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建德
梵二前,教會對自己的認知是所謂「金字塔式」的教會觀。依照這個以教廷聖統制爲主的金字塔式教會觀,教會指的就是從教宗、主教到神父這個聖統。教會也認爲自己已具備天國在世上實現所需要的一切條件和方法,因此不需要任何外在的革新。
對這個教會觀的反省,19世紀梵一大公會議曾經籌劃過,一份《教會憲章》草案在當時已準備就緒。可是沒來得及討論,梵一就草草結束。其中原因有二:一是法俄戰爭爆發,法國需要動員所有的部隊去和俄國打仗,因此把原來替教宗國防守羅馬城的部隊撤回。隨著法國軍隊的撤退,義大利軍隊兵臨城下,準備從教宗國手裡接收羅馬城。二是教廷準備在梵一通過「教宗不能錯」以及「教宗至上」兩項決議,一些不贊同的主教們紛紛退席回國,表示無言的抗議。
所以從特利騰大公會議之後,一直在集中權力的教廷,在梵一大公會議期間,非但沒有機會反省,反而權力更是達到高峰。
因為《教會憲章》是梵一留下來沒有完成的主題,梵二大公會議召開時,大多數主教認爲有關教會本質的討論勢在必行,但卻遭到教廷官員百般阻撓。幸好在教宗保祿六世的堅持下,大會還是照著原定計畫討論。只是教廷官員在準備草案時,把梵一的精神換湯不換藥的搬到新草案裡,結果被與會的主教們打了囘票。幸好在聖神的領導,以及神學顧問幫忙起草下,主教終於完成劃時代的《教會憲章》,新的憲章在1964年底,以2151票對5票在大會通過。
這個《教會憲章》包括許多嶄新的看法,在此簡單舉出最重要的幾項。
第一:教會是「天主的子民」(People of God),是由所有相信天主的人組成,而不是只有聖統制的教宗、主教和神父們。「天主號召了那些信仰耶穌為救世者、為統一及和平本原的群眾,組成一個教會。」今天大家常常掛在嘴邊的口號:「我們就是教會」即是從此而來。
第二:天主是整個人類的天主,不像舊約的神、只是猶太人的神,或是過去基督宗教的神、只是基督徒的神。憲章的第二章:「在各時代各民族中,所有敬畏天主履行正義的人,都為天主所悅納。」
第三:對於非基督徒的態度,憲章第二章一方面這麼說:「如明知天主藉耶穌基督所創立的天主公教為得救必經之路,而不願加入,或不願在教會內堅持到底,便不能得救。」另一方面又說:「(那些尚未接受福音的人)一心尋求天主,並按照良心的指示,在天主聖寵的感召下,實行天主聖意者,他們是可以得到永生的。」
第四:教會也承認在教會之外,天主也撒了福音的種子。「……還有一些人,非因自己的過失,尚未認識天主,卻不無天主聖寵而勉力度著正直的生活,天主的上智也不會使他們缺少為得救必需的助佑。在他們中所有的任何真善的成分,教會都視之為接受福音的準備,是天主為光照眾人得到生命而賜與的。」
第五:教會既非「地上的天國」,也不是「成全的社會」,而是「旅途的教會」(Pilgrim Church)。憲章說:「我們因耶穌基督而加入教會,藉天主的聖寵而在教會內獲致聖德,這教會只有在天上的光榮中,才能完美,那就是萬物復興的時候,也就是和人類緊相連接、又藉人類以達其終向的普世萬物,將和人類一起,在基督內達到圓滿境界的時候。」
用我們的話來説,教友和整個人類都是在聖神的引導下,步向完美的天主,只有到了和天主結合那天,才會達到圓滿的境界。天國在我們現在世上不過是已經開始,要到將來主耶穌再來時才真正完成。
我們是旅途中的教會,表示我們是一個行動的教會,要不斷地準備,不斷地再出發,所以我們不能拘泥於現況,不要自以爲已經完美無缺。
《教會憲章》第二章〈天主的子民〉,先闡釋了聖職人員和教友、在天主子民教會的一般地位和任務。然後用整個第四章的篇幅來解釋在俗教友的意義、地位和使命。憲章指出「在俗」是教友的特點,只有教友能深入社會各個階層,各個角落;只有教友能夠接觸到各時代、各地區的每一個人。
我們可以清楚看出:梵二寄望於我們所有教友,不是只做個言聽計從的乖乖牌教友。在教會裡、在傳揚天主的福音使命上,什麼是我們教友應該扮演的角色?都是每一位天主子民要努力思考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