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一舟
前言
走進台北馬偕醫院,面對門口的屏風上繪有一條大魚,這個圖像代表什麼意義呢?
魚是初世紀基督徒的祕密記號,凡衣服上、房屋上、墳墓上有此記號,即暗示是基督徒,或屬於基督徒的。
初世紀,信徒受迫害時期,就以此記號彼此相認。魚的希臘文為「IXTUS」,正是「耶穌基督、天主子、救世主」的簡寫:I是耶穌(Jesus),X是基督(Christ),T是天主(Theo…),U是兒子,S是救世者,均為希臘文第一個字母,連結在一起,就是魚的意思。
初期教會之基督徒用魚的圖像來表示自己的信仰。馬偕醫院屏風的大魚標示該醫院為基督教會醫院。此外,魚與歷代基督徒的生活也有密切的關係。依照教會傳統,守齋禁食規定不可吃動物肉類,但常許可吃魚,於是基督徒可稱為「吃魚的族群」(Fish eaters)。
一、聖經中的魚
聖經上,無論新舊約,都有許多關於魚的章節,說明魚對以民和人類生活的密切關係。在此列出一些重要章節,以顯示魚對人生的重要和意義。
甲、舊約:
聖經記載,天主創造天地萬物時,第五天造了大魚和水中的各種生物及各類飛鳥;第六天在造人之後,祝福他們,讓他們治理大地,管理海中的魚…(見創一21、26、28)。所謂管理,當然也供人食用。
實際上,魚也是人類主要的食物之一。以民在埃及被奴役時就常以吃魚維生。出埃及後在曠野裡,無魚可吃,曾懷念在埃及常能隨時吃到魚的生活(見戶十一5)。進入天主預許之地後,當地,尤其耶路撒冷一帶雖然魚產不豐,卻有北方的提洛人進口魚產,讓猶太人購買(參厄下十三16)。
梅瑟曾對以民的食物,何者可食,何者禁食,有所規定:凡是可憎惡的、不潔的動物的肉都不可吃;水族中凡是有鰭有鱗的都可以吃(見申十四4~10)。
魚不僅可供人食用,聖經上還講述了幾個救人於難、除人病苦的奇蹟。一個驚人的奇蹟首先是約納先知的故事:先知接到天主要他去宣道的指示,而違命乘船遠逃。途中遭遇狂風巨浪,被船員拋入海中,被一條大魚吞下,在魚腹中三天三夜,認罪悔過後,大魚遵上主命令將先知吐出於陸地上,讓他去尼尼微宣道(見納一、二章)。耶穌曾引用此一故事預言自己將在地裡三天三夜,而後復活(見瑪十二40)。
多俾亞傳記述了魚的膽、心和肝可做藥材,並具有驅魔的效力,也可治癒患有白翳眼疾的人。多俾亞父親的眼睛就是用魚膽治好的(見多六8,八3,十一8)。
乙、新約:
新約中,許多有關魚的章節均與基督有關。基督是加里肋亞人,該地的人民應該常吃到魚,因加里肋亞湖盛產魚類,有許多人以捕魚維生。
耶穌福傳開始所召喚的第一批門徒就是漁夫:例如,伯鐸、安德兩兄弟,要他們以後去作捕人的漁夫,及雅格和若望二兄弟(見瑪四18∼21;谷一16∼19)。耶穌對漁夫捕魚的生活應該很熟悉,祂曾用撒網捕魚的比喻講論天國(見瑪十三47∼50)。
耶穌傳道生活中有數次向民眾顯示增餅和增魚的奇蹟:使極少數的麥麵餅及幾條小魚讓數千人飽食,而且尚有剩餘(見瑪十四15∼21,十五32∼39;谷六30∼43;路九10∼17)。耶穌在勸人祈禱時,保證天父必會應允所求說,哪有為父者兒子向他求餅而給他石頭,或求魚而給他蛇呢?(見瑪七10;路十一11)。這顯示餅和魚是當時日常的食物。耶穌為了避免別人質疑納殿稅的問題曾讓伯鐸去海邊釣魚,釣上來的魚,口裡就有一塊納稅的錢幣(見瑪十七27)。可見魚也可幫助人。
耶穌死而復活後,也有關於魚的故事:伯鐸在耶穌復活離開門徒們後,覺得無聊,就邀請幾個門徒去湖裡打魚,一夜勞碌,一無所獲。耶穌突然在岸邊顯現,指示他們如何撒網,就打到一百五十多條魚,魚雖如此多,漁網並未破裂。那時耶穌也在湖邊給他們準備了早餐,餅和烤魚(見若二一1∼13)。另一次,復活的耶穌在顯現給厄瑪烏二門徒後,又顯現給聚會的其他門徒,證明祂就是從前他們認識的耶穌,在他們面前也吃了一片烤魚(見路二四43)。
瀏覽了聖經中有關魚的故事,目的是要尋找為何教會守齋禁食獸肉而許可吃魚的答案。坦白地講,沒有找到「一個確切、固定的答案」。然而研讀聖經中魚的故事後,並參照初期基督徒以魚形做暗號,及台北馬偕醫院門口屏風的大魚圖像,對守齋許可吃魚的問題,激發一些新思維。這是下一節要跟大家分享的。
二、教會守齋的規定為何許可吃魚
教會傳統的守齋方式是「禁食、祈禱和施捨」。所謂禁食是不吃肉、動物的肉,但可吃魚和蛋(見《要理問答》之聖教四規)。現行的教規:一年有兩次大齋(四旬期開始-聖灰禮儀日及聖週五-耶穌受難日),全年每個週五應守小齋,除非遇到大節日。守齋日常可吃魚,要理書都沒有解說為何。
實際上,守齋可吃魚,為大多數人並無刻苦或做補贖的意味,甚至把吃魚看做美食美味。那麼為何教會守齋日許可吃魚?在此與讀者分享一些想法,希望加強我們作為基督徒的信仰,並有助於我們的靈修生活。
甲、基督是魚,魚是基督
這是希臘字「IXTUS」所顯示的意義,也使我們聯想到耶穌一生中與魚的關係。從聖經所述,可知以民為充飢必要的食物是麥麵餅和魚:他們在埃及時常吃魚,之後在曠野時仍想吃魚,天主給他們賜下「瑪納」替代魚食。耶穌給猶太人講道時曾說過祂要給予人永生的食糧/瑪納(參若六32∼36)。並且在荒野裡曾給聽道的飢餓群眾行了增餅、增魚的奇蹟,使數千人飽餐。復活後在湖邊給一夜捕魚勞碌的門徒準備了豐富的早餐:烤魚。在另一次顯現給聚會的門徒們時,向他們要一片烤魚吃。
耶穌在最後晚餐中所做的(以麵餅、葡萄酒作祂的體、血,讓門徒們吃喝),是以另一種方式所行的增餅、增魚的大奇蹟。那就是耶穌給我人建立的聖體聖事,留給人必需的日用神糧。耶穌所拿起的那個餅雖是一個,卻使多人飽餐,不僅是為當時的十二個門徒,而且使後世千千萬萬的信徒飽食。那餅就是基督自身(耶穌說這是我的身體,拿去吃罷),也是魚(IXTUS:天主子、耶穌基督、救世主)。
因此,我人領聖體時,可以說,同時吃餅和魚,伴以耶穌寶血(猶如絕好美酒)。這的確是耶穌給祂的教會留下的最大而且長存的奇蹟,最美好的盛宴。聖師多瑪斯曾為此偉大的奧蹟/奇蹟編寫了一首意義深長的讚美詩:每年聖體聖血節所應誦念的「繼抒詠」。
聖體聖事不僅是我們日常必需的神糧,也是治病的良藥,因此教會慣常給病人送聖體,希望藉由聖體的神力能早日康復;在人生末刻,藉由臨終聖體(viaticum)能帶領人脫離世海登上天鄉。這一切都顯示聖體,亦即基督/魚的神奇力量。耶穌曾說過:「誰吃我的肉,喝我的血…要因我而生活。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食糧。誰若吃了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見若六56∼58)。這也就是基督:餅和魚的奧蹟。
乙、基督徒是魚
耶穌召選漁夫追隨祂時,要他們作捕人的漁夫。那麼所有被其門徒所歸化者,可以說,就是所捕的魚:所有教友都可稱為魚啦!這當然是比喻式的說法。但耶穌也曾說過:「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若六56)。這句話深具意義:領了基督聖體,我們便與基督形成一體,合而為一。也就是說,我們也真的成了基督、成了魚!
換言之,領聖體就是吃基督,吃魚,使我們與基督同化。那麼,就該跟耶穌基督一樣地去生活:完全承行天父旨意,忠實執行所負使命,至死不渝。
總之,作為基督徒,我們的生活離不開基督/魚。為此,主教團禮儀委員會出版的許多禮儀書冊的封面,繪有一個富有含意的圖案:例如,《幼兒洗禮》、《聖體敬禮》、《與主相契》、《病人傅油》等書的封面圖案均是由希臘字「XR」合成的十字圖形,那是希臘字「基督」的前兩個字母,代表基督。在其旁繪有兩條小魚,代表基督徒,也表示基督徒從領洗到臨終一生中與基督的密切關係。
最後,用耶穌所講的一個比喻作結。耶穌說:「天國(即教會)又好像撒在海裡的網,網羅各種的魚。網一滿了,人就拉上岸來,坐下,揀好的,放在器皿裡;壞的,扔在外面。在今世的終結時,也將如此…」(瑪十三47∼49)。這比喻的用意,很明顯地,是要我人在人生的大海中要做好魚,做個有名有實的基督徒,在世末/收網時,才能得到好的歸宿,被投入到天父的懷抱。
閱讀本文後,教會守齋為何許可吃魚,讀者可能已經有了答案。在此就不再陳述了。