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十五、六世紀的西歐,正是歷史的腳步從漫長的中古時期走向近代(modern time)的巨大轉型期。「宗教改革運動」在它的分水嶺上是一個重大的標記。
雖說宗教上的因素,是這個綿延至今、迄未停歇的「運動」的核心內容。然而,始料未及的如此軒然大波,卻是受到與它在時代大潮流中同行的眾多風雲變幻、充滿挑戰的變動因素的推波助瀾,彼此間,且又相輔而相成之。以君主專權為主軸的中央集權制的近代國家型態的興起;經濟上的資本主義抬頭;各地倡導的「國語」(vernacular)運動,而且激起民族主義的情感和思潮;神本主義的思潮轉向「人本主義」和「個人主義」等等;都是當時的新面貌和新走向的變動因素。「文藝復興」(Renaissance)運動,則是它們共同的啟蒙導師和先行者。
華人知識份子,對於這段歷史相當陌生,或僅略知一二。但在多手傳播之後,所見到的煙幕,多於實際認識的史實,而以訛傳訛在所難免。通常,只見到多方面爭戰和糾葛的外在熱鬧,而無視於基督信仰見解歧異的導因。現今,常有人好奇它的完整故事,也願意多方探索它的來龍去脈。自不量力的某人,願意先踏出困難的第一步,藉此抛磚而引玉,豈不也是美事一椿!
在基督信仰的系統中,「天主教」(Catholics)是個最為旗幟鮮明的普世型教會。然而,環顧周遭各式各樣的基督教派,那又是怎麼一回事呢?「天主」和「上帝」,不都是指認同一個神嗎?他們不都是閱讀同一本「聖經」嗎?他們是「兄」「弟」嗎?
華文的「基督教」這個名詞,乃是自創的。它出現的時間背景,應該是在清末來華傳教熱潮的初始階段。基督新教的各個教派,都能溯源尋根到500年前的 祖先的堂號。是什麼樣的蛻變「基因」(gene)讓他們分支繁衍、落地生根而「適者生存」,傳遍普世大地呢?正本清源地去認識和理解當年的歷史,應該是個恰當且合乎「知己知彼」的功夫。
天主教會乃一龐然大物,全世界有十二億的信徒。既然「天下一家」,就要強調「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難免會有顧此而失彼之處,無法完全滿足個別環境下的個別需要。能心平氣和地去「溫故」而「知新」,不也是一番「知己知彼」的工夫?
就當年的歷史來說,英國國教(Anglicanism)、路德教派(Lutheranism)、喀爾文教派(Calvinism),和再領洗教派(Anabaptists),是四個僅有的涇渭分明的系統。但因大環境的需要,他們在必要時,「求同存異」而共舉一面「Protestants」的旗幟,以識別「我者」,而「他者」也如此稱呼他們。
就與傳統天主教會差異的程度而言。倘若視喀爾文派為「中間派」,則路德派是個「右派」,而英國國教是「極右派」(較少改變天主教的傳統),再領洗派則是個大「左派」。其教會組織的型態,「右派」多保持天主教傳統的「主教轄區」 制(episcopal and 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喀爾文派採分權的「長老制」行政體系(類似「共和」的政體);而再領洗派,則是各地會眾(congregation)自立自主的地方民主制。
為何要脫離天主教會?個別系統彼此間的差異,又如何?這牽涉到基督宗教神學的專業素養。具有這方面領域認識的歷史學家,方能探索其究竟而一窺其堂奧的門道。這是本書的重點內容。
至於,當時備受批判的天主教會,在這「四眾」的眼中,似乎已是非常腐敗到無可救藥的地步。否則,為什麼要出走?然而,事實再度證明,她是一個有反省和自救能力的團體。長年累積惡習弊端的系統性大刀闊斧的改革行動,重振了團體的紀律。但在牧領眾羊群(信友的「聖經」喻義)的教理上,反躬自省後,仍然問心無愧。1546–63年所舉行的「脫利騰大公會議」(Council of Trent),就是這一系列改革歷程中的一個里程碑。這是一個教會史上的再復興(revival)。
「宗教改革運動」的源起,不能僅憑一面之詞。運動場上攻守雙方的報導,務必要深入地、專業地、且均衡地敘述,始能呈現一幅完整的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