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人
精神疾病有許多種類,在現代臨床醫學診斷上就超過百種,可粗分為三大類,分別為精神病(主要是精神分裂症、躁鬱症和妄想症)、焦慮憂鬱病(主要是焦慮症、強迫症、恐慌症、慮病及憂鬱症)與器質性病變(主要是失智症、藥酒癮和腦病變)最為常見。
精神疾病形成原因多為生物、心理及家庭社會三項因素共合造成,無法以其中單一因素說明成因。從生物學角度觀之,則是其腦內多巴安與血清素等多項腦內神經傳遞物質,在腦內神經傳導上過多或過低作用,造成訊息傳遞功能失調;若加上內在人格心理欠成熟,無法因應外在環境刺激,以及家庭社會無法有效支持其適應不良之脆弱精神狀態,久而久之就會造成精神疾病的發生。
精神醫學對人的觀察,慣從情緒、認知、行為三個方面描述,同樣當一個人有精神疾病,對疾病現象或症狀的分析亦從此三方面切入。如精神病患者,在情緒上常見不適當表情,該難過哭泣時卻高興,反之亦然;在認知上有妄想或幻覺,且在思考流程上,有答非所問或內容片斷不連貫的情形;在行為上則出現不尋常甚至怪異動作。若屬非精神病之精神疾病,則會有焦慮、憂鬱、恐慌之情緒,強迫性、慮病之思考,以及重覆性、畏懼之行為。
如前所述,精神疾病發生乃因生物、心理及家庭社會三方面因素造成,因此在治療時,亦是從這三方面著手。在生物學上,常使用藥物降低精神疾病症狀,在心理學上,則採用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調整其內在衝突之適應機轉或人格結構,這在家庭社會學上,顧名思義就是對個案的家庭、學校、工作單位及居住社區進行評估,以化解彼此的衝突關係,且進而尋求在廣大支持體系中的各項資源。
最後建議,對於不曾生病者,平時能學習如何察覺自己的情緒與壓力變化,並做好這方面的管理,相信必可防止疾病發生,同時活出健康人生。而已生病者,則應遵循「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原則,不要畏疾忌醫,唯愈早治療方可減少疾病衍發後遺症。至於未完全康復者,則需誠心接納疾病所造成的影響,積極接受復健,使其盡力重拾病前的生活功能與自信,才可有效降低疾病復發的可能性。
精神疾病與生理疾病一樣,身陷其中的人,內心都相當的痛苦,有時精神疾病患者更容易對生命失去希望。因此從基督信仰來看罹病的超越性幅度,「愈痛苦基督愈與其同在之奧秘」的信德,對罹患精神疾病者更是需要,也唯有如此,精神疾病患者才能在痛苦與絕望中,仍然擁有希望與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