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聖神
宗2:1-11; 詠104; 格前12:3-7、12-13; 若20:19-23
「五旬節日一到,眾人都聚集一處。」(宗2:1)耶穌的門徒們聚集一處,慶祝西乃山上天主與以色列民所立的盟約,並向以色列民頒佈「律法書」──法律。根據《出谷紀》的記載,清晨,上主在火中降到西乃山上(出19:16-18),並頒賜給以色列民法律。根據猶太人的傳統,天主的聲音以火焰的形狀出現,祂所頒賜的每一條誡命,都是單獨地達於每個猶太人。此外,天主的聲音分別以七十種語言傳遞,如此,萬民都能明白。
「忽然,從天上來了一陣響聲,好像暴風刮來,充滿了他們所在的全座房屋。」(宗2:2)在全體以色列民慶祝領受法律的那一天,天主決定派遣聖神臨於教會。西乃山的立約和法律的頒佈,確立了一個特選的民族:「你們為我應成為司祭的國家,聖潔的國民。」(出19:6)新的盟約建立於最後晚餐廳,而且聖神的降臨創造了新的天主子民:「至於你們,你們卻是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屬於主的民族,為叫你們宣揚那由黑暗中召叫你們,進入他奇妙之光者的榮耀。」(伯前2:9)
在耶肋米亞先知和厄則克耳先知的預言中,天主的法律和聖神被一起賜下。沒有聖神,我們就無法滿全天主法律的要求。然而,天主通過向我們承諾,要將祂的神派遣到我們的心中,來解決我們的問題。聖神會將天主的律法寫在我們心中,並使我們得以遵守天主的訓誡(耶31:33;則36:27)。暴風的聲音讓人想起厄則克耳先知關於枯骨復生的異象(則37:1-14)。生命之神由四方而來,吹拂過象徵以色列全家的「屍體」,並使他們復生了。像以色列一樣,我們也需要從因罪惡而導致的死亡中復生,只有天主的神才能做到。
今天的聖神降臨,是耶穌恩許的實現:「不多幾天以後,你們要因聖神受洗。」(宗1:5)這也是岳厄爾關於末日預言的實現。過去,聖神的恩賜只保留給蒙天主召叫完成而特殊使命的某些人。例如,梅瑟蒙召帶領以色列人走向自由,還有先知們蒙召去傳揚天主的話語。如今,這一恩賜給了每一個人──男女老少,自由人和奴隸(宗2:17-18;岳3:1-2)。如同聖保祿所說:「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內已成了一個。」(迦3:28)
我們在接受洗禮中所領受的聖神的恩賜,使我們成為天主的兒女(參閱迦4:6)。聖神賜給我們勇氣,使我們宣認,只有耶穌是世界歷史和人類生命的主宰。祂還賜給我們特別的禮物,以建立基督徒團體(參閱格前第12章)。最後,天主的神在我們的心中傾入祂的果實,使我們的生活方式不同於我們在世界上所看到的。我們沒有滿足本性的欲望,而是隨從聖神的引導(參閱迦5:16)。
最後,在聖神的來臨中,教會開始了她的福傳工作。「但當聖神降臨於你們身上時,你們將充滿聖神的德能,為我作證人,……並直到地極。」(宗1:8)早期教會傳揚福音的目標民族名單,包含聖路加所知道的全世界。每個民族都有機會通過自己的語言聽到福音。通過這種方式,新的人類正得以建立,而天主的教會和聖神是這項使命的領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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