這真的可以創造許多的利潤空間。
當把人商品化,婚姻商品化後,就認為商品的價值其實是一種責任的表現,這是在契約的關係上非常危險的,可是事實上,這樣的表達是一種誤導,例如有人離婚的價碼高得不像話,也有人笑說,我們結婚都沒有你離得好,因為離了婚還可以賺一大筆贍養費。但這樣真的就ok嗎?所以,有沒有不變的價值,不管在什麼時代,都是值得的,是無價的?
我覺得我們在世界中,要去成為光、成為鹽,然後成為一個恩寵的見證人。我最喜歡「胎生瞎子」的比喻,我們就像瞎了一樣,而信仰真的太奧祕了,需要用一輩子的時間去驗證,直到去見天主的那一刻。所以怎麼樣把真正的性、愛、婚姻放在一塊,這是人、特別是基督信徒要面對的問題,而沒有信仰的人一定更辛苦。
在我的經驗中,也有一堆痛苦的人,有被先生砍斷手的,最後反而信仰給了她最大的生命力量活下去。也有因媒妁之言而嫁給了公務員,可是先生沒給過她一毛錢,又在外面養女人,她一輩子要自己養家,還要為先生去補洞,小孩又精神異常。所以基督徒被邀請活出一個整合、並體認信仰是恩寵、婚姻是恩寵的生活,這是我們的責任。我同意結婚絕非唯一的方法,教會也教導不婚、獨身或神職都很美好,我們最終是要活出一個信仰的神聖性,天主藉著我們的愛來愛這個世界,很確定這是一個盟約,而不是契約。
鄭:和現在的年輕人交談,機會並不多,我有個18歲的兒子,他就曾不經意地說過,「我爸媽是天主教徒,他們是很那一種的」,意思是他和我們是不同掛的。我很想把自己一些婚姻中的美好經驗傳輸給他,但這也是我最大的困難。因為他的時代背景和我不一樣,現在他得到性知識既方便又很多。我偶而會跟他說,婚前性行為基本上要尊重,你也許很快樂,她也很快樂,但有後遺症,至於後遺症為何,讓他自己去想。雖然好像是我講歸我講,但我也沒有完全失望。
我有一個很深的信念,就是在他面前,太太和我是個很好的模範,也許現在他因為血氣方剛,但後來他好好去檢視自己的生活時,可能爸媽的言行,會成為他一種助力。
他現在住在外面,我曾去過他住的地方,他有一個鄉下來的、很老實的同學,已經和女朋友同居,而這現象在他們同儕當中很普遍,所以我的孩子大概脫不了這個泥沼。而我當父母的,就是盡我的責任,該講的我一定要講,相信對他應該有正面的幫助。
志:其實對孩子來講,他的第一個老師就是父母。從小到大,他看到的是父母的婚姻生活,遺憾的是他不知道父母怎麼談戀愛,以及談戀愛時做了什麼;但他看到的是同學怎麼談戀愛,電視上的偶像劇怎麼談戀愛。這確實沒辦法和孩子溝通,所以也是一個代溝問題。
鄭:我也想過這問題,以前,我們沒有摩托車,只有騎腳踏車;我們不能帶女孩子,因為恐怕千夫所指,所以不敢。可是這也是幫助我不去踰越的助力。還有那時候我們沒有電腦,生活中單純、美好的事就是教會活動,我的背景就是這樣。但是我的孩子,他幾乎每天在電腦世界中,好像很豐富,但結果是媒體或其他方面在左右他。這也是我的無力感所在。現在的背景比較複雜,誘惑也多,因此在婚姻的路上會比我們辛苦。
志:我認為教會對婚姻的教導太過完美,會給人一種憧憬,可是真實的狀況是否符合這樣的期待,就要看當事人如何去選擇與實踐了。
更何況今天社會上有些情況是兩個人談戀愛或同居,彼此可以不見面,只是在網路上以一種虛擬的方式進行,千奇百怪的情形,遠超過在座可以想像的。
鄭:王教授提到現在社會上對婚姻的看法很多元,與教會的主張不同。但是我的看法是如果男女雙方同居,就無法擁有一種因著婚姻而彼此互愛的感覺,而這份愛就是婚姻背後最堅強的力量。
所以我認為教會的訓導是一種導引的力量,如果我們能按照教會的精神與步驟走下去,心中就會有一種踏實感。
胡:我的一雙子女,從小就一直跟著我們夫妻進教堂,所以對教會一些基本的觀念應該也都能接受。
雖然我的婚姻也有一些磨合期,其中有衝突、爭執,但因著我們夫妻在婚姻這條路上十分努力經營,兒女也都看在眼裡。所以我的女兒是選擇婚姻的。目前她在國外,已有男朋友。
子女在交友與婚姻方面,從小我對他們的教導就是要彼此尊重,我的女兒表示她的男友對她就十分尊重,雖然她不在我身邊,但我對她很有信心。至於我兒子,大學時曾在嘉義中正大學住宿,姐姐出國後,就轉學回台北,目前住在家中。因為他在天主教大專同學會相當投入,讓我對他也不用太操心。他也是選擇要過婚姻生活的。
我身為母親,今天對子女的教導,已不再從教會的規範,而是從務實的角度去提醒,如同居或婚前性行為對身心會造成的困擾。
年輕時我也是能接受多元思想的,但年齡漸長,愈來愈覺得婚姻是一件美好的事。我也鼓勵年輕同事走入婚姻。當然要找到對的人,因為有時外表上看起來郎才女貌,似乎十分匹配,但實際上卻是貌合神離。
在此我想建議年輕的朋友,願意付出努力與認真學習,維持一個品質良好的婚姻生活應該很有幫助,所以請不要害伯嘗試。
趙:請問敏禎,如果妳有位不錯的男朋友,對妳提出:「反正我們一定會結婚的,有親密關係只是早晚的事嘛!」妳會如何與對方溝通呢?
任:我大部分的朋友或同學都知道我是天主教友,而且是從不闖紅燈的教友。當然我也持守婚前不可有性行為的觀念。
然而今天的社會,雖然我自己可以說到做到,但卻無法保證另一半也能配合。重要的是,自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現代的年輕人是喜歡做就去做,而不會去考慮後果;再加上上一輩的父母或爺爺奶奶因為自己過去生活清苦,深怕我們年輕人吃苦,所以特別保護、寵愛我們。造成了年輕人常常不懂得工作、賺錢的辛苦,只知道享樂、揮霍,也變得不負責任。
像我弟弟的一個朋友,結交了一個16歲的小女朋友,因為女友懷孕而結了婚,並生下一子,不到一個月,男孩去當兵,女孩也不見了踪影。剛出生的嬰兒只好交由祖父母撫養。男生當完兵後,一直沒有正當的工作。雖然父母繼續幫忙,但是要幫到哪一天呢?這個男孩何時才能負起責任、自力更生呢?
面對我的朋友,我能做的就是提醒他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現在年輕人不見得聽得進這些道理。因為畢竟每個人的生命經驗不同,我也只能以分享的方式與他們溝通,提醒他們。
王老師提到現代年輕人對婚姻的考慮趨向多元。我就想到有些年輕人,在他成長的家庭中,看到的婚姻是不錯的,因而對婚姻有些憧憬,可是結婚後,生活未必幸福。也有些年輕人,是在家暴或母親被婆婆欺壓的環境中長大,因此對婚姻十分排斥,而選擇了同居。他們看到的可能只是片面,或者只想從婚姻中得到好處,如先生要按時回家,有穩定的薪水,婆婆要善待我……等等,卻很少想到自己該如何努力,學習如何和另一半溝通協調,以及包容、體諒與負責。
還有一些年輕人看到現在的演藝人員,雖然婚前懷孕,但卻嫁入豪門,當少奶奶,因此對她們心生羡慕。可是不見得每個人都有這樣的運氣。婚姻不能只靠運氣,我覺得踏實、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讓父母掛心才是重要的。
胡:我對女兒的教導是一個男孩子如果真正愛妳,他一定會尊重妳,如果對方提出「如果愛我,就要給我」的要求,妳跟他在一起,未來未必會幸福,我女兒也願意接受我的意見。因此我想請教在座的年輕人,你們的看法如何?
志:我認為人與人彼此的尊重十分重要,否則就有約會暴力或約會強暴發生的可能。
任:我在教會有個朋友,男女雙方都是教友,現在己經結婚。他們在婚前,是由男方提出,雙方都承諾將性行為視為夫妻間神聖的事,所以放在婚後。
「愛我就要給我」雖是時下某些年輕人的想法,但我認為這並不是衡量愛的標準,真正的愛應是永恆的承諾。所以我相信只要願意還是可以做到的。
趙:現在請做結論。在此也邀請各位對教會提出些建言。
蕭:天主給我們選擇的自由,但如何使用這個選擇的自由,需花很長的時間來練習。當然不同的身分或角色,例如年輕人或結婚後是配偶、父母等所要面對的挑戰,在不同的階段都要看我們的自由意志如何去做負責的選擇。
如何在這個複雜的社會中肯定我們信仰的神聖性,十分重要。但這不是用頭腦建構出來的,而是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的行為中整合與實踐,當然這也不只是在教堂裡,而是要在整個生活中表現出來。
我常說天主教教理有四大卷,卷一講信理,卷二講禮儀,教會談前二卷就已人仰馬翻,到了卷三倫理就很少重視了,即使談論,也只是將它視為教條,簡化成是否要跨越那條線,成為一個選擇性的問題而已,這讓我們學倫理的個個變成像手執關刀的法官,似乎隨時判斷人並且懲戒一般!
其實不然,我們很渴望讓信仰的神聖性在日常生活中活出來,所以我認為像今天這樣的交談十分重要,我們必須常常在堂區中、教友中、各個階層、不同宗教間不斷地交談與溝通。
我也鼓勵大家來讀神學,至少選修一兩門課來作反省,或者多看《見證》吧!
鄭:堂區的青年活動十分活躍,但常常只是彈彈吉他、唱唱歌,停留在康樂的性質,而人格成長或倫理教導則常闕如,如果能在這方面加強,相信年輕人的生活會更充實。
任:我對教會的教理有些疑問,如結了婚不能離婚──即反對離婚。但如果有一方是施暴者,該如何處理?教會有沒有什麼配套措施?教會也常訓誡年輕人婚前性行為是不好的,但很少說明為什麼?又該如何去面對?都讓年輕人常無所適從。
最近有一則新聞是巴西的一個女孩,被父親強暴後懷孕,後來墮了胎。結果執行墮胎的醫師和她的母親被當地的教會逐出教會,但並沒有相關的報導解釋為何做此裁決。這些為我們年輕人都十分不解。所以希望教會方面能夠儘量清楚說明。
至於對年輕人的建言則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把自己的責任推託給社會或父母。
趙:談到離婚,原則上教會不允許離婚,但也有一些牧靈方面的考量。這個問題十分複雜,可以請教專攻教會婚姻法的專家。
志:我曾接觸到一位做婚姻協調的神父,我的了解是有關離婚一事,有許多的但書,否則出了人命才處理,就來不及了。
另外教會所提倡的婚姻是件美好的事,也會讓人有所憧憬。但今天來看,我們不如說它是個選擇,而且我們可以告訴年輕人婚姻或獨身都是很好的選擇。但教會對後者似乎著墨不多。
我從教會方面接收到的訊息都過於簡單扼要,沒有足夠的論述或理由告訴我們為什麼?如為什麼不能離婚、不能墮胎?如果只接受到片面的說法,容易令人產生誤解。所以這其中有很大的空間可以去溝通解釋,告訴年輕人如何做選擇才是最好的。
胡:我在來參加座談之前,曾詢問我兒子有沒有什麼意見?他也是質疑巴西小女孩的墮胎事件教會的處置方式。
我也記得非洲愛滋病十分猖獗的某個地區,教宗仍堅持不能使用保險套。所以我的建議是:教會需要隨著時代變遷,體認現實的層面,當然我們不鼓勵,但在某些狀況下可做些彈性調整。
蕭:我們在第一線的值得等待的貞潔教育的教導工作,一年大概可接觸五萬個年輕人,大約是高中16-18歲之間,大多沒有信仰。與香港的調查結果類似,他們也渴望婚姻、愛情。我們不認為這些只是美好的假象,因為在場的己婚者都可以做見證。而這些夢想如何在年輕人心中發酵,有一加一大於二的成效,並協助他們活出更豐富的生命,這是基督信徒的責任。
另外根據我們的教學經驗,發現學生真的願意做最好的選擇,而這個選擇值得在婚後發生,而且比率相當的高。這裡就談到潔德,其實任何德行都是練習而來,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形成的,所以這是每天需要去練習的。
還有教會的教導是沒錯的,但是在時代的變遷中有些是需要修正與回應的。對於婚姻或墮胎等議題,希望日後有更多的機會多加討論與溝通。
王:我還是想強調婚姻生活的社會歷史條件,前工業社會的生活,夫妻經常生活在一起,但是在現代性社會中,配偶雙方的身心社會的發展已被高度分工化的社會機制給切割,雖然住在一起,但是往往生活處境相隔甚遠,因此彼此的差異感與疏離感也越來越大。所以在現代性社會中「盟約」變的更為可貴,「盟約」之可貴得來不易,所以不是用道德性的鼓吹與約束就可以使大多數的婚姻發展為「盟約」式的神聖境界,所以我們得要用更尊敬的態度來看待「盟約」,而用多元的態度包容生命與親密關係的各種可能性。
趙:謝謝大家的結論。有人提到婚姻或愛情應該也要有C.P.R.(心肺復甦術),即:C(committeement)──承諾;P(problem solve)──解決困難,幫助年輕人解決困難;R(resource)──資源,幫助年輕人尋求資源。教會在這幾方面可以邀請專業與有心人士一起探討與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