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雄
婚姻生活是人生大事,所以選擇適當的對象是青年朋友和他們的父母親最關切的事。遇人不淑,終身遺憾。
世界各地的風俗和法律不盡相同,有些國家地區的風俗、法律至今仍允許一夫多妻,甚至一妻多夫,但現代的民主國家一般都奉行一夫一妻制。只不過現今有相當多的國家法律也容許離婚,而最近三、四年來,更相繼有十幾個國家制定法律,允許同性戀者「結婚」,甚至還可以領養嬰孩兒童為「子女」。
這些古老和現今的婚姻習俗及法律到底好不好?理不理想?與人的自由和幸福有沒有關係?這些問題有很多不同的解釋和看法,見仁見智,但這不是本文討論的範圍和對象。我們倒是願意從婚姻的起源來看婚姻之為事。
人類歷史上有關婚姻體制的史料,大概沒有比天主教聖經的記載更早、更原始。這個史料記載溯自造物主天主開天闢地、創造人類伊始。根據聖經的記述,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對祂所創造的人類愛之深,可以比擬夫妻之間的愛情。既然有這樣的比擬,可見夫妻婚姻體制早在人類存在之初便有跡可尋。事實上,整部聖經就在描述造物主天主和人類之間的求愛過程,它像是一部男女戀愛史或訂婚及婚姻照相簿一樣。
男女婚姻實在是天人之間愛情關係的縮影,造物主把祂對自己所創造的人類的愛以男女婚姻來表達。就因為有了這份愛,才產生宇宙萬物。愛產生一切!
既然聖經開宗明義就記載造物主天主對人那幾乎「無可救藥」的愛,而後又繼續詳述這份愛的顛簸歷史,所以,如果我們要認識人類婚姻的真正原始和意義,非得從聖經舊約第一部書《創世紀》的首頁開始不可。
舊約聖經《創世紀》第一章和第二章兩次 敘述造物主天主創造人類的過程。這兩章的敘述方式和内容不盡相同。根據舊約解經學家研究的結果,今天大家都同意《創世紀》第二章有關天主創造人類的記載要比第一章的類似記載為早,也更具戲劇性。為此,本文的談論以第二章的相關内容為主,它的敍述非常生動有趣。我們可以先仔細體味一下這段文字記載:
「上主天主用地上的灰土形成了人,在他鼻孔内吹了一口氣,人就成了一個有靈的生物。…上主天主說:『人單獨不好,我要給他造個與他相稱的助手。』上主天主用塵土造了各種野獸和天空中的各種飛鳥,都引到人面前,看他怎樣起名;凡人給生物起的名字,就成了那生物的名字。人遂給各種畜牲、天空中的各種飛鳥和各種野獸起了名字;但他沒有找著一個與自己相稱的助手。上主天主遂使人熟睡,當他睡着了,就取出了他的一根肋骨,再用肉補滿原處。然後上主天主用那由人取來的肋骨,形成了一個女人,引她到人前,人遂說:『這才真是我的親骨肉,她應稱爲女人,因爲是由男人取出的。』為此,人應離開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爲一體。」(創二7,18~24)
從上面這段聖經描述,我們看到了造物主為了使祂所創造的人有美好富饒的生活環境,並讓人有所發揮,於是為他創造了大地上一總的動植物,還邀請人為眼前所有的受造物一一取名。
上主看到這一切幾乎完美無缺,唯一的缺憾是人雖然坐擁大地美好的一切,卻少了一個真正能夠和他談心、彼此了解、互相扶持的對象。天主看到祂所造的這個人孤獨寂寞,於是決定給他造一個相稱他的人當助手,可以同他交談對話,一起生活,彼此照應,共同經營大地。
但是給人創造一位助手,這並不能完全表達天主創造男女兩人的原始心意,畢竟這都只是人生命外在的事務,不足以反映天主是「愛」的本質。這個本質必須展現在男女兩性生理上的互相吸引,心靈上的契合,彼此相親相愛,進而爲了愛、並藉著愛把自己完全奉獻給對方,在這樣的愛中生育子女,延續天主的造化工程。
沒有生命的延續,宇宙萬物有什麼存在的意義?由此可以看出來人是天主造化的冠冕,天主不再親手造人,而讓祂原始所創造的一對男女來承續祂整個造化中最神奇美妙的化工,也就是讓他們兩人在相吸相愛的結合中衍生人類的新生命。
多麼神奇美妙的構思啊!上主天主竟然讓祂所創造的人來延續祂最崇高、最美妙的事,成了祂的左右手,分享祂的智慧,分擔祂的思慮。這是何等的尊嚴和榮耀啊!
人衍生人,是經由男女兩性的生理結合。根據創世紀:天主當初只創造了一個「人」,沒有說是男是女。後來天主給這個「人」造了一個相似也相稱「人」的「人」。天主最先創造的那個人看到天主為他創造了一個同類,驚嘆一聲說:「這才真是我的親骨肉,她應稱爲『女人』。」
於是,一個異性、一個女性的人出現了。有了異性女人,這才分別出最初的那個人爲男性。而後造的這個女人,就如聖經記載的,是天主讓原始的那個人熟睡之後,用他的一根肋骨形成的。
女人由原始那個人的肋骨而來,這意味著天主創造的男女兩性本來就是一體,是彼此互補、相輔相成的完整體,也因此他們的本質和尊嚴相同。希伯來文「肋骨(sél´a)」這個字也有「人身邊」或「另一半」的意思,因此,男女彼此截長補短,互相扶持補足,這原是他們的天性。
無論如何,創世紀第二章這段敘述的主要目的,在說明女性對男性的吸引力是多麼地強有力和神秘。只要看天主把女人引到男人面前那一刻,男人驚叫「這才真是我的親骨肉」,便可見一斑。
女性對男性具有如此強大的吸引力,基本原因來自男性發現女性竟然是自己的一部分。當一個男人越是喜歡一個女人時,表示他在對方身上看到更多相似自己的地方。或者更好說:男性愛慕女性,因爲男性愛慕自己,他感到自己單獨存在的欠缺,渴望從異性那裡找回使自己圓滿的因素。女性渴求男性,理由一樣,她必須在男性那裡找到自己的歸宿。
這就是男女兩性原來是相輔相成的完整體的兩部分,他們之間的結合使彼此重新回到原始的整體。正因為這樣,這段聖經最後一節說:「為此,人應該離開自己的父母,依附妻子,二人成爲一體。」(創二24)
多麼美好動人又莊嚴神聖的一句話啊!它言簡意賅地肯定了教會法典有關婚姻的觀念和法律,這樣的觀念和法律原是從造物主天主的計劃而來的。足見男人和他的妻子的關係,遠比他與父母的血緣關係更為濃厚和密切,也更具有約束力,那是彼此相親相愛的連繫。
男人離開父母而結合於女人,這個行為產生了男女兩人最深入共融的具體效應,也就是聖經說的「二人成為一體」。這句話意義深奧:希伯來文「一體」這個字表示「同一塊肉」,它首先表明男女夫妻生理上性愛的結合;其次也表明形而上的結合,原來希伯來文「肉」這個字除了指身體外,也指整體的人,包括肉體和精神。
因此,所謂「二人成為一體」,無非就是指二人在思想、意志和情愛上合而為一。於是,一位男性和一位女性結合成不可分隔、不可破裂的單一體。
既然如此,不能有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狀況,也不能有離婚的行為,即使有或發生,也決不是造物主當初創造男女兩性的本意。
耶穌曾重申造物主天主當初為男女兩人所立訂的計劃說:「他們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為此,凡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瑪十九6)
談到這裡,我們可以做個結論:所謂性和婚姻的問題,應該從使人獲得益處和可以達致完善這兩個目標來看。
事實上,男女兩個人結合成為美好的一體,這是最重要的事。這段聖經在論到男女夫妻的結合時,並沒有明顯指出他們結合的終極目的在生育子女。因為,生育子女是男女愛情自然發展的結果,但不是必然的結果。天主的造化妙不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